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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从神与听从人(2)

作者:基督教华人网     来源:基督教华人网 时间:2018-08-10 10:23 奉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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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寻求真理的基督徒,我们所信仰的真理,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上,不能盲目地听从群众的声音。追求分别为圣的基督徒,有心志为主而活,就当学习“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罗12:2)

 

  三、“这话甚难,谁能听呢?”(约6:60)——难以接受的声音

 

  “他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约6:60)

 

  主耶稣的传道生涯中,祂说话的权柄引来犹太高层的嫉妒,祂对律法的独到见解使犹太民众很难接受。在五饼二鱼的神迹后,许多人到处寻找耶稣,在迦百农的会堂里,主耶稣跟这批“粉丝”们谈起了生命之粮。最让人难以理解的,主耶稣居然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6:51、53-56)祂的话不但引来犹太人的争论,同样也引来门徒们的私下讨论,他们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因此,主耶稣对他们说:“这话是叫你们厌弃吗?(厌弃原文作跌倒)”(约6:61)

 

  主耶稣的话中,不只此处让人很难理解,还有许多处使人无法接受。我们稍微列几句至今许多基督徒都难以接受的话:第一、“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太6:24)。第二、“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第三、“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可10:42-44)第四、“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

 

  我们不用多作解释,就拿“背起十字架跟从主”一句来说,这是我们目前真的愿意实践、能够实践的吗?在我们的心里,信主就是为了得福,而福分就包括身体、心理、灵魂各方面的福,甚至包括今生与来世的福。我们很期待一生顺顺利利、无灾无病,生活里盼望善人相逢、恶人远离,工作上盼望事业发达、蒸蒸日上。然而,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如此美好生活的期待,诸多等待我们享受的福分,请问‘十字架’在哪里?”我们又需要清醒地认识一个事实,主耶稣的语录中,从来没有保证过我们以上所说的福分,却在极其重要的时刻宣布跟从主的条件就是“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请问,若主耶稣所说的正是我们一生需要经历的,请问这话难吗?我们能够“听”吗?

 

  四、“听从你们,不听从神”(徒4:19)——放弃原则的声音

 

  “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8-20)

 

  彼得、约翰,在主耶稣被卖、被审的时候曾经灰心失望,因为惧怕而到处躲避。现在,他们居然因为传讲耶稣复活的信息而被公会所抓捕。特别是彼得,这位曾经在一位使女面前不敢承认耶稣的懦夫,今天是不是也会被强权所吓倒?圣经作者路加给予我们一个特别不一样的彼得和约翰,他们居然在公会的威逼、恐吓之下,说了一段如此令人敬佩的话,给予后世的教会与基督徒留下了美好的榜样,也给予我们在“听”的功课上一个重要的原则。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我们将犹太公会对彼得、约翰的“禁止”视为权威的声音,其目的就是让我们放弃原则。这种权威的声音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遇见的。当你成为家族中第一个信徒的时候,家族的权威,包括长辈、同族的人,就开始对我们的提出许多信仰的干涉,目的是要我们放弃信仰。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教会历史当中是屡见不鲜的。著名的神学家刘廷芳博士的祖母信主之后,刘氏家族没收她丈夫遗留下来的所有遗产,将她和独子赶出家门,幸好被当时的传教士收留。

 

  在基督徒家庭成长的弟兄姊妹,我们读幼儿园、小学、中学,及至大学,都会有权威来干涉我们的信仰,要不禁止我们宣讲基督教,要不直接禁止我们到教堂。在社会上,基督徒显然成为一个弱势群体,至今还在为摘掉“洋教”的帽子而努力,至今还在为基督教中国化寻求出路。请问,作为神的儿女,“听从神,听从人,对于基督徒而言,哪样更加合理?”我们需要衡量。

 

  五、“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8)——单纯遵行的声音

 

  “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22:16-18)

 

  读过创世记的人都知道,耶和华此处的应许是针对亚伯拉罕听从神的话,毅然要将自己的儿子以撒献为燔祭。因此,在耶和华的话中,以“你既行了这事”为开始,接着重申祂之前已经多次讲过的应许,最后则指出祂这样赐福给亚伯拉罕的原因是“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在此,我想问:“请问,神的福分要吗?”(要)“神的吩咐要听从吗?”(要)但是“听从神的话容易吗?”我相信,每位基督徒都很期待着神的赐福,也很愿意将这些福分附带在传福音的过程中。然而,我们却发现亚伯拉罕的信仰极其单纯,他没有以福分作为自己听从神命令的附带条件。他很单纯地听从了神的话,完全遵守的神的命令,没有丝毫的保留与不舍得。以撒是神对亚伯拉罕的赐福,以撒在亚伯拉罕与神的关系之间需要被献上,因为神的赐福不能成为亚伯拉罕与神之间的障碍。亚伯拉罕将以撒献上,就表明自己爱主不是因为神的赐福,而是神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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