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如何看待淫乱罪(2)
(林前7:1-5)到此为止,保罗处理的问题是别人亲口告诉他有关哥林多教会的一些不当情况。如今他要回答哥林多圣徒向他请教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婚姻和独身。他首先定了大原则,就是男不近女倒好。这里近女是指肉体上的关系。使徒保罗并不是表示不结婚的比结婚的圣洁;只是说明任何人如希望专心一意服侍主,不结婚会较好。以下经文进一步解释这点。不过,保罗承认独身的人会面对很大的试探,引诱他们陷入不洁。因此,他为上述的话加上脚注:“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一句,是指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本节所确立的原则是神对衪子民的命令,由古至今都一样,一个人应该只有一个配偶。 在婚姻关系下,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的意思是:“丈夫当按丈夫应尽的本分对待妻子。”当然,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保罗打算从他们的思想中除掉这观念。他肯定地告诉他们,基督徒夫妇不可彼此亏负;不可否定配偶对另一方身体所有的权利,只在两种情况下有例外。首先,这种节制必须是两相情愿,让丈夫和妻子可以专心祷告。第二个情况是节制只可以是暂时的。以后夫妻仍要同房,以免撒但趁着他们情不自禁而引诱他们。今天两地分居,仍然是婚姻最大的试探。尽量应该避免。哥林多信徒被性的烦恼所包围,整个城市以性罪恶及庙妓见称。因此保罗对婚姻及性观念提出特别的指引,使哥林多的信徒能够对抗如此败坏的社会。性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因为表面上“性”是正常的,是神赐给人们的基本欲望。神设立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满足我们的性需求,也使双方有能力抵挡诱惑。在婚姻关系中,双方都有责任照顾对方,因此,丈夫与妻子不应分隔,而要尽可能满足对方的需要。而不要让对方在不满足于现有婚姻,产生不该有的婚外情。有很多信徒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认为自己的配偶没有信仰,与自己没有共同语言。而对教会内的个别肢体十分欣赏,慢慢就把欣赏变成恋慕,最终私欲怀胎,就生出了罪。其实,基督徒也不能夸口自己不被诱惑,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淫行,靠主保守。”当发现我们对别人有了不该有的情愫或者思想之后,一定要赶快悔改。不能任其情欲发动,铸成大错。大卫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血淋林的教训,足够深刻。淫乱,古往今来都是败坏中的败坏,是不容忽视的大罪。所以,千万不能犯。不仅是得罪配偶,更是得罪上帝,因为那是在玷污圣灵的殿。世上的婚姻法尚且不容许淫乱发生,我们基督徒是神的儿女,岂不更当圣洁?求圣灵光照责备,尽快悔改。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