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的饶恕
太18:21-35 引言 有一位老师问他的学生们:是否有人得罪过你们?你们是否很讨厌他们?以至于不愿意饶恕呢?讲台下学生异口同声:有! 老师说:好吧,让我来教你们一个方法--你们回去把那些曾经得罪过你们的人的名字,写在一个土豆上,有几个就写几个,明天把那些土豆放在书包里带来,你们可以拿那些土豆出气。孩子们一片雀跃。第二天大家都背着大大小小的土豆来上学,大家彼此留意对方的土豆数量,一起拿土豆出气,感觉很解气。如此一连几日,书包里的土豆渐渐变得沉重,而且开始发霉发臭,散发着一股恶心的气味。孩子们说:老师我不想再背了。老师说:那些都是你最讨厌的人哦,你不是要拿他们出气吗?孩子们说:背久了真的好累哦。老师说:那好吧,让我们把那些土豆都扔到垃圾桶里去吧!孩子们如释重负。对孩子们是如此,对成年人何尝不是?仇恨是一种很不好的情绪,它让我们变得活在苦毒之中,它让我们的心不胜负荷,就像是身上背着一袋发霉发臭的土豆。
因为人的罪,人很容易陷入苦毒之中,对那些伤害和冒犯我们的人,我们很难选择饶恕,在今天,许多的电视剧以及电影之中就可以反映出我们生活在一种怎样的文化之中。以牙还牙、以恶报恶,常常是人们面临攻击时的手段,而这些只能是徒增仇恨。却不能够真正解决内心中的苦毒。
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忿怒会产生怨恨,怨恨同时也伴随着一种报复心理。饶恕还是不饶恕,你有否面临过这样的挣扎?你认为你有一个惨痛的经历令你自己绝不可能饶恕吗?或者说你是否明知道自己应该去饶恕,可心里却很不情愿?让我们一同来看圣经中关于饶恕的教导
在本段经文中,就像我们传递了一个关于饶恕的重要的真理:
"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着神丰富的恩典"。
既是如此,我们既然蒙主怜恤,经历饶恕之恩典,所以在实际生活中理当学习从心里真正的饶恕。
何谓饶恕:
1、从过错或伤害中释放出来;原谅。
2、免除债款。
3、宣告放弃对冒犯者的恼怒或怨恨。
让我们回到本段经文的内容;这段经文关于饶恕的原则是主耶稣基督借着一个比喻所阐明的;而主耶稣为什么会讲这个比喻呢?从经文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太18:21)?”
「那时」──联系上文可知,当时,耶稣正和门徒讨论该如何对待有过错的弟兄: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应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一问题耶稣给出了清楚的答案;当耶稣讲论完时,马上发生了一件事情」彼得立即作出反应,他以自问自答的形式提出饶恕的问题(太18:15)。
「彼得进前来」──21节虽记述提问的人是彼得,但从十八章1节「门徒进前来问……」,及在35节这段经文结束时,耶稣说:「你们各人……」,也就是说当时听耶稣讲解的不止彼得一人,其它门徒亦在场旁听。
彼得提出的问题是什么呢?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太18:21)”。
彼得的问话是有原因的。根据一些解经家的说法:犹太教师依据阿摩司书前几章的内容其中提到“三番四次”这个词,因此,他们教训犹太人要饶恕人四次,四次以后不饶恕就不算为罪。而彼得提出来七次已经远远超过了犹太拉比的要求。再者,犹太人很看重七这个数字。在他们眼里,七是一个完全数。彼得也许觉得自己对自己问题的解答一定会得主的称赞。可是,主耶稣的回答可能令他有一丝的失望。耶稣并没有夸奖他,而是结合自己完全的属性提出更高更完全的要求。耶稣对彼得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18:22)。
这七十个七次用简单的乘法口诀得出的结论是四百九十次。尽管四百九十次和七次相比次数多了很多,但主的话不仅仅是这个意思。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真理,耶稣紧接着讲了一个比喻,即饶恕的比喻。现在让我们来共同思考这一个比喻。我们应该注意到,耶稣在回答彼得之后,就立刻讲了这一个比喻,进一步回应彼得的提问。让彼得真正明白关于饶恕的原则;虽然耶稣告诉彼得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当时在他所讲的这比喻中,并没有涉及次数的问题;就是到了最后的总结(35节),耶稣也没有再提及次数。那么,「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答案(22节),「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
借着这个比喻我们一同来思想,自己是不是就是耶稣所说的那个人?
一、我是不是那位已经蒙主饶恕的人?
主说:“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欠一千万银子是怎样的概念呢?根据圣经原文是一千万他连得银,一他连得等于72斤,合1172两 ;一千万他连得银等于11.72亿两,这对王的仆人来说,绝对是个天文数字。“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而那仆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求王大发慈悲: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太18:26)。’”
我们无力偿还罪债
让我们再一次仔细的回想这个场景,因为这场景所呈现的内容也发生在每一个基督徒的身上;一位欠了一千万银子的人,一千万银子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省份一年的财物预算,这是一笔惊人的数目。王对他说,你要变卖所有来偿还债务,包括变卖他自己以及他的家人。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他将来都要还清,他能还清吗?显然靠着他自己根本无力还清。
同样,我们就是这位欠了一千万银子的人,从出生到现在,我们犯了许多的罪,日积月累,我们不断增加罪孽,积蓄上帝的忿怒。我们活着的每一天,还会犯很多的罪。按照神公义的刑罚,我们本是受到地狱的刑罚。
我们如同那一个欠了主人1000万两银子的仆人,我们靠自己的力量,同样也根本没有能力偿还罪债。因为罪的债是什么?经上说: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