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华人网移动版

主页 > 福音 > 讲章 >

神如何看待淫乱罪


如果您喜欢我们的内容,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每日圣经故事),每日推送精彩主内好文,微信公众号搜索:meirijidujiao 加关注



  (林前5:1-5)“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是亚该亚省最重要的城市,充斥着偶像和不道德的事。这里的教会主要由外邦人组成,是保罗在第二次布道旅程中建立的。哥林多教会正与环境搏斗,周围充斥着各样的败坏和罪恶,他们感受到被同化的压力。他们知道他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但是这自由是甚么意思?他们应该对拜偶像或淫乱采取甚么态度?他们对婚姻、妇女在教会内的角色,及圣灵的恩赐应有甚么立场?这些并不纯粹是神学的问题,但这些令信徒的心志被败坏的风气所考验,其中有些信徒已经跌倒了。保罗于是写了这封信替他们解决困难、处理纷争,指斥他们的罪行,纠正他们的过失,鼓励他们彻底委身基督。(林前5:1-5),有人告诉保罗,一个人和其后母发生性关系是不道德的,这种行为甚至连非基督徒也憎恶,但竟然发生在基督徒的社会中,而且还获得容忍,这实在为基督的名带来了极大的耻辱。今天我们所读的经文,就是保罗对此的强烈谴责。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个内容《神如何看待淫乱罪》。

  一、旧约的警告

  1、通过诫命警告(出20:14)

  (出20:14)“不可奸淫。”这是上帝透过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十条诫命中的第七条。奸淫,就是在配偶之外。发生情感的纠葛和肉体的性行为。这在神的眼中是极为不圣洁的,是受咒诅和刑罚的。当今社会,像主耶稣曾经说的,是一个淫乱败坏的世代。最明显的标志就是“笑贫不笑娼”当今时代的败坏,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几乎已经达到了挪亚时代,洪水毁灭全地以前,和所多玛被毁灭以前的败坏。可见,真的已经到了神容忍我们的极限。

  2、违者惩治管教(民25章撒下12章)

  (民25章)从三十一16的记载:“这些妇女因巴兰的计谋,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便得知巴兰在巴勒种种利诱下终于屈服了。为了讨好摩押王巴勒的欢心,他竟然建议引诱以色列人参加巴力毗珥淫秽的敬拜活动,使许多以色列人中其圈套,以致神要降瘟疫来惩罚祂的百姓──二万四千个以色列人死亡。可见巴兰实在是可恶的。圣经没有说以色列人是怎样与摩押女子行淫乱的。在迦南人的宗教生活中通常有庙妓。以色列人起初只为情欲,并未想过拜偶像,但不久就受不住引诱而敬拜巴力。他们很快就习惯了异教的习俗。这种寻乐之心,使他们的属灵光景一败涂地。你是否放松自己,不去持守圣经的标准,随心所欲任意妄为呢?那就要多多接受以色列人的失败为鉴戒。

  (撒下12章)是(撒下11章)大卫犯罪的后果。大卫一生的败笔就是与拔示巴犯奸淫。可以说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并且还要承受犯罪带来的后果。(撒下12:7-14)是上帝对大卫犯罪的审判。后来审判应验,不仅这个与拔示巴奸淫的孩子死了,还搭上其他三个儿子的性命和一个女儿的幸福。这就是四倍偿还的后果。长子暗嫩罔顾人伦,玷污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被他玛的哥哥押沙龙设计杀死。押沙龙谋反,被元帅约押平叛镇压而死。第四子亚多尼雅篡位不成,被新王所罗门杀死。并且自己的宫妃还被儿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王国平台上同寝。大卫这个奸淫罪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大卫王因这次事件,写了诗篇第五十一篇,使人对他的性格有更深的了解,也给我们罪得赦免的盼望。不管你为自己犯罪感到多么的痛苦,所犯的罪有多沉重,你都可以像大卫一样向神倾心吐意,求祂赦免。我们认罪悔改以后,神总要赦宥。大卫虽然承认自己的罪,神仍处罚他,叫他所生的儿子死亡。犯罪的后果是无法改变的,有时道歉也无法挽回。神赦免我们,使我们可以与祂相交、恢复关系,但是祂并不会因此就取消我们因过错带来的一切后果。我们可能冲口而出说:“假使这件事错了的话,我可以向神赔个不是。”但是必须记住,我们可能使许多事情无可挽回,后果无法估计。

  二、新约的教导(太5:27-30)

  (太5:27-30)“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这段经文讲的是“淫念与淫行”。犯罪的眼目和意念,与犯奸淫的动作本身同样有罪。信徒要有付代价对付罪的决心,就像残缺上天堂总比全身下地狱好,因为没有一样罪恶是值得我们为它而受审判的。若果真今天在你的生命中,仍然依恋着一些罪中之乐,就要倚靠主的能力加以舍弃!

  1、不可与之相交(林前5:9-13)

  (林前5:9-13)保罗清楚指出我们不应与非基督徒断绝来往,因为这样我们便不能实践大使命,将福音传给他们。但那自称基督徒,却故意犯一些圣经指明的罪行、又为自己的罪强行辩解的人,我们不要与他们来往。因为他们这样做,除损害了基督所拯救的人,也使基督的形像受损。一间教会倘若容纳这些人,就很难成为世上的光,并且破坏了基督在世的形像。为了教会属灵的合一,教会领袖必须用爱心来纠正罪行。趁着耶稣还没来,赶紧悔改,否则,后果是可怕的。就会落在魔鬼的攻击之下,因为当人犯罪之后,就失去了圣洁,不在神的庇护之下了。

  2、勿要逃避淫行(林前6:12-20)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断然否定这种观念,而且指出两类事情是根本不同的。吃东西是对身体有益的,虽然一个基督徒吃甚么和吃多少是凭他的良心和他对其他人的责任而决定。可是,性行为却大不相同,它不是一种肉体上的口味,像人的其它需要一般得以满足,它是可以改变整个人的身分的。这段经文很明显指出,性行为能使二人结成一体,它应该是两人结为夫妇、共同生活、至死不渝的誓约的高峰。人必须像逃避瘟疫似的避免在婚姻以外发生性的关系。我们能否从19~20节中以基督徒的观点找出婚外性行为是错误的理由?不错,就是因为我们的身子不再属于我们自己,乃是主基督用祂的宝血所买赎的,故此基督徒的身体是圣灵所拥有的,是义的器皿──彰显神的荣美的器皿,那又岂可用来放纵情欲,盛载犯淫乱之罪呢?

  3、忠于各自配偶(林前7:1-5)

(责任编辑:jidujiao)

奉献支持

您正在访问的是基督教华人网简易移动版网页,请记住我们的主内域名(www.jiduai.com)使用电脑端访问我们的网页会有更丰富更完善的主内音乐、讲道、在线圣经,在线祷告,主内书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