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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经文中,耶稣先是用摩西五经所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作起始,「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太5:38)这指的不是平常,人与人之间关係的处理原则,而是法院,约束与处理人与人之间伤害的原则。这句话简单地来说,就是报复也必须公平、不能过度报复,这叫作Lex Talionis(报复法),也就是在古代的文明社会中,法官判 x ing时不能过重刑罚的意思,「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报复性的公义(Retributive Justice)」;不论是汉摩拉比法典(Hammurabi),或是摩西五经(Pentateuch),都有这样的定规。我再说一次,这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係,而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法官判 x ing需遵守的一个原则─「刑不过于罪」(照犯罪的程度来量刑),目的是要限制那报复的程度。所以在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23到25节这样说:「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这样就结桉,但不是由你来打,而是法官来打,这是法律上的处理方式。
1、不要与恶人作对
但到了耶稣的时代,人们对这经文的解释已经变样:人若对付你,你就用他自己的方式去报复,以表示自己是对的。这就从法院判决原则,演变成个人对关係冲突的处理。所以耶稣导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耶稣接着又说:「不要与恶人作对(Do not resist an evil person)」,这其中带给我们理解上会有最大问题的是resist这个字,我查了每一种英文版本的圣经,都是翻译为resist(抵抗),对于这个用字,我们该如何来明白?它的希腊文是άντιστηναι (anthistemi),这是由两个字根凑在一起,一个是άντί(anti反对),一个是ϊϊστημί(histemi站起来),就是「我站起来反对你」的意思;若以此翻成英文则是stand against,中文就是对立―「不要与恶人对立」:我并非让你欺负,而是站起来向你指出错误。以眼还眼是说,若你如何,我就这麽报复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原本是法院约束刑罚过度的一条法令,却变成个人将以恶报恶合理化的藉口,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反也成了恶,且还以为自己是对的、是正当的,因为是对方欺负在先;其实,这只是不甘愿,对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眼还眼」结果演变成报复,这是耶稣最担心的。耶稣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是指不要以恶报恶,因为你会被恶同化且还不自知。英文有一句话这样说:「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双恶不能成一善)」,但若我们以眼还眼时,会以为双恶造成的结果是公道的(「报复性的公义」),这是我们对于经文的理解上的错误。
甘地(Gandhi)曾说:「An eye for an eye, than soon the whole world is blind.(以眼还眼,转瞬之间,普世瞎眼)」,报复并没有办法解决问题。但该如何做呢?彼得说:「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3:9)蒙召就是「是见证」,如此就能承受上帝的祝福。保罗也说「不要以恶报恶…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12:17,21) 「以恶报恶」中有两个「恶」,一个是欺负你的恶,另一个是你所做的恶,而耶稣说不要和恶人作对,是说「不要报复」还是说「不要以恶」?若解释成「不要报复」─Do no resist,就是「算了,任凭他吧,我不要回应」,这是第一种(non-resistance);第二种「不要以恶」,就是虽报复但并非用对方恶的方式,而是用善来报复(non-violence)。有一位神学家Dr. Walter Wink教授,他是Auburn Seminary(奥本神学院)的圣经学者,曾致力于解释这段圣经,我觉得他说的很好,在这裡和大家分享:他认为「Evil is violence」恶就是暴力。对恶有三种处理方式,「以恶报恶Resist violence with violence」用暴力来对付暴力;而「不报复non-resistance」就是没有反应、默默承受对方的欺负;有反应却不用对方的方式来抵抗,则是「不以恶non-violence」。Dr. Walter Wink解释,耶稣的意思并非不要抵抗,而是不要用对方恶的方式,这叫作「非暴力抗拒(Nonviolent Resistance)」。耶稣基督为了让我们知道什麽叫作「不要与恶人作对」,祂接着举了三个例子,我们在了解这三个例子以后,我们就可以相信这样的解释是对的:
2、被打右脸转左脸
第一个例子是在主人对奴僕之关係中所发生的,也就是地位高对于地位低、或是父母对于孩童,而这是为了要教训、管教。这个打右脸是主人对奴僕在管教时合法的一种处理。犹太人、中东地区的人,其左手是绝对不可以做事,因为左手是不洁淨的,所以只能用右手打人。那麽,若我用右手打一个人的右脸,我得用手背打,意思是我不屑用右手掌打你,我用右手背打你就好,目的是侮辱,且这样的力道也比较轻。耶稣说,若有人要当众这样羞辱你时,「你就把左脸转过去也给他打」,把左脸转到右边给他打,左脸就会挡住右脸(右脸转到后面),这样对方的右手手背就打不到你的右脸、无法再羞辱你了。我认为Dr. Walter Wink这样解释很好,如此,「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不是指连另一边也让人再继续打,而是意为「你可以打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用一个动作就让对方了解,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抵抗(resist),并非non-resistance。
3、告你内衣送斗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