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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灵巧和驯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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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蛇嘶嘶作声:如传说中的怪蛇。 我们不应在这点上象蛇那样用嘘声责骂和抨击神的百姓;那向敬虔之事嘶嘶发声的,是蛇的种类。终有一日,神要算他们那令人难以忍受的言语之帐(犹大书15节)。路西安(Lucian)就是这样一个对宗教进行抨击嘲弄的人;作为神正义的审判,他后来被一群狗撕咬成片。


12. 蛇塞耳作聋:它是难以治愈的聋子,「他们好象塞耳的聋虺」 (诗篇58:4)。我们在这点上不可象蛇那样对神的道顽固地塞耳作聋。当神呼唤我们悔罪时,我们不可象蛇那样塞耳不听,「他们却不肯听从,扭转肩头,塞耳不听」(撒迦利亚书7:11)。神的道对罪发出怒吼和警告;但许多人对此却象塞耳的聋虺,而不是象那垂胸的税吏。如果你对神的道闭耳不闻,神就要向你关闭天堂之门;如果神呼唤你,而你却充耳不闻,那当你呼求怜悯时,神也不会垂听,「万军之耶和华说: 我曾呼唤他们,他们不听;将来他们呼求我,我也不听」(撒迦利亚书7:13)。


13. 蛇脱了皮,但却保留其刺: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象蛇,丢弃了罪恶的外在行为,却还保持着对罪的贪爱: 心里还眷恋着任何罪的就是假冒伪善的人。
 
也许一个人会克制自己而不犯罪,但心中仍眷恋着罪;他也许会因害怕下地狱而克制自己不去实施严重罪恶的行为,就如同一个人害怕得结石或痛风病而克制自己不去碰他所喜爱的某碟菜一样。 也许一个人会摒弃罪,却还仍眷恋罪;他会因自保的智慧或出于必然而摒弃犯罪。首先,因自保的智: 罪恶会损害他的健康, 贬低他的信誉,因此出于策略,他会拋弃它;或者,其次,因必然;也许他没有能力再犯罪了——行淫者年事已高——大肆挥霍者已然变穷——要么 囊中羞涩,要么实力不足。
 
因此,一个人或许会抑制罪的行为,但却仍保持着对罪的眷恋;这就象蛇,脱去了皮,但还保留其刺。让我们留心吧!不要在这方面象蛇;要记住希尔罗姆(Hierom)所说的话;爱罪比犯罪更为邪恶。一个人或许会由于一个试探或出于无知而犯罪,但当他明白了那是一桩罪恶之后,他会感到痛悔;但是爱罪的人,他故意犯罪,这会使他所犯的罪更显恶劣。14. 蛇闻不得馨香之气;鹿角的芳香或安息香的香气可以把蛇赶跑。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象蛇那样逃避圣洁的馨香之气。属肉体的心只专注于那些愉悦感官的事情;他们会谈论新闻或买卖,这就是他们生活所关注的范围;但是,让人散发出虔敬言谈的馨香之气吧——让他谈论基督或凭而活——这种属灵的馨香把他们驱跑。

噢,不要在这点上象蛇吧!那在今生不喜欢与为伴的人,他怎能在天堂与他们同居呢?他厌弃他们油膏的馨香之气,他们恩慈的芳香。


15. 蛇十分好酒。撰写自然史的普里尼(Pliny)说道,「一旦蛇寻到酒,它们就马上去喝。」我们在这方面不可象蛇;虽然圣经允许用酒(提摩太前书5:23),然而却禁止过分地用酒,「不要醉酒」(以弗所书5:18)。不可象蛇那样「好酒」。 
由于这时代醉酒之罪如此普遍, 我将在这方面作进一步的展开论述。 论及古时有话说,「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 直到洪水来临。(路加福音17:27)饮酒并不是罪,但我们所指的是无度的滥饮,喝得自己乱了法章;神让他们喝醉,先是浸泡在酒里,后就溺死在水里。
 
再没有比醉酒之罪更能在神的形象上抹黑的了;它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令他卑贱;醉酒是人本性的耻辱,是理性的废除者,是毁灭贞洁的帮凶,还是熄灭良知的凶手;醉酒对身体有害,酒杯致死的人比在炮火中丧生的要多;它导致浮肿、粘膜炎和中风;醉酒使双眼如火烧、两腿如注满了水,使人病痛缠身;但对人最大的损害还是在于他的灵魂;滥饮如蛆虫一般毁灭人的良心。

 
醉酒者很少借着悔改被挽回,其部分原因在于,由于这罪,感官受到麻痹,理性遭到摧残,而贪欲则被煽起;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它是为神所审判的,醉酒者对这种罪十分迷恋,神会象在何西阿书4:17中说以法莲那样说他,「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既然这人亲近他的酒杯,那就「任凭他吧」,任凭他沉醉在酒里,直致在烈火中枯萎。 
针对这罪,神宣告了诸般的灾祸!「祸哉!以法莲的酒徒。」(以赛亚书28:1)「好酒的人哪,都要为甜酒哀号!」(约珥书1:5) 
醉酒者与天堂无份,「……醉酒的……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10)一个人不能头晕目眩摇晃蹒跚地步入天堂。

 
针对这罪,所罗门王谴责道,「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斗?谁有哀叹?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箴言23:29,30)「谁有争斗?」滥喝贪饮,产生不合,结果就导致争斗。「谁眼目红赤?」眼目红赤可起因于哭泣,但更常见于酗酒;后果如何呢?最后,酒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第32节)。 酒在杯中微笑,但却在良知中刺人。
 
醉酒是一桩违背所有十条诫命的罪恶: 
1、醉酒使人离弃真神,「酒夺去人心」(何西阿书4:11)。它夺去人心,使其不以神为念。
2、它使人以肚腹为神(腓立比书3:19)。对此,醉酒者所献上的是贪杯好酒的祭品;这就违反了第 二条诫命。
3、在杯酒之间,醉酒者借发誓妄称神的名。
4、醉酒者不分时日;他在安息日很少能保持清醒不醉气醺醺;他在那日所拜的是茅台。
5、醉酒者既不孝敬他的生身之父,也不尊荣那为市民父母的行政官员;虽有他所居之地法律的禁止,  他还是要大肆滥饮。
6、醉酒者犯凶杀。亚历山大在酒醉时杀了他的朋友克里突斯(Clytus),而在他清醒时,乐意为这 人奉送一半的国度。

7、醉酒者的酒助长淫邪色欲。奥古斯丁把酒称作使色欲炽烈的东西。 希尔罗姆说他从不相信一个 酒徒会洁身自好。
8、醉酒者是窃贼;他将本该捐给慈善事业的钱财花在了他贪杯好酒的欲望之上; 这样他偷盗了贫 苦的穷人。
9、醉酒者是诽谤人的; 只要坐在喝酒的凳子上,他就肆无忌惮地对他人造谣中伤,损害他人的名 誉;当他举起他盈满的酒杯时,这时他刚好适合发一个假誓。
10、醉酒者违反第十诫,因为他要凭计谋和敲诈贪图获取他人的产业,以便他更能以喝酒为业。因 此他违反了全部十诫。
 
如果醉酒之罪得不到根除,但愿神的怜悯不远离我们。虽然有一些人会说他们没有犯过这种罪,自己还不是酒徒,因他们还没有喝得理智散尽、感官麻痹,但从圣经的意义上来讲,那「勇于饮酒……的人」却是一个酒徒(以赛亚书5:22)。所罗门称那流连饮酒的为酒徒(箴言23:30)。 他从早喝酒到晚——虽然没有喝得丧失理性,却也因喝酒而荒废了他宝贵的光阴——他是那因无度滥饮而招致损害的酒徒;或许他自己没有喝醉,却让别人酒醉,「给人酒喝,又加上毒物,使他喝醉……的有祸了!」(哈巴谷书2:15)。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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