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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走麦城”之后,亚伯拉罕离开埃及,回到迦南。之后,亚伯拉罕和侄子罗得都逐渐富裕起来。“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极多”,“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牛群、羊群、帐棚”,“那地容不下他们,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使他们不能同居”。于是,“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亲人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作为长辈的亚伯拉罕必须在利益与亲情之间做出选择。面对这一次选择,亚伯拉罕显出了长者的风范——选择了亲情,放弃了利益:“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吗?请你离开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罗得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对于如此优越的环境,罗得没有丝毫抵抗力,为了个人利益,他“选择约旦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与罗得相比,凸显出亚伯拉罕的宽宏大量、高风亮节。表面看来,亚伯拉罕的此次选择让罗得占了便宜,让自己吃了大亏,但从二人后来的结局来看,亚伯拉罕并未吃亏。
人都说“亲情无价”,但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亲情顿时显得无比苍白,一首名为《酒色财气》的民谣里有这么几句:“财是世人养命根,白银买断黑人心。朋友为财怨仇结,父子弟兄也无情。”读来让人不由心生悲凉。保罗在描述末世的人性时,同时提到了“专顾自己、贪爱钱财”和“无亲情、不解怨”(参提后3∶1-5)。由此可见,财富真的是亲情的杀手。作为基督徒,当利益和亲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当果断地放弃利益,选择亲情。耶稣告诉我们:“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太16∶26)记住这个警告,我们就不会过于贪婪财富!
四、娶夏甲——人意与主意之间的选择
离哈兰时,上帝赐给亚伯拉罕一个应许——“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注意,当时的亚伯拉罕还连一个孩子都没有,怎样“成为大国”呢?然而,亚伯拉罕却凭着他对上帝的信心坚信这个应许。可是,整整10年之后,他们还是没有孩子,当年75岁的亚伯拉罕已经85岁,他们的孩子什么时候才会到来呢?这个时候,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后更名为“撒拉”)心生一计:“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听从妻子的意思,还是等待上帝的时间?亚伯拉罕需要在人意和主意之间做出选择。这一次,亚伯拉罕又软弱了,《创世记》的作者告诉我们:“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迈尔(F.B.Meyer)在其所著的《圣经人物传》中形象地写道:“其他人若向亚伯拉罕这样建议,绝无成功的希望,但若撒拉建议,情况就不同了。在他软弱的时刻,同样的想法或许曾经闪过脑际,但因这样作会伤害妻子,便马上把这念头拒绝、搁置了。现在,既然是她提出的,就比较不需担心。天然的本能支持这件事,疑惑也在一旁怂恿着,这的确是实现上帝应许的权宜之计。”娶夏甲后,亚伯拉罕终于有了第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的出现不但没有给他带来太多快乐,而且给他生出很多事端。可见,亚伯拉罕的这一次选择,成为人生中的又一次“愚行”。
《圣经》告诉我们:“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8)可是,“明白主的旨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我们时常以自己的意思代替上帝的意思,以自己的时间代替上帝的时间,以自己的方法代替上帝的方法,结果就变成了“糊涂人”。故此,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随从自己的意思。上帝告诉我们:“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参赛55∶8-9)顺从上帝的意念,的确很不容易,但只要坚信上帝不会有错,我们就能坚持顺从,一首名为《主意尽美》的诗歌写道:“救主子民还在世间,有时难免流泪试炼。虽然此刻不知何益,后来到家必要知悉。……一生一世只管靠主,不用惧怕,主无错误。虽有多事还不甚明,主意尽美可以安心。”
五、献以撒——私心和爱心之间的选择
亚伯拉罕100岁时,上帝应许的儿子以撒终于到来。以撒出生后,亚伯拉罕一直沉浸在老来得子的喜悦之中。但有一天,他接到上帝突如其来的命令:“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对于年迈的亚伯拉罕而言,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献还是不献?他必须在私心与爱心之间做出选择。对于上帝的命令,亚伯拉罕没有激烈反对,也没有消极对抗,“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上帝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第三天,“他们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继而“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千钧一发之际,上帝制止了亚伯拉罕的行动,然后对他的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这个结局皆大欢喜,但谁能体会亚伯拉罕在这个过程中的挣扎呢?陶恕(A.W.Tozer)在《渴慕神》中写道:“写《圣经》的人没有描写那一晚在别是巴附近山坡上,这位老人要忍受怎样的痛苦。我们若闭目想象,就可以看见在星光之下,那场惊心动魄的挣扎,可以说直到那比亚伯拉罕更大的一位在客西马尼园经历的争战,一直再没有人遭受这样大的痛苦。”亚伯拉罕“情愿把自己的独子作为祭物献上”,在于“他认为上帝能够使以撒从死里复活”。(参来11:17-19,《现代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