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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宴与礼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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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那些领了王命的仆人,就赶往岔路口上去,看见凡从这里经过的人,无论贵贱善恶,都一一把他们请来参加王子的婚宴。这样,这个规模庞大,性质尊贵的筵席仍然可以依时开始了。由此可知,无论世人的反应如何,都无法阻碍王的请客决定。当然,并非每个人都有享受上帝恩典的资格,而是上帝刻意要把他的恩典白白地赐给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照大贵格利的看法,因为末日的审判还未来临,所以好人和坏人暂时得以一同出现在教会里。

 

  就在宴会即将开始的时刻,为了表示对全体宾客的尊重和关心,国王就亲自来到宴会中间。却发现竟然还有不守礼仪的人在场,因为有人没有穿礼服就混坐在隆重庄严的国宴中间。于是王就问那人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话可说,于是王就吩咐办事的人捆住他的手脚,把他丢到外面的黑暗里,让他独自在外面的黑暗里哀哭切齿。

 

  有人批评国王的严厉处分不太合理。认为临时从岔路口上拦途召来的这些人,如何能要求他们穿着礼服呢?叫他们去哪里获得礼服呢?这样问的人其实是不了解古代东方君王请客的情况。上面我们已经告诉大家,国宴举行之前,凡有份出席的人都会预先接到通知,所以任何人都不会没有足够时间去预备自己的礼服;至于那些临时被召来赴宴的人,主人家总会为他们预备好合适的服饰。当然,我们也不必把“礼服”想象得太玄太隆重,普通的宾客大抵也就是一种特定的标志而已,任何大户人家都不会没有库存的,更何况是国宴呢!负责接待的人早就会安排的。所以,那些没有穿礼服的人并非“不能”而是“不为”。

 

  被誉为“解经王子”的摩根对此有独特的发现,他说:“not这个字在这个比喻中一共出现两次。第一次的not在原文中是ouk,指一个单纯的事实,即:他没有穿礼服。第二次是王问他不穿礼服的理由,在原文中是me,他的意义不仅是代表『不』穿礼服的这件事实,并且也表示这位客人基于他的意志与思想所决定的行动。国王向这未穿礼服者问话的意义是:你非但造成没有穿礼服的事实,而且是根本没有穿礼服的意愿,你『不』穿并非没有礼服可穿,而是你个人决定不穿。娶亲筵席中要求穿礼服,是代表国王命令的尊严。你没有穿就是故意反抗国王法令的权威。”国王一番话把那个人说得哑口无言就是这个道理。

 

  礼服是很容易辨别的,当大家都穿礼服的时候,那个执意不肯或不屑穿的人立刻便被发现了,这就反映出他对这场国宴的蔑视,也就是蓄意对王的不忠和不敬。退一万步来说,此人既然已经来了,如果真是没有礼服,也可以趁国王未到场之前向仆人或管家说明理由,或当王问他“怎么不穿礼服?”的时候向王陈述原因,如果理由充分,相信也不至于会被捆绑手脚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哀哭切齿了。由此可知,不肯穿礼服并非单纯由于“没有”礼服,而是打从心里就“不把礼服当一回事”,即使有人提醒他或把预备好的礼服给他,相信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悖逆的人总喜欢拿个人的自由权利来挑战君王的威严乃至上帝的权柄,妄称这才是自由性格,却不理会“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的教导(林前14:40),也不先想想外面的黑暗是何等可怕。

 

  四、

 

  猛然反省过来,难道礼服的比喻只限于两千年前的犹太人才需要听吗?两千年后的后现代人又如何去思考这个比喻呢?它对恩典时代中的我们又有什么特殊的象征意义呢?我们知道世人传统上不同的职业就有不同的制服,宫廷里不同官阶品级也各有不同的朝服。这是不能逾越尊卑也未许乱套的。因为这样不单能使人容易辨别穿着者的身份,也能鼓励和督促穿着者更加敬业乐业。不过近代因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zh u、人q uan思潮不断泛滥成灾,社会上对穿制服的强制执行就相对宽松了。但是,该认真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生活和工作都在北美的笔者,直到今日,每逢接到各种邀请出席正式筵宴请柬的时候,请柬上差不多都还有“请着正装”的指示。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1999年1月13日我被通知前往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接受荣誉教授职称的时候,鉴于三位主持者都是博士学衔(丁光训博士、陈泽民博士、韩文藻博士),所以丁主教再三叮嘱当事人届时必须穿戴全套博士装束以示配合。可是我并没有这种服装,也不知道到哪里去租借,最后只好把情况如实向学院反映。出于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典礼的尊重,神学院竟然破例决定出资七百多美元让我火速向美国路德会定制一套。从个人这次经历来衡量,不难想象出耶稣婚宴比喻中那个不肯穿礼服者的劣行是如何令主人尴尬和厌恶了。

 

  当然,礼服的比喻,对我们仅仅就是一种比喻而已,其最深层教训并非礼服的问题,而是顺命的问题。也可以说,礼服之于基督徒无疑是代表我们在圣洁与公义上的素行,上帝要求我们脱掉罪污和自义的衣装,穿上他所赐光明圣洁的义袍,然后才可以参加他儿子的结婚喜宴。如果没有真正相信主,也未曾真正事奉过主,更未知救恩为何物,而仅仅是凭借窃取来的基督徒头衔就想进入天堂,这种盼望未免太过天真。那个不穿礼服的人居然也敢混迹于穿礼服者中间,不是以自己为自己的主人无须遵守制度,就是心存侥幸以为不穿也可以蒙混过关,谁知王立刻就出现并要他说出不遵守王命的理由来。可喜的是,综观宴会全场,没有穿礼服的人毕竟只占极少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没有令王失望的。问题是如果这种极少数桀骜不驯的生命偏偏就是我们自己的时候,那岂不是极大的悲剧了。

 

  其实,无论穿或不穿礼服,本质上并没有分别,因为大家本来都是毫无资格可以出席王子婚宴的人。但因为原先最有资格赴宴的人已经自我弃绝王的邀请,出于慈爱和怜悯,王才决定让原本不配的人来填补他们的遗缺。后来这些人以世俗的眼光来看真是良莠不齐,品流驳杂,素质各异,但从上帝儿子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谁,只要肯谦卑到他面前来的,就都可以享用他的丰盛筵席。而在他父亲眼中,判别谦卑顺命的最简单标准,就是视乎赴宴者肯不肯穿上他为大家预备的礼服。所以,这礼服无异就是保罗所说的“披戴主基督”(加3:27;罗13:14)。肯穿上礼服的人,已经不论过去的美丑善恶了,因为礼服就是耶稣基督完全的表记,披戴上它,他无异已经承认“主耶稣是我们的义”了(林前1:30),因为:我的义不过如污秽的破布一般”毫无用处(赛64:6)。

 

  五、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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