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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下五种人(2)

作者:基督教华人网     来源:基督教华人网 时间:2018-10-08 13:42 奉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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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传道的时候,犹太社会有三种人是与耶稣公开为敌的,他们分别是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希律党人,这三种人的身份、政zh i见解和个人信仰都是不同的,但在反对耶稣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希腊帝国统治犹太的时候,犹太民间出现了一个由七十余人组成的宗教机构,依据犹太人的律法,处理百姓中的一些纠纷。这个组织机构,就是新约的“福音书”里多次提到的“公会”(太26∶59,可14∶55,15∶1),但“公会”没有行刑的权柄(约18∶31),因此“公会”的人最终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由彼拉多定了耶稣的死罪。耶稣时代的“公会”主要由祭司组成的“撒都该人”把持,这些祭司虽然公开身份是宗教领袖,却并无宗教信仰的实际,“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徒23∶8)。他们是当时犹太社会的上层人物,受到罗马帝国的合法保护,享有优厚的待遇,下层民众所经历的亡国之苦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任何感受的。他们反对耶稣的最直接理由,就是唯恐耶稣的讲论在百姓中煽动起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反抗罗马帝国的殖民统治,从而招致罗马人的血腥镇压,“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约11∶48),打破他们贪图安逸和追求享受的美梦,因此他们丧心病狂地编织种种罪名,不惜收买人作假见证,其目的就是千方百计将耶稣置于死地。他们控告耶稣的罪状有两点:一是干犯犹太人的圣殿崇拜制度;二是与犹太人“一神论”的信仰发生冲突(太26∶60,63,可14∶58,61,路22∶70)。然而这些藉口,在罗马巡抚彼拉多的眼里,都是犹太人因宗教信仰而引发的纠纷,对罗马帝国的统治是不会构成什么威胁的,故是不足以定耶稣死罪的。为了将耶稣钉十字架,受到犹太“公会”挑唆的犹太人竟然无耻地喊着:“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了。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约19∶12)。因为一己的私利,这些犹太人可以置民族大义于不顾,公然效忠殖民统治者罗马的“凯撒”皇帝,人性的败坏由此可见一斑。从“公会”和耶稣的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时候两种思想两种信仰之间的争战是你死我活的。愿神借着他的十字架败坏我们天然的成分,使我们的思想和信仰永远顺服在神的旨意里,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站在耶稣基督真理的对立面。

强盗——生死线上的人

  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有两个强盗与耶稣同时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们是罪该如此,而救主耶稣则是无辜的。这两个强盗既已被钉十字架,所面临的都是同样的死亡的命运,但我们这里为什么称他们是“生死线上的人”呢?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全人类都陷进了罪恶,而“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因此圣经明确指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但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并且为我们的罪被钉于十字架,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罪,使我们脱离罪的辖制,摆脱了死亡的命运。尽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有许多人在肉身仍然难免一死,但在耶稣基督再来时,他们却要从死里复活,承受父神借着他儿子主耶稣基督所赐给我们的永生(约3∶16,10∶28)。主耶稣因此宣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这两个强盗虽然已命悬一线必死无疑,然而面对被钉十架的人类救主耶稣基督,他们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绝对关乎他们未来的结局,究竟是承受永生,还是遭受永死的命运。在这里,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赫然犹如一道分水岭:是非曲直、永生永死、得救灭亡,十字架前见分晓。使徒保罗因此指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面对十字架上的耶稣,其中一个强盗随众附和讥诮耶稣:“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路23∶39)关键时刻,这个强盗的错误选择,断送了他一生中唯一的也是难得的一次蒙恩得救的机会。当这个机会摆在今日之人们面前时,人们又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路23∶40-42)这个强盗是蒙恩得救之人。我们说他得救的理由有这样几点:第一,他认罪悔改了,承认自己是罪人。五旬节当日彼得在讲道时指出:“你们各人要悔改……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第二,他承认主的名。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第三,他求告主的名。圣经明说:“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2-13)。正因为如此,耶稣便即刻告诉这个强盗:“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这位强盗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幡然醒悟,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接受了耶稣为自己的人生救主,尽管他觉醒得有些晚,但仍然是难能可贵的,因他是带着得救的喜乐离开人世的。 十字架本是古代罗马帝国处死犯人的极刑,是羞辱的记号,但却因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被钉,成为神救赎的标志。对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持什么样的态度,是检验一个人信仰的试金石,也是得救和灭亡的分界线。以上所列五种人,有的是得救的,值得我们效法;有的则是灭亡的,要成为我们永远的鉴戒。惟愿我们高举十字架的旗帜,传扬十字架的救恩,挽救更多的人,“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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