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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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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道经文:得3:6-10

 

  [路得记3:6]路得就下到场上、照他婆婆所吩咐他的而行。

 

  [路得记3: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的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

 

  [路得记3:8]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

 

  [路得记3:9]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

 

  [路得记3:10]波阿斯说、女儿阿、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

 

  证道内容:

 

  感谢主的恩典!路得记这卷书非常短,只有四章,它讲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路得记所记载的事情发生在士师时代。路得记第1章就道出了这个故事的开端:“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得1:1)

 

  士师秉政的时候,以色列国中没有地上的王。神拣选这个民族,建立这个国家,是要让这个国家在万邦中成为榜样——地上没有王的国家比有王的国家更刚强,他们比有王的国家治理得更好,因为他们敬畏神。神要在以色列当中掌王权,要让以色列民存着一颗敬畏他的心,在地上生活,听神的话语;要让他们成为治理自己国家的人,使这个国家成为蒙神祝福的国家。

 

  然而,以色列人并没有这样去做。他们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外邦人的路上,神就兴起外邦人来管教他们、辖制他们、蹂躏他们、欺负他们。他们就在神面前祷告悔改,神施怜悯拯救他们,他们就回到神的轨道当中。可是走着走着,他们又走在了外邦人的道路上。最终,以色列民觉得他们这个国家缺少一个王,要撒母耳为他们膏立一个王。士师时代就是这样,神兴起了十二个士师,一直在治理这个民族,但是最终他们的心越来越远离神。当他们呼求神为他们立王的时候,神的心被以色列人伤透了,因为他们弃绝神做他们的王。

 

  路得记这卷书成为了士师时代的一盏明灯。我们看到,一个外邦人,摩押女子竟然得蒙神的怜恤,成为神祝福的人,也成为了神拯救计划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位。路得记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得1:22)拿俄米和路得两个人都是寡妇,什么都没有。她们回到伯利恒的时候需要白手起家,是弱势当中的弱势。那她们究竟怎样才能活下去?在这卷书中,神藉着路得让我们看见神所作的工作。

 

  路得在波阿斯田地当中拾取麦穗的时候,晓得波阿斯是拿俄米的一个至近的亲属,于是路得就向这位亲属发出呼求,“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得3:9)。这是一个卑微的请求,求波阿斯能够恩待她,因为她是一个外邦人。路得能够对波阿斯有这样的呼求,是因为之前路得做了一些合神心意的事情。

 

  首先,路得选择了孝敬、侍奉婆婆拿俄米。

 

  拿俄米的丈夫去世了,两个儿子也去世了,只有她的两个儿媳——来自摩押地的女子还和她在一起。当拿俄米想要回到伯利恒的时候,就让两个儿媳回到自己的本族去,路得的嫂子便回去了。当拿俄米催促路得像她的嫂子一样回到自己的本族的时候,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得1:16-17)。路得有一颗怜悯之心,她选择了跟随一无所有的拿俄米,她乐意一生跟随拿俄米,侍奉她。

 

  罗马书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路得是一个外邦的摩押人,是一个没有律法的人。但路得顺着本性遵行了律法,得蒙神的喜悦。我们也都是外邦人,也没有律法,我们对律法一知半解,还常常觉得律法繁琐。可是当神将律法赐给以色列人的时候,也将一颗明白顺服神心意的灵赏赐给了所有的人。

 

  没有律法不要紧,但每个人都有良心,有怜悯之心、同情之心、关爱别人之心。但很多时候,我们很难将这一颗善心、怜悯之心、同情之心在众人面前彰显出来。我们很难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因为想要保护自己。但路得冲破了这个拦阻。十诫可以说是律法的核心,路得遵行了其中的一诫:“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路得孝顺的不是生自己、养自己的母亲,她孝顺的是自己的婆婆。她这样的举止和作为,得蒙了神的喜悦。

 

  路得记第2章记载了路得怎样孝顺自己的婆婆。她虽然没有物质的东西,但是她有孝顺拿俄米的一颗心。她以实际行动,尽自己所能去孝顺婆婆。圣经说:“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得2:17)一伊法大麦大概是15到20公斤的样子。“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得2:18)

 

  弟兄姊妹,神看人的心,不看人的外貌(参撒上16:7)。一个一无所缺的人可以按着神的心意,做神所喜悦的事情;反之,一个金钱物质丰富的人,如果没有一颗遵行神旨意的心,也很难去孝敬父母。

 

  清明节期间,不少人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扫墓。扫墓是为了回味和逝者相处的日子,让自己和孩子追思去世的亲人和他们做过的事情,让我们有一颗知足感恩的心。那么,面对还生活在地上的亲人和父母,我们要孝顺他们,让他们开心。当父母爱我们、体恤我们,不要我们孝敬的财物时,我们年轻人不要习以为常,就不去履行神给我们的诫命。这个诫命“孝敬父母”,不仅是给以色列人的,也是神给所有人的,没有选民和外邦人之分,每个人都当去做。

 

  我曾经和聚会点的老姊妹们分享:当孩子们要给你买礼物,或者给钱表达他们一番心意的时候,不要一味拒绝,那会让孩子们失去了得祝福的途径和机会。每当我孝顺自己父亲的时候,父亲有时候也会拒绝,但我总是跟父亲说:“求你将这份祝福留给我。”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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