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世界观(2)
世界既然是上帝所创造,所看顾的,当然是属于上帝的,圣经言:“天属你,地属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为你所建立”(诗 89∶11),并言:“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在其间的, 都属耶和华”(诗24∶1)。这些经文就是有力的证明。 可是,现在有人一看到“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 这节经文,就武断说:“全世界都属于魔鬼”,其实圣经在这里所讲的“世界”并不是指神所创造的世界(物质和人类),乃是指人因滥用自由意志所导致的罪恶,又如“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12∶2)和“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壹2∶15上),其理相同,皆是指“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2∶15下)。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厌恶、脱离神所创造的世界,还是保罗讲得好“……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林前 8∶6),“……或世界……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基督又是属神的(林后3∶22-23)。由此可见,世界属于上帝是无需辩驳的事实。 但在教会历史上因受希腊某些思想所影响曾出现“二元论”认为这个世界有两种物质、两种力量或两种形态,并且是共存的,主张世界有两个本体(参《当代神学辞典》319页),说什么恶有恶的本体存在,善有善的本体存在,即黑暗之神与光明之神,这样就产生了“二神论” 。其实这是完全违背了我们基督教独一神论的信仰,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8∶4),古代教父亚他那修 (Athanasius)认为“神是万物存在的根基,以他的能力来维持万有,但在神赋与受造界的自由下,我们不能把发生一切的事都归到神的名下(如罪sin)”(参《当代神学辞典》320 页),奥古斯丁认为恶是人误用自由意志所致,恶是人所为,非神所创,是缺乏善的结果,凡违背神旨的就是罪,只存在作恶者,不存在作恶的主人即罪的本体不存在,否则就呈现“二元论”( 参《基督教思想史》胡斯都·L·冈察吉斯著383-385页),故此,世上虽有违背神旨的事情发生,但是上帝永远是世界唯一的主人,世界属于上帝,并且是与上帝密切相关的。 四、努力建设世界——世界是人类生存的家园 人类之所以能生存,根本离不开神所创造的世界包括阳光、雨水、植物等各种资源。因此与神同工,建设世界,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是神的要求,也是人的本份。 《箴言》多次劝勉我们:“殷勤的人都得宝贵的财物”(箴12∶ 27),“殷勤人必得丰裕”(箴13:4),并告诉我们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箴6∶6),在这方面,圣经里有许多的伟人是我们效法的榜样,如亚伯拉罕是一位精通畜牧业,善于管理的信心之父;波阿斯是一位精通农业,勤劳致富的大财主;户兰是一位精通建筑,精益求精的高级工程师(王上7∶13-14);以斯拉是一位精通律法书,学识渊博的文士;尼希米是一位精通政法,爱国爱教的省长;但以理是一位精通各样文字,德才兼备的总理(但1∶17,2∶48);吕底亚是一位精通商业,精明能干的商人……,他们不但没有脱离世界,并且为建设世界奉献自己的一生,蒙神悦纳,得众民的喜爱。是的,使徒保罗为此曾多次鼓励弟兄姊妹“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他自己在百忙之中,一边传道,一边制造帐棚(徒 18∶l-3),“辛苦劳碌,昼夜作工”( 帖后3∶ 8),带头为社会创造财富;人类的救主、热爱生活的耶稣,从小就学会做木匠,他愿意通过劳动和智慧给世界带来财富,愿意通过服侍人和舍己给世界带来光明(可10∶45)。故此,我们理当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造福人群;努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让世界的明天更美好!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