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题目解答:怎样作婚姻协谈及系列谜底(4)
四、 这要看夫妇二人分离期间,是否努力保持联络,如书信、电话、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电子邮件等,这些都是维持沟通、保持联络的方法。要把近况,好坏心境都分诉互通,不能疏懒。透过小孩及父母的渠道互通消息,节期生日的一点心意式的礼品、贺卡,都派得上用场。只要双方珍惜婚姻,保持亲情,定期通讯,齐心努力关切顾家,过渡时期可以捱过来的,切勿放弃气馁。小别胜新婚,大别要认真。 第五课 子女教养 一、 孩子刚接回来,到了新环境,接触新事物,作父母的一定要忍耐,深知必须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父母应尝试从小孩的角度,“体会”一下环境遽变、人事全非的感受,再加上开始上学的新生活及压力,便会更“体谅”他,给他时日调整适应。这些还算其次,他的感受及感情上的需要更大。他与(外)祖父母相处一段时间,感情已深,现在回家跟父母骤然共处,心里的疑问,心情的波动,都是父母要切紧注意关心的,再加上努力培养感情。故此,小孩内心的感受及感情,外面的生活调适及学业,双方面都应得到父母的爱护及照顾。 二、 儿女失去父母的照顾关怀,又像皮球一样被抛来抛去,学业欠佳而成绩一落千丈,是意中事。其实这还算小事,在这过程中孩子心灵受创伤,信仰受打击,则问题更严重。作父母的除非特别清楚神的感动及带领,而非个人冲动而忙乱,否则撇下儿女不顾,转托祖父母照料,他们的安排,值得商榷。按神引导而摆上,当然神会格外怜悯保守,不然的话,当十分谨慎行事。若孩子年纪不小,可以明白事理因由,便应向孩子解释开导,带领他们灵性成长,注意身体健康及学业进度,以致全家人能同心,各守岗位,各尽其责,荣耀真神。 三、 这是典型的代沟问题。一般来说,两代若有浓厚的感情基础,通畅的沟通渠道,彼此坦诚交谈,努力增进彼此的了解,慢慢达到某种程度的协议及共识,事情便好办了。这儿只能提出基本原则,因为每个家庭成员及作风不同,每一个情况亦有独特之处,绝不能一概而论。必要时还应请牧者、专业辅导等协助。否则“家不和万事衰”,又失去见证羞辱神,便更可怜了。大家原意是为孩子好处着想,却后来弄得一团糟,就真可惜了。 四、 这种情况,屡试不爽,显示出夫妻二人关系欠佳,孩子的问题只是征兆,正如头痛发烧是身体有毛病的警号。故此夫妻二人应正视其根底子的问题,可能是“家贫万事衰”,可能夫妇二人均过劳过累,可能是感情渐冷,可能……等不同因素。千万不可“治标不治本”,单谈儿女教养问题,而忽视了夫妻婚姻问题。 若夫妻二人无法处理“标”及“本”双层问题的话,要晓得“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的原则,找可信任及有经验的长者前辈、牧长或专业辅导员协助。 第六课 婚姻中的性 一、 这种“试婚”心态,在性开放及婚姻制度破产的时下风气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欧美离婚率偏高,个人主义高涨,崇尚享乐寻欢,加上传统价值观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试婚”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 成人男女双方同意、法律亦不禁止的性行为,事情不真这么简单,亦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譬如女方有孕,某方为病毒(如梅毒、淋病、爱滋病)带菌者……等所形成的是社会问题(即未婚妈妈、非法子女、堕胎杀人、疾病传播等),绝不简单。试婚者事后不易相信对方可靠,日后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约,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与我今时胡来,怎知日后她不会与别人再来一趟)。 若同居的动机是性欲满足,有性无爱,有欲无情,只求享受,贪享淫欲,只是暂时连结,不会长期委身,这种“分期多偶”(serial polygamy)作风,不会带来男女双方的心灵满足,心情稳定。朝秦暮楚,离散频密的生活方式,会带来空虚、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觉。 这种违背圣经教导,背离神造人设偶的美意,淫乱纵欲的生活,是许多现代人失望、失落的经历。又是背弃神的国家民族,自食其果的悲剧,例如破碎家庭、婚姻挫败、道德颓丧等可怜境况。 二、 海外游子,贫苦学人,穷留学生,常会用此种节省开支、方便照应的借口,男女同居共住,说是“两情相悦”,再坚称“清楚神的旨意”,好像理直气壮,情理十足。 什么叫作“清楚神的旨意”?这是胡说八道。请看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叫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肉体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 再看希伯来书十三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若已同居共住,奸淫犯罪,男女二人应立时分开,一同认罪悔改,求神赦免。然后清楚神的安排,应循规蹈距,许约成婚。否则继续下去,是销灭圣灵的感动,决意继续在淫行罪恶中活着,神必审判,后果堪虞。 三、 夫妻二人争吵,无论是意见不合、作风不同或其他原因,都是正常又难免的情形。正如前面解说女子性生活的一般模式是重感性、顾感情,然后才有性爱,共享性事。这点作丈夫的应有基本的认识,否则强求急索,是更惹太太的气,她会认为你兽性大发,只求自我发泄,不顾她的感受,她会有被奸的感觉,后果严重。 作太太的亦应记得,就算是丈夫大错,你生气有理,发怒有据,仍应紧记圣经教导:“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让怒气过了,夫妻和解,然后和好如初,共享闺房之乐,鱼水之欢。 男女都要小心,性事不能当作武器或条件。夫妻均有性欲需要,婚后要记住:“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七2-5)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