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nbsp;代nbsp;教nbsp;会nbsp;史(7)
第六,是危机的神学(Theology of Crisis)。从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看到人类与历史的危机,即产生了末世意识,是描写人类应该在神的审判面前每时每刻决断的神学。批判通过人类的力量实现世外桃园(自由主义派),同时也批判只强调默示文学的再临的期待(教旨主义)。 第七,强调道的神学。主张活着的道(基督)、记载的道(圣经)、宣布的道(证道)等道(神的话语)的三重性,比起人类行为和哲学的思辨,更强调以道为中心的神学。
代表新正统主义的可以说有艾米尔·布鲁内尔(Emil Brunner)、鲁道夫·包尔特曼(Rudolf Bultmann)、莱恩哈德·尼勃尔(Reinhold Niebuhr)、保罗·利希(Paul Tillich)、卡尔·巴特(Karl Barth)等几位神学家,但我简单介绍一下两位代表性的神学家巴特和保罗·利希。 1) 巴特的神学 在其庞大的著作《教会教义学》(Church Dogmatics)和《罗马书注释》等中体现的神学上的独特性,可以说成是为宣教而服务的神学,为教会而服务的神学。 他的《罗马书注释》或《教会教义学》完全是从他的牧养经验中产生的神学。他克服了教会与神学的差距,力求形成对教会的问题一种灵活解释的神学,而且追求圣经与今天的历史现实相接轨的神学。 他同时阅读圣经与报纸,力求形成对历史的状况赋予解释的神学观——力求圣经原文(text)与历史状况(context)的相接轨,所以起草了反对希特勒政权的 Barmen宣言。 他的神学特别被称作是和解的神学。相信耶稣由童贞女所生,认为耶稣的道成肉身是为了上帝与人类的和解,十字架事件是上帝和解的事件,和解者耶稣基督是他的神学中心,所以他的神学也被称为基督一般论(Generalization of Christology)。 并且,巴特提出教会的共同选择。一方面指出了阿明尼乌主义的万人救赎论的危险性,同时也看到了加尔文的双重预定论(double predestination)的危险性,强调教会共同的选择(拣选了教会共同体之意)。因此被拣选的人不能看待没被拣选的人是对立的存在,并且将拣选的人看作是万民的全部也是不可以的。而且巴特强调上帝的现实性(reality)。 上帝虽然作为完全的另一位(Absolute Other)是自我自由地超越的一位(aseitas Dei:上帝的自律性)。上帝虽然做纯粹的行为(Actus Purus)和唯一的行为(Actus Singularis),但是不是单独在孤独中享受自由,而是创造了爱的对象,即历史和宇宙,特别神是与人对话与人相见、来寻找人的爱的存在。并且,他接受加巴道西亚学派的三位一体论,认为三位以三种存在样态(dri seinsweise),即是永远自我存在的一位、永远诞生的一位和永远流出(发出)的一位。 因此,三位没有混淆(No Confusion),是创造主(Creator)、是救赎主或和解主(Redeemer or Reconciliator)、拯救主(Saviour)。 即创造主上帝是创造的主体,基督与圣灵参与创造工作,赎罪主基督是救赎事业的主体,上帝(圣父)与圣灵也参与其救赎事工。拯救主圣灵是居住(dweling)在我们里面完成救恩的主体,在这完成拯救事工中,上帝、圣子基督也同工。 2) 利希的神学 他的神学方法论是相关关系(correlation)的方法。即讲述哲学与神学、理性与神学、宗教与文化的相关关系。特别主张宗教与文化的相关关系,也被称为文化的神学(Theology of culture)。 他强调宗教是文化的本质(essence),文化是宗教的形式(form),而极力主张在文化中本土化的宗教和宗教更新文化(transformation)。 并且,他提倡社会与历史单单被神律(theonomy)所引领,提倡克服资本主义和××××的政zh i及经济体制的矛盾的宗教社会形态。 但是,对他来说,有内在的神国概念与超越的神国概念共存。并且,他的宗教概念是与正统不同的最终的关心(ultimate concern)。他的救恩观很独特。他认为罪是分离(separation),即与上帝的分离,而人类救恩是被分离的人类被接受(accepted)并回到上帝的怀抱(成为上帝的子女)。 离开上帝怀抱的人类在有限的状态(limited situation)中,生命的根基在摇动(shaking foudation)。这种存在的摇动只有在成为存在的根据(Ground of Being)的上帝里面才会成为新的存在(a new 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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