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圣灵治死肉体
让我们回顾一下罗马书的内容,三章20节到第五章提到称义。主耶稣为我们付上赎罪的代价,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我们不在神的愤怒中,而是得到称义的地位。接着六到八章所提到的就是称义之后我们不是停在起点,而是更进一步追求,如何一步一步活出成圣的生命来。保罗在第七章提到他与罪挣扎的经历,他虽信主,但是肉体仍受到罪的影响。他因自己肉体软弱犯罪而感到痛苦。他发出求救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然而最终他找到了出路:「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第八章就是说出他追求成圣的途径,他如何靠着主耶稣脱离罪的辖制。活出成圣的生命来。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段经文。 圣灵使我们得生命 从第八章第一节起,保罗提出了脱离罪辖制的方法。人原来是受到罪的辖制。想要脱离,却没有办法。他在第七章中说:「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这个犯罪的律在保罗心中辖制他,让他不能按照心中所想的,去顺从神的律。这问题的唯一出路在主耶稣,第八章第一节到第四节。就讲到了,当他靠着主耶稣,就能脱离了原本不由自主的困境。这里的「不定罪」是指,在基督里脱离了罪的辖制。不单是在地位上免去了罪的刑罚,得到称义的地位。也在生命中得到脱离罪权势的力量。这是称义之后更进一步,在生活上活出成圣的生命来。称义让我们脱离了罪的刑罚,称义之后我们仍要靠着主耶稣,活出与称义地位相称的生命。我们虽会受到引诱而跌到,但是我们不是没有希望。因为我们有主的帮助。成圣的生命是要一步一步活出来的。怎么活呢?靠着主加给我们的力量。 第二节更进一步解释了第一节。让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的,就是在主耶稣里赐下的「赐生命圣灵的律」。这里的律是指某种能够管辖我们的力量。在第七章23节提到的:「肢体中犯罪的律」就是这里的罪与死的律,它吸引我们去犯罪,最终让我们死在罪的刑罚中。然而「赐生命圣灵的律」救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这一段圣经中多次提到圣灵是「赐生命圣灵」原意就是「生命之灵」。我们怎么理解圣灵是生命之灵呢?除了这节经文之外,第六节:「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 )这里是讲到圣灵能带给我们生命与平安。第十节:「心灵却因义而活。」原文直译就是:「圣灵就是生命。」所以归纳上面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出本段的重点之一就是:「圣灵使我们得生命」。 圣灵如何让我们得生命?圣灵使我们脱离死亡,得到属灵的新生命。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重生就是从水和圣灵而生。这个生命不是我们肉身的生命,也不是我们被罪辖制、软弱无能的肉体的生命。而是从圣灵而生,属灵的新生命。也正是旧约以西结书所应许:「「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 )这个应许今天应验在我们这群信靠主耶稣,从圣灵得重生的人身上。我们都有一个从神而来的圣灵住在我们心中,我们也都有一颗新心,愿意遵行主的话。这就是旧约先知应许的实现。神要赐给祂的子民一个新的生命。这个生命是从神而来,也是从圣灵而实现的。所以说圣灵又被称为生命之灵。我们今天也都领受神所赐下的生命之灵,得了属灵的新生命。这个生命让我们与过去那属肉体的生命有分别。有什么分别呢? 原本我们没有属灵的新生命,本是属肉体的。肉体就是我们原本贪爱犯罪的本性,行善无能、抗拒罪恶却又软弱无力。靠着肉体没有能力行出神所要求的标准来。就算我们都愿意按着神所要求的律法而行,我们的肉体却让我们一再跌倒。就如第七章18节所说的:「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律法不是恶,它是神向人类赐下的标准。但是我们因为肉体软弱,明知道该行律法,却一点也做不到。甚至要求我们行善的律法,竟然被罪利用来引动我们犯罪。这是因为我们都有肉体的缘故。既然肉体软弱,靠着这软弱的肉体,去行神所要求的律法根本无法作到。神知道我们的困境,他没有让我们靠着行律法称义,而是为我们预备了另一条称义的道路。也就是让耶稣基督替我们成为赎罪祭,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罪的刑罚因着主耶稣的代赎,不再算在我们身上。律法所要求的义因为主耶稣的成全,我们不必再付出任何代价。正如第三节所说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所以说圣经说他成了罪身的形状,就是道成肉身来到世上,如同一个犯罪的肉身一样。主耶稣没有犯罪,但却在十字架上受到罪的刑罚。祂不是为自己的罪受刑,而是为了我们。从此我们该受的罪债一笔勾销。神在主耶稣的肉身上,将罪定罪了。罪债不再成为我们的重担,因为主已经为我们付清。你为了罪的缠绕而苦吗?在主耶稣里能得到完全的释放。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