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圣经传福音(4)
如果基督徒个人过去传福音时没有向人传“神的福音”,需要向神认罪悔改,也需要亡羊补牢,如果有机会,向过去传福音的对象重新传“神的福音”。如果教会过去传福音时没有对会众传“神的福音”,同样需要向神认罪悔改,并亡羊补牢,凭温柔的爱心重新对会众宣讲“神的福音”。如果这样做,要有参加教会的人数可能减少的心理准备,因为有可能有人过去一直接受“出于人的意思”的福音,现在却拒绝“神的福音”,自己主动脱离教会。还要小心,只有神而不是人能够评判别人是否真正接受福音和得救。 遵行神的旨意、本着圣经传“神的福音”是神托付给基督徒和教会的职责。我们传“神的福音”,难免经受敌对、误解、危险、试炼、劳苦和烦恼,不会获得多少来自人的称赞、感谢和奖赏,也不一定遇到很多人决志信主的轰轰烈烈场面。基督耶稣在世上传“神的福音”时,已经经历了这一切,甚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9-11)。我们是基督的同工和仆人,走的是效法基督、舍己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人生窄门和小路,我们要尽责传“神的福音”,“……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因为我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4)。 文章原刊于生命季刊57期,如需转刊,请保留以下两行。 生命季刊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