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念妇人的信心(三)
经文:(王下4:32—37)“以利沙来到,进了屋子,看见孩子死了,放在自己的床上。他就关上门,只有自己和孩子在里面,他便祈祷耶和华,上床伏在孩子身上,口对口、眼对眼、手对手,既伏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身体就渐渐温和了。然后他下来,在屋里来往走了一趟,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孩子打了七个喷嚏,就睁开眼睛了。以利沙叫基西说:“你叫这书念妇人来。”于是叫了她来。以利沙说:“将你孩子抱起来。”妇人就进来,在以利沙脚前俯伏于地,抱起她儿子出去了。” 上帝让书念妇人的儿子死里复活,是对书念妇人在患难中不离不弃,仍忠于神,经受住了信心的试炼,是神对她信心的赏赐。 我们在这里首先明确一下圣经上这类“死”的含义。 一、圣经中人死的含义: 圣经中涉及书念妇人儿子的这类死,是圣经中点一定地位的“死里复活”,或者说大部分是指这种死里复活,即人“灵性的死亡”。这点与我们常常讲到人的罪是类似的。我们主内常讲到的罪,不是指社会上的犯罪,即违反社会法律的犯罪。我们所说的罪是指:亏缺了神的荣耀,犯了罪。如(罗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约一3: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这里所讲到的罪及犯罪,并不是社会上法律范畴内罪及犯罪的含义。圣经中不少地方提到的死,是指人灵性的死亡,而非专指人肉体的死亡。求神带领我们进入他话语的“精意”之中。再比如(路9:59-60)“又对一个说:‘跟从我来!’那人说:‘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这里的“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的含义是:前一个死人是指活着的人,即灵性死亡的人(因着他不认识耶稣基督,仍活在罪中,我们常说的:“看似活的,却是死的”);后一个死人是指肉体死亡的人。耶稣在这里把不认识神,不跟从神的人,活在罪中的人,统称为“死人。” 可见,圣经中所讲的死人或人死,并非一概指肉体的死亡,有特指灵性的死亡的死,或指“活着的死人”。 我们从下面这段经文中更能使我们明白“死的真实含义。”(罗6:3-11)“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亡,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这里的向罪自己是死的,就是与基督耶稣同钉十字架,钉死我们的罪,钉死我们的“老我,”即人罪性的死亡,不再作罪的奴仆;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