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念妇人的信心(三)(2)
我们这些跟随主的人,若没有与主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死掉,就不会有与主一同死里复活;直白点说:我们在已过的罪中死掉,才能在主内活着。正如(罗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就是我们这些人在灵命成长过程中“死里复活”的过程。 那么,什么是“永生”呢?就是认识耶稣基督。(约17::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因此,耶稣说(约6:53-5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们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吃我肉就是要我们与主联合为一体,有他的形像;喝他血就是与主联合为一灵,因为“血”是指“生命”,可参见(申12:23)。耶稣的血是指“圣灵”,所以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不见死。 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死”的含义,又知道了什么是“永生”,这对我们理解书念妇人孩子为什么死,以及里复活有很好帮助。 说到这里,弟兄姊妹会问:书念妇人儿子的死,与我们相关吗?回答是肯定的。书念妇人在人看来不可能再有儿子的,因为她丈夫已老。然而在上帝那里没有难成事的,赐给了她一个儿子,是对她信心与行为有机结合的赏赐。既然是神赐她的,为什么还要她儿子死呢?是对妇人信心的一种试炼;孩子因着罪而死。这对我们如何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如何经受神种种的试炼或熬炼,以及如何远离罪,有着很好的警醒作用。圣经上的话是上帝的话语。上帝藉着众先知的书向他百姓传达了他美好的旨意和带领。上帝藉着圣经故事与我们说话。如果我们读经时只是以为都是说过去的事,那就大错特错了!也是同时跟我们说。正如这样一句话的表述:(罗4: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经上记着亚伯拉罕因信算为他的义,不是单为他写的,也包括我们。那么,由此类推,经上所说的话或某些故事,也是神警醒他的百姓或指我们这些人而说的。 我们从上边灵性死亡的含义中可以领悟到这样一个真理:我们若作罪的奴仆,我们看似活的,却是死的;只有向罪而死的人,活在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综上所述,书念妇人儿子的死,是指孩子“灵性的死”,而非是指孩子肉身与灵性一齐的死亡。那么,灵性的死亡人,怎样才能死里复活呢?下边以利沙使孩子死里复活的过程,告诉我们:对灵性死亡的人来说,要想死里复活,必须与神联合成一体、灵与主联合成一灵方能死里复活。这是圣经中就灵性死亡的人死里复活最为详细的阐述。 二、书念妇人孩子的死里复活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