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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节讲章:基督的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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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罗5:6-11,加1:4,赛53:4-12


有人是这样定义历史的:历史是删除许多人的名字,又增进许多人的名字之循环记录。中国俗语说:“巍巍青山一片悠,前人田地后人收。后人收得勿欢喜,还有后人在后头。”可见,世界并非真正永恒的家乡,而是一个客旅的地方。世界上的人似乎都很自觉又很不情愿地走上了一条极其可怕的路——死路。如果没有该多好!但历史就是这样事实的延续,甚至连主耶稣基督好像也不例外。

基督不但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更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之上。基督受死是必须的,此乃我们蒙恩的关键(约3:14-16,12:24),又是基督教的要义,是永远敬拜的根基(启5:9-13)。这是基督教会信仰中一个最重要、最基本、最合理、最美丽、最伟大、最神圣的信仰。

一、基督之死的独特本质

基督的死不是自然而死,即到了一定的年岁而死,因他死时仅33岁,正是壮年期。

基督的死也不是偶然而死,即像世人样的遭遇自然灾难或疾病偶然而终,因他的死是神早有的计划和决定(太20:28)。

基督的死也不是罪过而死,死本是罪的工价(罗6:23),但彼拉多宣告他为无罪(太27:23-24)。

保罗将基督的死作了最适切的总论:“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15:3-4)。“死了”是事实;“为我们的罪死了”是意义。两者构成了圣经中最基要的教义——基督之死的独特本质。

1、是无罪之死

世人因为都是罪人,故是死在罪中;基督却是为担当人的罪,为罪而死。这是本质的区别。

圣经说,他生为“圣者”(路1:35加百列的宣称),这是自亚当及后裔未曾有的称呼,甚至连邪灵也不得不如是称之(可1:24路4:34太8:28-29)。人也是这样,称他为圣子(徒4:27、30)。

2、是代罪之死

世人的死皆为自己(自己犯罪的工价),惟独基督乃是为他人。虽人多少烈士也为他人死,但他们不死也是得死的(他们原是罪人),不过死的有意义一些罢了。惟独基督为不可爱的、抵挡他的罪人而死,这就是爱的本质与真谛之区别,也就是“赎罪”的意义。

基督的死,不单是死之悲惨而感人;不单是好人英年早逝而感人;乃是因他是“神子、义者、圣者、生命者”为应受他审判的不义者而代死了。诚然,只有“圣者代替罪人”“义的代替不义的”“生命主代替必死者”“神子代替罪人”,藉死败坏死权、彰显永不朽坏的生命,人类才能新生;否则,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所以主耶稣的死,必须从司法的观点来研究,才能了解。“他在身体灵魂里担当了神对全人类罪恶的忿怒”,他为我们的罪孽由神处以死刑,而且死在十字架上。

3、是胜罪之死

基督为我们受的死,并不仅是肉体的,而且还是永远的。然而更奇妙的,我们从另一方面来看,他虽为我们的罪受尽了神无限的忿怒,但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却又为我们征服了死亡,战胜死的权势。这件事只有他是可能的。

他藉死胜过撒但的权势(西2:15来2:14-15约12:31-32),胜过死亡与罪恶的权势(林前15:55-57启1:17-19),及胜过一切:政zh i的误判、军事的铁蹄、宗教的背叛、法律的不义、自然的规律、群众的无知、全世界的敌挡势力。他被钉受死,但第三天照圣经所说的从死里复活,证明他一切都得胜了,并且有余——他是人类的救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4、是赦罪之死

基督之死是赐生命的死——叫人得生、赐人生命且更丰盛生命。这正如主所言的一粒子之死,能产生百倍的大丰收。

二、基督之死的独特方式

1、挂在十字架上

他并不是被斩首,也不是被石头打死,乃是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不是犹太的刑具,乃是罗马一种最羞辱的刑具。他以这种方式,死在十字架上,乃是适应了律法上最苛酷的要求。易言之,他乃是受了律法的咒诅,证明神的话,他要为世人成了咒诅(参看申20:23,赛53:4-12加3:13)。

2、挂在两盗之间

成罪人救主(赛53:12)。

3、挂在圣城之外

来13:10-13,表明被犹太人弃绝的同时,更是显明流血叫百姓成圣,作了挽回祭(使神的怒气得到止息,与人复归于好)、赎罪祭(使人的罪得到解决)。

三、基督之死的独特果效

1、成永远得救的根源

来10:10-12,基督将自己的身体一次地献上,在十字架被杀就成为永远有效的赎罪祭。

2、挽回神的震怒

罗3:25告诉我们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希腊文此词是指满足神义怒的一种祭物。如果不能满足,人都照理要受永刑。

3、使神人和好

神人之间因人的罪恶缘故使人不能取悦真神,反成了神的仇敌,永远与神分离。但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协调了神人间的关系,使信者得以与神和好,以神为乐(罗5:10-11,弗2:11-19)。

4、败坏魔鬼的权势

人类受邪魔的引诱犯罪背逆真神,从此成了魔鬼的俘掳,压制在他的权下随事被牵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哑巴的偶像并且犯罪作恶,结果在死亡权下(林前12:2,弗2:1-3)。但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击败了魔鬼的权势,使信者得到自由,获取永生(来2:14)。

四、基督之死的独特宣告

1、祷:挂念敌人,怜悯代替仇恨。路23:34太27:38-44

2、救:挂念罪人,义者代替不义者。路23:43

3、托:挂念亲人,安慰代替忧伤。约19:25-27

4、离:他担当了全人类的罪孽,永生代替永死。太27:45

5、渴:他为我们受尽了内外的痛苦,活水代替干渴。约19:28-29太27:48-49

6、成:他完成救赎大工,恩典代替律法。约19:30

7、交:他等候荣耀的复活,安息代替劳苦。路23:44-49太27:51

结语:诚然,基督的死是人类生命再生的根据与泉源,他的死因神旨也成全神旨——成就救赎,使凡信他的人得着永生(约3:16)。故,神将他升为至高,“……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荣、称赞的,直到永远”(腓2:6-11启5:9-14)。


【作者简介】 黄晓远,男,家居浙江温州,传道人,一个蒙主耶稣拯救,同时蒙主呼召去服事他的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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