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罪恶,像主洁净
经文:约壹1:6-2:2 在今世的日子,与罪挣扎,是许多基督徒共同的经历。我们都期待一信耶稣就得到戏剧性的改变,不再受到罪的引诱,不再因犯罪而懊恼。事实上,完全成圣是我们一生所要追求的目标。成圣的道路是个渐进的过程,不是转眼成就,不是一步到位。信主后,有时发现良心更加敏感,犯罪之后良心被圣灵的谴责更加厉害。怎么办?干脆否认犯罪?这是掩耳盗铃,没有用。正当的做法是,承认它,再次回到神面前悔改,寻求基督洁净我们的心。如此一步一步向前走,我们就能够在一生当中,继续成长。这过程就是成圣之路。这条路充满艰辛,走上去看似愚蠢。至终必然得到主的奖赏,就是在祂来的日子,能够像祂一样洁净。这是我们能走下去的力量源头。 当一个人接受了耶稣的救恩,成为基督徒之时,从神来的新生命从此开始。然而,这只是个开始,不是神拯救我们计划的全部。我们如果误以为既得称义就功德圆满,从此不思进取,那就完全不明白神拯救我们所要成就的目的。在上一课中我们讲到《人如何改变》的第九课,重点是十字架带给我们新的身份,与新的潜能。凭着基督赐给我们的新生命,我们从神那里得到福音转化的大能,能够活出结果子的生活来,这是经历生命改变的源头。这一课我们所要面对的问题是,我们有了与神正确的关系,就是称义的地位,也能向神支取属天的能力。我们下一步要往哪里去?结果子的过程难道是不花任何功夫,不经任何努力就从天掉下来的吗?从我们每个人的经验来说,显然不是如此。每个基督徒在信主后,无不在与缠绕我们的罪斗争。那让我们堕落的力量,仍然在我们身上发出影响。肉体就是我们身上被罪引诱,容易跌倒的因素。只要我们这肉体还在,就一生需要靠着圣灵的力量与他斗争。在这里我们将从约翰壹书来考察,基督徒追求圣洁道路的必要性、追求成圣的力量来源、与将来的目标。 活在光明中,当承认所犯的罪 「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7-10)本段经文是从第五节的主题开始:「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光的特性就是照亮黑暗的地方,显明世人心中的罪恶。约翰写下这封书信,目的就是让信靠基督的我们,知道自己已经进入光明当中,既然如此,就不能继续保持原本在黑暗中的生活形态。第六节到第十节有五个假设语气的句子,就是从这个主题发展出来的。五句都是最常见的第三条件句,表示可能发生。 第六节说:「我们若说是与 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首先我们当知道约翰说话的对象,本句话的我们是指谁?必然是与主相交之人,就是因信进入与神团契的基督徒而言,非不信主的慕道友。相交或翻译作「团契」,意思为生命的交流。基督徒与天父有生命的交流,因此当加入基督徒的团体,便是进入与神生命交流的生活。一个与神相交的人,有神的生命流露在他的生活中。神的生命特质充满了光,毫无黑暗,所以与神相交的人,应当是爱慕光,厌恶黑暗。如果我们声称与神相交,却继续活在黑暗中,以犯罪的行为当作他的生活形态,我们就在说谎,而且不是行在真理中。本句的动词全部是现在式,表示这是一种经常性的行动,一个人经常性地犯罪,却声称自己与神相交,他就是经常性地说谎,不行真理。这句话对我们发出警告,不要活在外表光明,却掩饰罪行这种表里不一的生活形态中。 接下来的第七节与前一节说的相反,我们不当掩饰罪行,却当如何呢?一个效法神行在光明中的人,当有的生活形态就是与弟兄姊妹彼此相交,让神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像神一样活在光明中就是与神相交,这是与弟兄姊妹相交的基础。因为我们都与神有生命的交流。并且与神相交的人,身上所有的罪都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得到洁净。这句话的动词「洁净」是现在式,表示基督的血一直在洗净我们所有的罪。这不是一时的行动,而是一生中所有的罪,都因着耶稣的血得到洗净。洗净罪恶的行动是因着我们与神相交而生出的,我们要经常与神在灵里交流,让耶稣的血经常洁净我们。与神相交是个持续性的行动,耶稣宝血洗罪的行动也是。这让我们警惕,当一直活在与神生命交流当中,让基督的血经常洁净我们的罪。有的人误以为耶稣宝血洗罪的行动只是一次性的,此处经文显然告诉我们,基督宝血洁净的行动应当是经常性的。基督舍身流血使我们得到称义的地位,这是一次完成不需要重覆。然而,靠着基督宝血,洁净我们的罪,让我们保持与神生命相交的关系却是持续一生不断的行动,不能自以为满足,而停止下来。 接下来第八节对掩饰罪恶的人发出警告,不要欺骗,声称自己无罪。声称的内容是自己一直没有罪,因为动词「有」是现在式。这显然是欺骗人的谎言,因为诗篇14篇2-3节中指出:「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 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章23也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一个人声称自己是一直无罪的人,就是说谎话,也就是欺骗自己。这与第六节说的相合,明明犯罪,却以谎言掩饰罪行。当人一直以说谎为其生活形态,久而久之连自己的良心也麻木,活在谎言的捆 绑当中,欺人者其实就是自我欺骗,用谎言把自己囚禁起来。此等人一生活在虚假当中,用虚谎掩盖真理。没有真理存在他的心里,与神的真理隔绝。以虚谎来代替真理,用谎言来自我捆 绑,自绝于真理,是最可悲的事。 在前面的警告后,第九节给我们一个宝贵的应许。我们虽然可能犯罪,但是却有条赦免之道:「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不需要用掩饰的手段来逃避谴责,而是用承认,悔改的方式,坦然面对神。当我们愿意以真诚的心向神认罪悔改,结果是神显出祂信实公义的属性,以至能够让我们的罪得以赦免,所有的不义得到洗清。这是神在我们愿意悔改之人身上要达到的目标。并且这目标与神的信实、公义的属性相合,他要在我们身上显明祂的属性。神信实、公义的属性竟然是显明在赦免我们的罪,并洗去我们的不义这事上。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