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教会治理(3)
然而,在真道信仰方面,对「执事」的要求,不如对「长老」的要求那样严格:执事必须「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前3:9);长老必须熟悉正统信仰,「坚持所教真实的道理,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驳倒争辩的人」(多1:9)。执事必须「固守」,长老必须「坚持,劝化,驳倒」。这是此二职分的基本区别。 长老的职责是「治理」,包括牧养群羊的监督与教导。执事不是治理者,乃是在「众长老」的领导之下,来服事弟兄姊妹。执事是长老的助理,特别是帮助长老执行教会的日常圣工,以减轻长老的事务担子。 今日教会中,关于「执事」职责混淆不清,有些教会(例如浸信会)以「执事会」作为领导班子,没有设立长老(除非视「牧师」为长老),牧师必须服从「执事会」的决定,执事会可以解聘牧师;或者,牧师掌权独裁,执事们只是执行牧师的决策。 如果我们对「执事」职分认识不清,则「执事」很可能成为只是办事人员。若是「众长老」以为「执事」只是听命办事的话,则忽略了圣经所规定的「执事」职分。我们必须谨记:「执事」并非「干事」。 根据圣经,执事是「祭司职分」,从事怜恤关怀的慈惠事工:包括探访,救济需要者,如此必然要涉及教会的财务运用。所以,执事除了从事关怀帮补需要者之外,也可在长老们的带领下,经管教会财物,作最有效的运用。如此一来,长老们就可将其时间精力,集中用于教导与牧养的职责所在。 4. 总结 在本章中,我们根据圣经指明:上帝在教会中的治理,是借着祂所选立的「长老」与「执事」职分,来带领圣约子民的信仰与生活。「众长老」治理教会,以教导牧养来造就群羊;「牧师」是教导长老,与「众长老」共同治会。「众执事」在「众长老」领导下,分担教会的关怀怜恤事工;「执事」主要是服事教会中有需要的人,扶助众长老,减轻长老的经营行政工作,使他们能专注于教牧圣工。 二.教会治理是借着「长老团」来监督 在第一章里,我们论到「众长老治会」总原则;在本章中,我们根据圣经,来讨论「众长老治会」的架构与功能,即「众长老如何治会」。关键在于教会中「长老团」的分层权责。「众长老治会」的不仅是论到「在地方堂会中,众长老治会」,也关乎「地区中各堂会之间,众长老共同治理众堂会」。所以,「长老团」在「地方堂会」与「众堂会所组成的区会」都扮演重要角色。换言之,教会的整体治理结构,都是由「长老团」来监督治理。 众长老的职责中,行政管理的功能是主要的。他们要监督教会的教义信仰,确保堂会中会众所学习的,是纯正福音信仰;他们要保护全体羊群,防范假师傅假教训的入侵。长老们也要监督教会按圣经施行圣礼;不容会友吃喝自己的罪。不但如此,长老们还要养育会众灵命生活的日常所需,执行圣经的管教:劝勉人,责备人,探望受苦的;长老们要作群羊的榜样,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见证。 1. 地方堂会的「长老团」
在地方堂会中的众长老,组成本教会的「长老团」,治理本堂会众,被称为「堂会长老团session or consistory」。「堂会长老团」处理本教会的相关事务。例如,若有一会员有不道德行为,被控犯罪,长老团就要开会审理;或者,两位会友发生严重争执,不能和解,他们可要求长老团出面仲裁,以解决争端。换言之,长老团有审理仲裁的功能,以维持教会的圣洁纪律。 关于教会的管教劝诫,根据「马太福音18:15-16」,若有人认为对方得罪了他,首先要私下向对方说明;若是对方不听,就请一两位同去;若还是不听,就告诉要教会,即治理教会的「长老团」。长老团就要开会审理定案,施行管教,叫犯罪者悔改归正。 例如在教会中,有会员控告另一会员诈欺,应如何处理?一般教会不知如何处理,所以就不处理,罪没有对付,问题无法解决。自觉受害者就上告z /-府法庭,使徒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犯此错误:「难道你们当中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林前6:5)如果教会是按照圣经所定规的「众长老治会」,则就有合格的众长老,以智慧与公义来审断,施行管教劝诫。 长老团必须按照圣经,小心谨慎调查审理案件,聆听双方的证词,化解冲突,以带领双方在主里认罪和好。有时,长老团经过教导规劝,犯罪者终不悔改,则必须在劝诫无效时,宣判此人的罪状,施行惩戒;若仍不悔改,则开除会籍,以维护教会的圣洁。若当事人传讲异端教训,又屡劝不改,则必须将他逐出教会,以保守教会的纯正信仰。 总之,长老团如同一家庭中的家长,按照家规来治理全家的儿女,养育保护家人,鼓励听话的孩子,惩戒不守家规的儿女。 2. 地区众堂会的「区会长老团」
同一地区的众堂会,应当在该地区彰显在主基督身体里的合一性;这是天上教会在该地区的有形彰显与见证。所以,众堂会的众长老组成「区会长老团」,一同策划该地区的合一圣工,彼此相助资源共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过肢体在身体中的生活。 若该地区所发生的问题,牵连较广,不仅限于在一个堂会时,或者,是「堂会长老团」不能解决的问题,则「区会长老团」(由各堂会的众长老组成)召开会议,共同审议处理。例如,教义的争论,异端的崛起,影响甚大,该地区的长老团必须共同面对解决。 圣经中「使徒行传15章」记载:有些割礼派的人,到了安提阿教会,对外邦信徒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就不能得救」;这在教会中引起了争论。安提阿教会的领袖,知道事态严重,并且所影响的不只是本堂会,就派代表到耶路撒冷。众堂会在耶路撒冷,一同召开大会,「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徒15:6 )。耶路撒冷会议,讨论所争议之事,解决并且作出决议,以书面信函发布至各堂会(徒16:4)。 此事件意义重大,显示:当一个堂会不能解决问题时,就需要由众堂会的长老团处理。此整个地区的众堂会长老所组成的会,称为「区会长老团presbytery or classis」。耶路撒冷会议也显示:使徒们是与众长老一同聚会商议,并非由使徒们自己决定宣告。使徒当然有权解释圣经教义;然而,使徒们愿意与长老们一同召开「耶路撒冷会议」,也都愿意顺服大会的决议。这显示神的带领:经由此转接过程,在使徒时代过去后,「区会的长老团」成为审议仲裁的决策单位。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