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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灵伟人小传--爱德华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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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童年的生活


  在美国东北部的好几个州,早年有许多英格兰来的新移民,故有一个总名,叫新英格兰(New England)。这本小册子将重点地题及新英格兰,因为新英兰出现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的灵性复兴运动。新英格兰复兴运动带给美国教会一次大的生命力和动力,任何人读美国的教会历史;不能略过不读新英格兰的复兴运动。

  十七世纪初期,威廉·爱德华滋(William Edwards)——本书主角的祖先,随着改嫁的母亲,从英国移民到新英格兰——这片面积达七万平方里的土地,遂即定居在康涅狄克州(Connecticut)的哈特福特(Hartford)。

  威廉·爱德华滋是一个桶匠,制作木桶、铁桶等,全靠自己的劳力起家。一六四七年五月,威廉·爱德华滋于哈特福特生下理查德·爱德华滋(Hichard Edwards)——本书主角的祖父。理查德·爱德华滋是一个小商人,为人活泼、乐观,喜欢阅读历史书和属灵书籍。理查德爱德华滋在长老会聚会,非常敬虔。理查德·爱德华滋一祷告,就给人觉得他有神的同在,觉得他是常常亲近神的人。

  理查德·爱德华滋于一六六九年五月十四日在哈特福特生下提摩太·爱德华滋〔Timothy Edwards)。一六八七年,提摩太·爱德华滋十八岁时,进读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当时美洲殖民地唯一的神学院,而于一六九○年毕业。

  一六九四年十一月六日,二十五岁的提摩太·爱德华滋娶了二十三岁的路得·斯托达(E sther Stedder);婚后两人就从哈特福特搬迁到康涅狄克州的东温莎(East Windsor)。路得·斯托达是一位敬虔爱主的牧师所罗门·斯托达(Solomon Stodder)的女儿。


  斯托达牧师是麻萨诸塞州(Messachusetts)和康涅狄克谷(Connecticut Valley)一带的人所公认的属灵伟人,很受当地人敬重。他的著作《到基督面前的指引》(A Guide to Christ)和《在基督公义下的保障》(Safety of Appearing in Christ`s Righteousness),帮助了许多信徒更深地认识基督。

  提摩太·爱德华滋在东温莎的教堂任牧师长达六十年。他在一七○三年十月五日生下乔纳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本书的主角。在以后的篇幅里,我们将简称乔纳单·爱德华滋为爱德华滋。爱德华滋有四个姐姐,六个妹妹,所以爱德华滋是提摩太·爱德华滋牧师唯一的男孩子。

  爱德华滋小时在家里受父亲的教育。在七岁时就开始学习拉丁文。他父亲很注重小孩子应该有思维力和创作力,要求爱德华滋和十个女儿不断练习作文,目的是培养他们的写作能力。这就促成了爱德华滋长大后成为一个多产的著作家,给后世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属灵著作。

  爱德华滋忆述,在他父亲任牧师期间,那里的教会有四至五次属灵的觉醒,他看到圣灵明显地在多人心中运行和作工。那时候爱德华滋还在受家庭教育,仍未进学校,却已经受到教会复兴潮流的影响,他已不断思考灵魂的救赎问题。这时候他已经对讲道有浓厚的兴趣,他和一些朋友们在沼泽地搭起一座简陋的棚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那里一起祷告。此外,爱德华滋又在灌木林中有他个人的隐秘处,好在那里安静下来思念神。但是他承认,那些举止多半出乎宗教意识,当时他并没有清楚得着救恩。

  一七一六年秋天,爱德华滋十三岁时,进入康涅狄克州的专科学校(The Collegiate School of Connecticut)。一共有两年的时间,爱德华滋在东温莎以南十英里的威彻斯菲德(Wethsfield)的学校,受到伊莱沙·威廉斯(Rev.Elisha Williams)牧师的教导。第一年他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第二年学习逻辑学、自然科学、地理等,第三年学习算术、几何学,和一些天文学的知识。

  除了伊莱沙·威廉斯牧师外,其它教师有史密斯(Samuel Smith)和豪尔(Samuel Hall)。


  一七一九年夏天,威撤斯菲德的学校并入新哈芬(New Haven)耶鲁学院(Yale College),时新任的耶鲁学院的校长是卡勒(Timothy Cutler)。爱德华滋进耶鲁学院读高级班时,才十六岁,但他被学校当局重视,委任他为班长。


  一七二○年九月,爱德华滋被颁予文学学士,这时候,他还不足十七岁。他获颁学士学位后,继续在耶鲁学院进修神学课程两年。到了十九岁时,他领到一张允许他讲道的证书。


  第二章、灵命经历的初阶


  爱得华滋于一七二一年中.从学校回到家中时,享受到得救的喜乐。他这样叙述:“我记得我第一次对神和属灵的事物有内在的、甜美的喜乐,是当我读到提摩太前书一章十七节:‘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当我读这些话的时候,有一种神圣的神的荣耀的感觉进入我的魂间,这种感觉是我平生未曾有过的。从来没有任何经文对我产生这么大的效力。我自己这样想,神是何等的超越,假若我能在天上与他在一起,而永远地消失在他里面,我将是何等的喜乐。当我吟唱这节经文的时候,我向神祷告说,我渴望从他得着喜乐。我这次的祷告与已往的惯性祷告不同,我是带着一种新的爱的渴慕来到他面前。从那时开始,我对基督有了新的认识,我开始明白他救赎的工作,并认识到他救恩所完成的荣耀事实。我的心思开始被基督的荣美所占有,我用更多的时间去默想主耶稣基督。
  “在这期间,没有一卷书像《雅歌》那样摸着我的心,这卷书述说了主耶稣基督的优美和超越,以及他如何将恩典丰丰满满地赐给信他的人。《雅歌》二章一节述及‘我是沙仑的玫瑰花,是谷中的百合花。’这些话语使我喜悦,使我有甜美的感觉。”


  爱德华滋接受主耶稣作生命后,他的一生有了大的改变。他的得救是这样明确、清楚、铭刻在心。爱德华滋后来能成为美国历史上寥寥无几的属灵伟人之一,能成为新英格兰复兴运动的主角,能成为美国教会历史上最有属灵份量的作家,与他悔改信主后,完全地、彻底地奉献与神有直接的关系。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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