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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释经方面的一些随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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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这个例子是说明,今天不少基督徒对圣经的理解是何其的浮浅,他们看似高举圣经,其实根本没有仔细研究圣经,他们高举的其实是他们自己对圣经的理解。这样的人不是高举圣经,是贬低了上帝的圣言,把圣经当做他们手中的烂泥,爱怎么捏就怎么捏,直到捏成他自己所喜欢的样子,然后说这就是上帝的意思。这样对圣经的理解,恰恰就是异端产生的根源。

一、圣经需要解释

圣经是必须要解释的书卷,读经的过程也就是理解的过程,这个理解就是对圣经的解释。其实,我们每天在读圣经的时候,所读的不过是圣经的解释本。那些口口声声说高举圣经的人,有几个人真正读过圣经了?其实他们每天读的不过是圣经的解释本。有人可能会问,我明明读的是圣经,怎么是解释本呢?其实,我们读的中文圣经,就是解释本,因为上帝所默示的圣言,不是用中文写的,而是用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写的,当我们在读中文和合本圣经的时候,我们实际上读的是圣经的中文解释。

翻译就是解释。因为当一种语言要转换成另一种的语言的时候,其实就是译者在用一种语言解释原来的语言,译者需要通晓两种不同的文化与语境,若不然,翻译出来的意思就会错误。尤其在圣经的翻译上,这是非常慎重的一件事。在和合本面世之前,有中文文理本圣经,现代不懂文言文的人读起来就很辛苦,故此以后教会翻译出版了白话文的和合本圣经,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百年之前的译本中的字句,我们又有些看不懂了,所以又有新的译本出现了。当然,目前我们基督新教在崇拜的时候还是使用和合本圣经,它的地位有如钦定本圣经在英国国教中的地位。

圣经需要解释,是因为我们个人的理性是有罪,及有限的,我们根本无法完全明了圣经的话语。使徒圣保罗就指出,“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或作‘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2-14)

并且,我们的知识也是有限的,因为很多人不明白圣经,是因为我们不清楚古时的事物与文化,在圣经时代家喻户晓的事物,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无所知的。林赛(Lindsay)指出,“古代文献中那些晦暗不明之处,十之八九都是因为我们对许多古代事物的无知所产生的。这些事物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只要稍微一提,大家就可会意,不必多费言词。”(参:里程,圣经的诠释,基督使者协会,22页)就如同,你若是能“穿越”到古代,告诉古人用手机通话的事,他们会以为你是千里耳了。可见,解释是非常需要的。我们在崇拜时听牧师讲道,难道不是解释吗?若是圣经完全不要解释的话,那讲道就是多余的,只要读经就可以了。

关于谁来解释圣经的问题,在教会中存在三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凡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权解释圣经。第二种看法认为,专业的学者可以解释圣经。第三种看法认为,只有圣教会才能解释圣经。关于这个问题,要找出一个完全满意的答案是不可能的。

二、唯独圣经不是唯“读”圣经

我曾参加过一次基督徒团契的活动。据说,他们的牧师就教导他们一种完全不用看参考书来的释经法。这位牧师给他们的理由是,圣经完全可以自我解释,而参考书都带有作者本身的神学观点,故此不能客观地解释圣经。他们到底用的是什么研究方法我不甚清楚,但是就效果而言,我却感到不容乐观,因为当我仔细听了这些基督徒对圣经的分享之后,我感觉有很多地方是严重错误的。其实,这种提出完全不借助参考书来研究圣经的理由看似正确,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所谓客观的态度来研究圣经。对于某些经文,必须要借助参考资料才能叫人更加明白。

比如,马太福音5: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在和合本圣经中,主耶稣的这句话中的“拉加”和“魔利”是按音译翻译的,若是不查考资料,我们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天主教的思高本圣经就直接翻译为,“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这样就比较清楚了。但是,问题又来了,你有否感觉主耶稣的话真是好严厉啊,若是这样的话,谁能去天国呢?甚至连使徒圣保罗也无法进去了,因为他曾责备加拉太人是“无知的人”(太3:1)。再说,“傻子”、“疯子”在中文中也不算什么特别的脏话啊,难道骂人只要避开“傻子”和“疯子”就可以了吗?若是这样的话,那就需要进一步仔细查考,这两个字在当时语境中的含义。

在犹太人的经典塔木德中也曾出现类似话,“凡骂邻舍是奴仆的,要停止交往;凡骂邻舍是私生子的,要鞭打四十;凡骂邻舍是不信上帝的,则要被处死。”问题是,为什么骂“拉加”会受到犹太法庭的审判,而骂“魔利”甚至要遭遇地狱之火呢?其实拉加与魔利是一个意思,拉加是亚兰文,魔利是希腊文,两个字都有对人表示轻蔑的意思,甚至在犹太人的语境中,这两个字包含着宗教意味,“表示在宗教上具有背叛忤逆之心的背教者。”可见,骂人拉加和魔利等于是宣告一个人是灭亡者,这在非常严重的,我想没人有权柄可以宣告说一个正式承认过耶稣基督是救主的人是灭亡者。联想到去年,中国教会有一位年老的主教去世,有些人甚至发表言论说,“他早该死了。”如此的可憎的话语居然出于一些自称是基督徒的口,真是叫我感觉非常可怕,似感觉有地狱之火在他们心中焚烧。也有神学家认为,拉加是对一个人的头脑表示轻蔑,等于说,“你这个蠢材”,魔利则是对一个人的心和品格表示轻蔑,等于说,“你这个无赖!”(参:周天和,山上宝训的研究,道声出版社)无论怎么样,若是能多多查考资料加深我们对于圣经的理解,是非常有益处的。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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