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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教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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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几百年,我觉得也是有过的地方,就是我在圣经裡、教会历史裡看不到「造反有理」这四个字。我知道这起码是在西方民zh u国家常讲的话,(我猜在中国不太常讲这些话),包括在我们小时候看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这些文献,热泪盈眶,很被感动。这宣言造成了这三个世纪以来,多少伟大民zh u国家的兴起!当美国的开国之父写这些文献的时候,我自己(当然不是我一个人,但绝对也不是多数)和有一些学者会说:这是违反传统基督教,而他完全是用基督教的方式来讲。 

 

        各位还记得这些话吗?「我们认为以下的这些事情是不喻而明的真理,就是人被他的创造主(Creator)赋予不可渡让的权利(Unalienable Rights),其中包括:生存权(the Right to Life)、自由权(the Right to Liberty)和追求幸福快乐的权力(the Right to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然后他还说了第四个权力。当前面这三个权力(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快乐的权力,一般来讲就是财产权),任何形式的z /-府不能保障、甚至具破坏伤害的时候,人民便有这第四个权力,g e命、把这z /-府废除,建立一个新的z /-府。 

 

        这些是很多美国人、中国的民运人士都会背的,甚至你会听到很多人说这都是基督教讲的。我觉得不是。各位,「权力」就是我可以要求「有」的一种强烈的要求(strong claim),「我说这是我的」。我在圣经裡面没有看到这种权力!我看到只有上帝有这个权力!我在圣经裡面只有看到我们没有什麽权力,「你有什麽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当人说「我当得的你要给我」的时候,你记得这是谁说的吗?这是浪子对他爸爸说的,「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然后,「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都是白白从神领受的。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学这些美国g e命先烈讲的话,恐怕是讲得太激情了没有脑袋,「不自由毋宁死」(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如果不给我自由,我就要g e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们要自由。现在台湾这麽多年越来越多「还我什麽权」,一旦觉得什麽权被侵犯了,立刻就拉白布条抗议、上街,「总统下台」、丢鞋子……。我没有看到圣经裡有这样的讲法。圣经绝不会很幼稚的说:权力是多麽的伟大;有权威的人是多麽的正直善良;我的父亲、我的祖国多麽的优秀;每一个人在讲到自己父亲的时候都说他多麽的伟大、多麽的好,包括汉奸的儿女也是这样讲的。你再看看圣经描述父权的时候,有哪个父权不是有缺点?夫、君都是一样,包括最伟大的大卫,连他邪恶的地方圣经都记载出来了。我必须说圣经是真的,因为圣经把神的儿女的丑恶都写出来。但是不是扒粪,不是写这些而已;还写出这些罪人如何蒙了上帝的恩典。我们对权力是有相对的顺服──是顺服,但是相对的顺服,也就是承认他不是都对。 

 

        圣经讲不能g e命,g e命无理。我看到圣经及教会传统(十八世纪以前)也是这样讲的,「当统治者暴虐的时候」,这不需要一个有知识的人讲,人人都知道多数的统治者是暴虐的),圣经对这些更是明白的,尤其我们看圣经裡以色列诸王多数是暴虐的、无能的、下流的,因为他有权力,他做得更不好。所以,我们对所有执政掌权的或所有有权的,包括父权、君权,我们有相对的顺从和尊敬,没有绝对的!包括保罗和耶稣对彼拉多、罗马的政权都只有相对的尊重。你休想在教会裡面看到基督徒对党、对国、对领导人那种拍马屁、阿谀的态度。不会的!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罪人。但是你也不会看到或应该不会看到教会、基督徒、神的儿女对领导者、对有权威的人的那种侮蔑的态度。对台湾现在大家觉得台湾真是进步,都可以对马总统摔鞋子,我不觉得这是基督徒应该学习的态度。我们对执政掌权者,不管是对马英九、习**,我们有一份上帝要我们有的尊重。我们不是因为他们「配」,也不是因为我们拍马屁,对我们有好处喔!我们对他们的尊敬,跟我们对任何人事的好的态度,都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上帝如此要我们做,是上帝。不是他好,不是我能,不是他配,不是我想;是上帝。圣经裡把执政掌权人的罪恶写得非常地多,但圣经裡有这样提:对执政掌权人还是要有相对的顺服。 

 

        你说,「那我们惨了,又不能g e命,那怎麽办?」不能g e命,但可以祷告求主挪去,还可以「逃」!圣经裡讲你可以逃,「有人在这城逼 -/迫你,你就逃到那城。」实在这个世界上很难生活,有的时候只好逃,不过这个我们不多讲。我们讲以色列人出埃及归了摩西,就是神不是直接在统治任何人,不管是世界或是教会,神总是藉着不完全,甚至很多时候是很邪恶的器皿在统治他们。 

 

        始终要先信,才能越来越明白真理 

 

        哥林多前书10: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这个「灵食」不是「零食」(snack),是「属灵的食物」;「也都喝了一样的灵水」,不是猪八戒喝了就变成什麽的那种「灵水」。这「灵食」、「灵水」和「随着他们的灵磐石」,三个「灵」的意思,都是讲到「比较直接从上帝而来」的东西。我说「直接」,我也只能这样形容了,因为「吗哪」是「直接」从上帝那裡来的。至于「吗哪」是不是沙漠裡的一些东西,像一些学者讲的,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圣经描述这些是比较直接来自上帝。或者这样说吧,这是我们在人间很少看到的「神蹟」──神从天上掉吗哪。神让他们在旷野有那麽多水喝。神让旷野出来的水是来自一个磐石。这个磐石有神特别的工作。如果你Google「灵磐石(spiritual rock)」的图片,会有一块很大的石头,摩西把它敲了,石头就好像芝麻开门一样流出大量的水,牲畜和人都会喝。我不知道在旷野40年是不是这样?没水喝,到饮水器那裡按一下水就出来,或底下贩卖机买就好了。那时候到底灵磐石怎样出水?怎样随着他们?我们不大知道。我们知道这是神在沙漠裡40年的一种供应,而且是很少在其他地方做过的供应。我们不必太希奇这是怎麽做的。我们相信神都能做就是了。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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