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职守 荣耀基督
经文:林前7:17-24。
美国经济学家葛尔布雷,有一位忠心耿耿的女管家叫艾梅莉。一天,他告诉管家,因为劳累需要安静休息一会,午睡期间不接任何电话。一会儿,白宫打来电话。“请找葛尔布雷,我是约翰逊。”电话那边传来总统的声音。“他在午睡,嘱咐过不要叫醒他,总统先生。”“请你叫醒他,我有要紧事。““不,总统先生,我是替他工作,不是替你工作。”艾梅莉很坚决。事后,葛尔布雷向总统表示歉意,总统显得很高兴:“告诉你的管家,我将请她来白宫工作。”
什么叫尽职?什么叫忠心?这是一个很好的注解。遇到这种情形,许多灵活人都会想出种种办法满足总统的要求,而对主人的要求予以变通,但只有真忠心的人才会时时想到谁是我的主人?我应当效忠谁?
《哥林多前书》7章17-24节,二次提到“守住身份”,指明基督徒对神的服事,可以藉着各种的环境和不同的身份来服事基督。许多时候我们过于关心可以在什么地方为神做些什么,以致错失了就在我们周围的各种机会。保罗说,当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以后,他应该继续目前的工作,除非那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业。任何职业都可以成为事奉神的工作,只要我们看到自己生命的目的是荣耀神,服事并宣扬基督。因为是神把我们安排在这地方,只要小心地寻求,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服事他的机会;因此,基督徒的每一种身份,都表达了基督徒在世上的一种权利和义务,这也是主耶稣对每一位跟从他的人的期望:“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这种信仰的见证,成了我们基督徒在世时的生活目标和伟大使命。
现就这一话题跟大家一同探讨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世的身份
就家庭生活而言——我们可能是父母、是子女、是夫妻、是兄妹等。就职业而言——我们可能是工人、是农民、是营业员、是推销员、是经理、是员工、是会计、是驾驶员、是老板、是雇工、是医生、是教师等等。就社会地位而言——或许是人大代表、是政协委员、是团体负责人、是劳动模范、是学生等等。就自然人而言——国家的公民身份,自出生起就有。年满十八周岁享有公民权——选举和被选举,也有义务须遵循。
圣经在此提到几种身份:割礼、奴仆、夫妻关系等。
(一)以割礼为例
“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林前7:18-20)
从这些话来看,当时不但有犹太人在教会里鼓动信徒要受割礼;在外邦人中也有人已经行了割礼,却又想废掉割礼的,保罗认为这是多余的。最要紧的是遵行神的道德律例——“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
新约时代的信徒,最当看重的是在实际生活上听从神的命令,不要太注重仪式。保罗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林前7:20)“蒙召”指信徒蒙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这选召是属灵地位的改变,不是属世地位的改变;是属灵生命的更新,不是属世职分的更换。所以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地位,仍该守住那身份,无须作不必要的变更。
(二)以奴仆为例
“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7:21-24)
割礼的例子是在宗教礼仪范围之内;而奴仆的例子却是宗教范围以外。在世上的人事为例;当时的社会是许可奴隶制度存在的,有奴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在此,保罗勉励那些作奴仆的基督徒,要安于他们现在的职责,在工作上显出忠心,感动他的主人。
基督教是一个生命的宗教,人的生命改变,可间接地影响着整个社会。如果基督徒在信主以后,不能够忠心于他的原有职责,人就会认为基督徒原来是不安分守己的。这样反而使福音的见证受到阻碍,不能感动那些作主人的来信耶稣了。在工厂里做工人的,在公司里做职员的,在家庭里做保姆的,都该留意这一点。
福音所带给人的第一种观念就是:“自由”。因为福音告诉我们,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都站在平等的地位上;然而,如今在基督里我们已经不再受罪的辖制,已经真自由了。这种观念,使那些信了主的奴仆要求肉身上的解脱。因此保罗在这里安慰他们,不要因作人的奴仆而忧虑,作奴仆虽然肉身方面不自由,却不影响心灵的自由。虽然要服侍看得见的主人,但并非不能服侍看不见的主。
有些人肉身是自由的,但心灵却没有自由,被罪恶所狭制,受捆绑,没有真正的平安、喜乐。保罗接着又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意即不要只侍奉人,而忘了侍奉主。我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我们要在凡事上寻求讨主的喜悦。无论在什么工作上,我们都存着一种侍奉主的心来做。这里所注重的是侍奉的态度和对象,不是侍奉者的地位和处境。作人奴仆的,若存着侍奉主的心工作,他就是作主的奴仆。所以保罗说:“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若信主的时候已经结了婚,就该维持已有的夫妻关系;若信主时已经作人的奴仆、或已经受了割礼,就不必去改变这种与信仰无关的地位,我们只管好好跟随主,遵守主的道便是。
二、蒙召与职守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林前7:20)“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林前7:24)保罗的教训始终本着福音,是以“个人得救”为原则。福音不是直接去拯救“社会”,而是拯救组成社会的单位——“个人。”福音使罪人得救的结果,必定给家庭,乃致整个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事实证明,凡是基督教所到之处,都能促进文明的进步,又叫那些受压制的人得享心灵的自由。因此,在圣经中非常强调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和服务意识。耶稣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