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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的失败与他玛的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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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玛渴望得到后代,但是犹大并没有为她安排,就是在示拉长大之后也没有为她安排。作为一个寡妇,她没有别的办法可想。那么,她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后代呢?她的动机是什么呢?是为了生存,老有所靠,还是为了神的应许和旨意呢?在这里我们好像还看不出来。

  犹大果然走到伊拿印的城门口来了,当他看到他玛所扮的妓女时,他肉体的情欲发动,因为丧妻之故,他的心里就想和她同寝。因为他玛蒙着脸,犹大并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媳妇。犹大就转到他玛那里,主动搭讪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玛问他:“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这是他玛机智的地方。犹大承诺说,同寝的代价就是一只山羊羔,随后他会派人送来。他玛却要一个印记,要一个抵押品也就是当头,犹大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作当头,他玛就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印,是犹大个人的图章,带子,是把印悬在脖子上当作饰物的,杖,不单单是行路时的拐杖,因为上面刻有各人各家族特有的花纹图案,所以也可以当作个人信物来使用。

  犹大这时候完全被与她同寝的念头占满了,顾不上多想,就把个人的印、带子和杖都交给了她,与她同寝。奇妙的是,他玛就此就怀了孕。他玛起来走了,是带着犹大的印、带子和杖一起走的,她回到父家,除掉假扮妓女的帕子和装束,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继续在娘家守寡。

  犹大这一次很守信用,估计是到了剪羊毛的地方之后,与他的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会合之后,就马上委托希拉把他应许的嫖资——一只山羊羔送给伊拿印城的那个妓女,为的是要换回自己的印、带子和杖。但是希拉到了伊拿印城,却找不着她,询问当地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里?”得到的回答竟然是:“这里并没有妓女。”在21节中的“妓女”,原文与15节中的“妓女”并不是同一个字,这里准确的译法是“庙妓”,因为当时迦南的亚斯他禄女神庙中有许多的庙妓,她们用卖淫的钱来供奉假神,其社会地位要高于一般的妓女。前不久去以色列,在伯珊城遗址中也有亚斯他禄女神庙的废墟,一些游客坐在台阶上休息。导游说:“可不敢轻易乱坐,因为当时坐在台阶上的,正是招揽客人的庙妓。”导游的话引起哄堂大笑,坐在上面的女游客们立刻站了起来。

  希拉没有找到那个妓女,就没法完成犹大的嘱托了,不过从中看出,这两个朋友的关系实在是“铁”。在没有神的人眼中,最铁的关系是可以彼此为对方去付嫖资的。希拉返回后,把情况告诉了犹大,说:“我没有找着她,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犹大很是纳闷,一个妓女不为了挣钱,她是为了什么?自己已经遵照承诺把山羊羔托人送去的,怎么那个妓女倒不见了?她拿着自己那些没有什么用处的当头有什么意思?犹大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反正他已经把山羊羔送去了,至于印呀、带子呀、杖呀,既然找不着她,就任凭她拿去吧,但是他希望这个女人再也不要出现了,免得给自己带来羞辱。一个人但凡做了坏事,除了铁哥们儿之外,他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犹大嫖娼,他不以自己的作为为羞辱,倒以妓女的再次出现为羞辱,我们是不是这样呢?如果我们犯了罪,不是急于销毁罪证,而是要立刻到神面前认罪悔改。

  现在看第四部分:他玛为犹大生了双生子,记在24-30,我们一起奉主耶稣的圣名读经(略)。

  大约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怀孕的人此时开始显怀了,何况他玛怀的是双生子?果然,有人就来告诉犹大说:你儿媳妇他玛作了妓女,并且因为行淫有了身孕。犹大听说了,怒气冲天地说:把她拉出来,用火烧死她!在当时,行淫的妇人,家长是有权利处死她的,或是用石头打死,或是用火烧死,都是很残忍的刑罚。我们看到,犹大道德标准上的混乱:自己去找妓女同寝,却不必承担任何刑罚,儿媳不守妇道作了妓女,就当处以火刑!现在许多握有权柄的人,岂不也是如此吗?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否则就要大祸临头。

  他玛果然被人遵从她公公的命令,从父家拉出来了。但是她胸有成竹,毫不惧怕。她把从犹大那里得到的当头:印、带子和杖,托人带去见她公公,叫他辨认一下,这些东西是属于谁的,并且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承。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当这些东西摆在犹大面前时,犹大傻眼了,原来坐在伊拿印城门口的妓女正是他玛扮的,原来,希拉带山羊羔去换当头却找不到妓女是有原因的,原来他玛就是见他迟迟不履行诺言才出此下策的,原来他玛竟然这样舍己只为他的家族生子立后!原来,不义的竟是自己!应当受惩罚的竟是自己!犹大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只得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他的意思是,他玛做得并不错,错在他自己,是自己言而无信,没有兑现当初的诺言,把已经长大成人的示拉给她作丈夫。

  他玛所行的,从行为上看似乎是欺骗,但是她内心的动机,却是为了存留后裔,她在最没有盼望,在绝望的时候,不顾一切,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做了这件事,成就了盼望。如果不是他玛的坚持,犹大的长子一房就会断绝,这是凭着信心而作的事情。当我们以常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一章时,我们会有许多困惑,毕竟假扮妓女、乱伦是丑事,至今仍有许多外邦人以此说事,说我们的神是鼓励乱伦的。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一,神览察人的心,他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二,神是信实的,他将这个过程原原本本地记载下来,就是告诉我们,人无完人,也要我们引以为鉴,三,人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只要知错能改,神就完全接纳我们。四,不要论断别人。当犹大论断他玛、要烧死她时,岂不知正是将自己的丑行显露出来吗?如果犹大是信实的,他玛就不会出此下策了。五,我们看到,他玛是记载在耶稣基督家谱中的第一个女人,因为她完成了神预言“弥赛亚必定从犹大支派降生”的应许。也因此,犹大不得不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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