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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比世人的五个更美

作者:李世峥     来源:未知 时间:2015-05-14 22:21 奉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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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篇》第45篇的标题较长:“可拉后裔的训诲诗,又是爱慕歌,交与伶长。调用百合花。”这个标题向我们提供了四个重要的信息:(1)本诗的作者——“可拉后裔”,但具体是可拉的哪位后裔,我们就无从知晓了;(2)本诗的文体——“训诲诗,又是爱慕歌”;(3)本诗的用途——“交与伶长”,供圣殿崇拜选用;(4)本诗的曲调——“百合花”。本诗标题中的“爱慕歌”和“百合花”都是整本《诗篇》中首次出现,有必要在此作一简要说明。“爱慕歌”,可译为“爱之歌”,整本《圣经》中仅在此处出现,因此很难断定其含义。大多解经家认为,“爱慕歌”是一种在婚礼上使用的歌曲,用于颂扬爱情的伟大。“百合花”,是希伯来诗歌所用的一种曲调,除本诗外,《诗篇》第69篇、第80篇也使用了该曲调。至于这种曲调究竟何意,解经家争论颇多,本文不作详述。

  只要稍加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本诗写于一次庄严的婚礼现场,描述了一位以色列君王迎娶外族王后的盛大场面(1节、11节、14节分别提到了“王”)。不少解经家认为,诗中的这位君王应为大卫之子所罗门,而那位被迎娶的王后就是埃及法老的女儿(参王上3:1),理由如下:(1)“上帝赐给所罗门极大的智慧聪明和广大的心”(参王上4:29-34),符合本诗第2节“你嘴里满有恩惠”的描述。(2)所罗门时代极为富裕,拥有极多的金子(参王上9:28),符合本诗第9节和第13节关于“金饰”的描述。(3)所罗门与推罗来往密切(参王上9:10-14),符合本诗第12节“推罗的民必来送礼”的描述。身在婚礼现场,诗人被所罗门的风度所震撼,心中情不自禁地“涌出美辞”。“你比世人更美”,这是君王留给诗人最直接的印象。诗人所说的“更美”,当然是指所罗门的仪容,但也可以指属于他的一切。因此,本篇浅析就以“你比世人更美”为题。

尽管多数解经家赞同所罗门为本诗的主人公,但倘若我们将诗人笔下的那位君王简单地理解为所罗门,就会在解经上无可避免地遇到极大的困难,因为对照真实的所罗门时,我们会发现诗中的部分描述显然有言过其实之嫌。因此,解经家一致认为,本诗的目的不仅限于描述所罗门的婚礼,其中的内容指向了那一位“比所罗门更大”(太12:42)的弥赛亚。威尔斯比(WarrenW.Wiersbe)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这只是一首世俗的情歌,怎会交与伶长,在圣所里用来敬拜上帝呢?那是一种亵渎!”(《生命更新解经系列——尊崇真神:诗篇》)《希伯来书》1章8至9节引用本诗6至7节证明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可见本诗也是一篇“弥赛亚诗”。因此,无论本诗提到的君王是否指所罗门,无论本诗最初作何用途,其最终的目的是阐述耶稣基督和他的新妇(教会)的神圣关系(参弗5:23-32;启19:6-21,22:17)。柯德纳(DerekKidner)指出:“由本诗的用词和标题‘爱之歌’看来,它显然是指实际的婚礼,正如《雅歌》一样,然而亦无疑是论到基督。这两个层面的意义并不互相排斥,已可证明这点。不过《以弗所书》5章第32、33节,使这点更毋庸置疑。”《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诗篇〔上〕》)路易斯(C.S.Lewis)对这一事实的论述更为精彩,更为到位:“显然,这原是首御用诗人为王的婚礼所作的颂歌。……作为一首婚姻的礼赞诗——希腊人所称的婚前颂(Epithalamium)——《诗篇》第45篇是华美无比的,但是,它对道成肉身的启示则更有价值。”“《诗篇》第45篇的确揭开了圣诞节应有的繁复含义:基督的降生不仅是伟大战士和君王的来临,也是俊美的情人与新郎的来临。此外,他不仅是人们盼望中的情人和新郎,也是那位能使万物结实累累的新郎,是正等着众儿女出生的父亲。”(《诗篇撷思》)在写作本诗的诗人看来,他所目睹的那位君王“比世人更美”,但在《新约》作者和后世读者看来,还有比那位君王“更美”的一位,那就是将要迎娶新妇(教会)的耶稣基督。因此,本篇浅析在行文时,一方面分析诗人笔下的君王的“更美”,另一方面则强调《新约》启示的基督的“更美”。

本诗共有17节,可分为五段:1至2节为第一段,诗人描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仪容;3至5节为第二段,诗人描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能力;6至9节为第三段,诗人描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权势;10至15节为第四段,诗人描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王后;16至17节为第五段,诗人描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后裔。五个段落共同见证君王“比世人更美”的事实。

一、“更美”的仪容(1-2)

诗人置身于君王的婚礼现场时,最先映入他眼帘的,是君王那出众的仪容。因此,下笔之后,诗人首先描述了这位君王的仪容。君王那“比世人更美”的仪容震撼了诗人的心灵,激活了诗人的灵感,所以他继而以诗歌所特有的跳跃性思维,从多个不同的角度赞美君王的与众不同之处。

第1节,描述诗人的心境:“我心里涌出美辞。我论到我为王作的事,我的舌头是快手笔。”《新译本》译为:“我心里涌出优美的言辞;我要为王朗诵我的作品;我的舌头像经验丰富的作家的笔。”这个译文告诉我们以下三个信息:(1)“美辞”,意即“优美的言辞”(这里的“优美”,不仅指文字之美,更是指思想之美)。(2)“为王作的事”,意即“为王朗诵”的原创“作品”。(3)“快手笔”,意即“经验丰富的作家的笔”。上述三点为我们再现了一个生动的画面:君王的婚礼进行之际,诗人被那隆重的场面所感动,顿时灵感迸发,文思泉涌,各种“优美的言辞”源源不断地汇聚于心底,一首新诗呼之欲出。此时,诗人意识到应该将这些“优美的言辞”化作一首婚礼颂歌。由于早已胸有成竹,诗人未及拿笔,便一口气朗诵完整篇诗歌。这种出口成章、一气呵成的感觉让诗人无比激动,所以有了“我的舌头像经验丰富的作家的笔”的感慨。

第2节,描述君王的仪容:“你比世人更美,在你嘴里满有恩惠,所以上帝赐福给你,直到永远。”《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在万人中最英俊;你的谈吐温雅;上帝永远赐福给你。”诗人从两个角度介绍君王的仪容:(1)容貌——“比世人更美”:在以色列人的心目中,君王一定要有“英俊”的相貌。以色列的第一任国王扫罗,就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子——“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撒上9:2)。第二任国王大卫也是,“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撒上16:12)。因此,诗人作诗时,特别留意眼前这位君王的容貌。如果说诗中的君王是弥赛亚的预表,我们在理解“你比世人更美”时就会遇到一个难题,因为道成肉身的耶稣并没有出众的容貌,经上说:“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赛53:2)是的,初次降临的耶稣的确没有“佳形美容”,但他再次降临时,将会以最佳的形象出现,先知以赛亚就曾预言:“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赛33:17)诗人眼中的君王固然很美,但如果说他“比世人更美”,显然有夸张的成分,真正配得这个称赞的,唯有耶稣基督,正如欧尔顿(RobertL.Alden)所言:“第2节这样的赞美对任何人都不适合,只有上帝的儿子比人的独生子更佳。”(《天道研经导读——诗篇》)(2)气度——“嘴里满有恩惠”(“谈吐温雅”):诗人笔下的君王并不徒有外表,他的气度比容貌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列王纪上》记载,所罗门智慧非凡,谈吐不俗,以其超群的气度征服了许多人。经上说,“所罗门的智慧超过东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王上4:30),“天下列王听见所罗门的智慧,就都差人来听他的智慧话”(王上4:34)。我们的主拥有最完全的智慧,上帝“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2:3)。因此,他的话语中充满引人入胜的智慧。“众人都称赞他,并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路4:22),这是耶稣讲道后听众常有的反应。诗人指出,这位君王拥有如此容貌,如此气度,“所以上帝赐福给你,直到永远”。不过,有解经家指出,句中的“所以”,原文中具有“因为”之意。这样,这个诗句的意思就是在向读者强调,君王所具备的容貌和气度,皆源于上帝源源不断的“赐福”。

二、“更美”的能力(3-5)

描述君王的仪容之后,诗人将目光转向了君王的装束。古代婚礼上的君王,往往一身戎装,以显示其威荣。所以,诗人才有了“愿你腰间佩刀,大有荣耀和威严”的诗句。面对这一属于战士的完美形象,诗人本能地想到了君王以往的战功,所以他以君王的能力来证明他“比世人更美”。

第3节,描述君王的威荣:“大能者啊,愿你腰间佩刀,大有荣耀和威严。”这里的“大能者”,《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均译为“伟大的君王”。诗人不惜以“伟大”称呼一位君王,是因为这位君王具有极其威严的形象。君王“腰间佩刀”,既表示他拥有统率三军的“荣耀”,又表示他有震慑敌军的“威严”。道成肉身的耶稣“柔和谦卑”(太11:29),“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我们很难将他这一柔弱的形象与威严的战士或者元帅联系在一起。然而,《圣经》却明确地告诉我们,耶稣二次降临时,必“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启19:15),“必用铁杖打破他们”,“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2:9)。这不正是耶稣“大有荣耀和威严”的有力明证吗?谁能不因他的“荣耀和威严”而敬畏他呢?

第4节,描述君王的能力:“为真理、谦卑、公义赫然坐车前往,无不得胜。你的右手必显明可畏的事。”这位君王以着装显出的威荣,绝非徒有其表的花拳绣腿,因为他拥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作战能力,只要“坐车前往”,就能“无不得胜”,随时都会“显明可畏的事”。描述君王的这种能力时,诗人不忘说明这种能力的源头——君王之所以“无不得胜”,是因为他是“为真理、谦卑、公义”作战,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范甘麦伦(WillemA.VanGemeren)对此有一段十分精彩的描述:“君王的成功是因为他关注上主和他的百姓所看为重要的事。他是‘真理、谦卑、公义’的捍卫者(4节)。他关注忠诚(‘真理’),对上帝和他的百姓中心、合宜(参72:2;赛11:1-5)。他的王权在忠诚与公义上反映出上帝的国度。他并不因寻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及百姓或惹动上帝的忿怒。他关注‘谦卑’,使得他继续倚靠圣约之上帝(参弥6:8;亚9:9)。真正的智慧显明在信靠、敬畏、并与上帝同行上(箴3-6)。他关注‘公义’,显明在他照着上帝的计划来安排国家的事务。大卫之子的国是上帝的国在地上、在时空中的彰显。”(《麦种圣经注释:诗篇〔上〕》)

第5节,描述君王的战绩:“你的箭锋快,射中王敌之心,万民仆倒在你以下。”《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的箭锋利,射穿仇敌的心窝;万国都屈服在你脚下。”这一节,诗人描述了君王的战绩,以此进一步证明他的能力。战场上的君王拥有精准的箭法,只要出手,就能“射穿仇敌的心窝”。这样,“万国都屈服在你脚下”就不奇怪了。耶稣基督藉着十字架上的死战胜了撒但,征服了罪人,亦有“万国都屈服在你脚下”的赫赫战功。《腓立比书》作见证说:“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腓2:9-11)。我们怎能不敬畏他呢?

三、“更美”的权势(6-9)

这位君王拥有“更美”的能力,所以自然就会拥有“更美”的权势。这一段对君王之权势的描述,让人叹为观止,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他稳固的政权、崇高的地位、丰厚的财富及超强的影响。这些精美的文字当然是关于所罗门之特征的描述,但更是关于主耶稣之特征的预言。

第6节,描述君王的政权:“上帝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对于这个诗句,解经家争论颇多。争论的焦点,是如何理解“你的宝座”和“你的国权”。一些解经家认为,由于这个诗句一开始就提到“上帝”,所以诗句中的“你的宝座”和“你的国权”当然是指上帝的王权,因为只有上帝的“宝座”才是“永永远远的”,只有上帝的“国权”才是完全“正直”的。这个说法当然有它的道理,但其中有这样一个难题:本诗的主旨是描述君王(所罗门)的王权,诗人为什么要在这里突然转换话题呢?因此,一些解经家指出,这里提到的“你的宝座”和“你的国权”,依然是指上述君王(所罗门)的王权,所以诗句中的“上帝”,其实是指所罗门,因为他是上帝拣选的使者。然而,这个说法经不起推敲,因为犹太人坚决反对将任何君王神化。尽管所罗门的确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表,但也绝对不能以“上帝”称之。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理解诗句中的“上帝”与“宝座”的关系呢?另一些解经家为我们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解释,他们指出,其中的“上帝”就是指独一的上帝,“宝座”就是指所罗门的王权,只不过,句中的“上帝”不是对独一上帝的称呼,“而是指向神对大卫强调宝座的真谛”。(唐佑之:《诗中之诗〔第六集〕:盼望诗》)《现代中文译本》的译文就体现了这个意思:“上帝赐给你的宝座永远长存;你以公道治理你的王国。”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所罗门的“宝座”并未真的直到“永永远远”,所以张国定指出:“本节是颂歌,同样地是祷愿。颂歌,就是诗人领民向君王的赞赏和颂扬;而祷愿,则是祈求神继续施恩赐福给大卫皇朝(21:4,72:5,89:5;撒下7:13-16)。”(《天道圣经注释——诗篇〔卷一〕)然而,从预表的角度来看,“宝座”直到“永永远远”就毫无疑问了,因为耶稣基督的“宝座”绝对符合这一说法,《希伯来书》1章8节清楚地见证了这一点。

第7节,描述君王的地位:“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喜爱正义,憎恨邪恶;因此你的上帝选立了你,使你饱受喜乐,远超过别人。”“喜爱正义,憎恨邪恶”,都是上帝所喜悦的品格,这位君王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上帝给他两样赏赐:(1)“选立”他,使他成为以色列的君王;(2)让他“饱受喜乐,远超过别人”。《希伯来书》1章9节引用这个诗句,以“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来证明耶稣超越天使。可见,耶稣正是本诗预言的那位“喜爱正义,憎恨邪恶”的弥赛亚。

第8节,描述君王的财富:“你的衣服都有没药、沉香、肉桂的香气,象牙宫中有丝弦乐器的声音,使你欢喜。”这一节,诗人从两个方面描述君王丰厚的财富:(1)雍容华贵的服饰:“没药”、“沉香”和“肉桂”,都是来自东方的稀有的天然香料,由于价格高昂,只有王室和贵族才有条件享用。这位君王的衣裳散发着“没药、沉香、肉桂的香气”,表明他拥有极多的财富。(2)富丽堂皇的王宫:此处的“象牙宫”,是用以形容王宫的金碧辉煌,非指整个王宫都是用象牙造成。舒适的王宫里,又有专业的乐师弹奏悦耳的乐曲。拥有如此优雅的居住环境,可见这位君王多么富裕。耶稣拥有最多的财富,天是他的座位,地是他的脚凳(参赛66:1),整个世界都属于他。因此,经上说:“我的上帝必照他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4:19)

第9节,描述君王的影响:“有君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边。”《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在你嫔妃的行列中有各国的公主;王后带着纯金的首饰站在你宝座右边。”包括“各国的公主”在内的外邦女子纷纷作了这位君王的“嫔妃”,从《列王纪上》可知,其中有摩押女子、亚扪女子、以东女子、西顿女子、赫人女子,可见他有多大的影响力。当然,根据《圣经》记载,所罗门宠爱外邦女子的行为后来成为人生的败笔,因为“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上帝”(参王上11:1-8),为家庭和国家埋下了祸根。然而,单从“各国的公主”愿意作所罗门的嫔妃这个事实来看,的确见证了这位君王超凡的影响力。不过,这些并不是诗人所关注的焦点,所以他笔锋一转,将读者的眼光转移到了王后的身上。王后“佩戴俄斐金饰”,已经为即将开始的婚礼做好了一切准备。道成肉身的耶稣给整个世界带来影响,即便一些并未跟随他的非基督徒,也会为他的一切惊叹。然而,真正被基督影响的人,却只有基督徒,因为我们成为许配给基督的新娘。

四、“更美”的王后(10-15)

诗人引出王后的话题之后,读者的眼光必定迅速转移到这位王后的身上。所以,进入新的一个段落之后,诗人开始对这位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王后进行浓墨重彩的描述,目的是透过对这位特殊的王后的介绍,让读者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君王“比世人更美”的事实。

10至12节,描述王后的忠诚:“女子啊,你要听,要想,要侧耳而听,不要记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王就羡慕你的美貌,因为他是你的主,你当敬拜他。推罗的民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现代中文译本》译为:“君王的新娘啊,倾听我的话:忘记你的本族和亲属吧!你的美貌会使君王恋慕;他是你的主人,你应该顺服他。泰尔人要来向你进贡;富足的人要讨你的欢心。”表面看来,这些诗句是诗人对王后的劝勉和鼓励,实际上则是透过这种方式向读者见证王后对君王的忠诚。这位王后虽然贵为公主,但她已经决定离开“父家”,开始新的生活。柯德纳(DerekKidner)指出:“国王的婚礼特别清楚强调,旧事已然过去,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其实所有婚姻都应有此基础。这里提醒新妇面对此要求,她是公主,但对父王的效忠不能与新的忠诚相比。”诗人相信,这位王后一定会按着他的提醒去行,所以他道出了如此去行的结果,即“泰尔人要来向你进贡;富足的人要讨你的欢心”。意思是说,王后的忠诚不会白白付出,她必因自己的忠诚而更多蒙福。《新约圣经》告诉我们,今天的教会,就是已经许配给基督的新妇,所以我们必须绝对忠诚于基督,像这位公主一样,毅然离开“父家”。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

13至15节,描述王后的荣耀:“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到你面前。她们要欢喜快乐被引导,她们要进入王宫。”王后装扮完毕,婚礼正式开始,身着华丽服饰的王后在众同伴的簇拥下缓缓步入王宫,这是多么神圣,多么荣耀的时刻!今天的教会虽然会被世界所玷污,但基督“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5:22-27)。最终,基督要在天国里摆设婚宴,迎娶教会,我们都要穿上“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去享受那个神圣的时刻(参启19:5-10)。我们当时时记得这种将要到来的荣耀!

五、“更美”的后裔(16-17)

描述王后的荣耀之后,诗人的思绪本能地转移到了君王的后裔,因为生儿育女是婚后必然会有的经历。诗人相信,这位“更美”的君王,必有“更美”的后裔:“你的子孙要接续你的列祖,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王。我必叫你的名被万代记念,所以万民要永永远远称谢你。”《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我的君王将有很多子孙继承列祖的王位;你要立他们统治全世界。我的诗歌要使你的声誉永垂不朽;万民要永远歌颂你。”这位君王的后裔中,“将有很多子孙继承列祖的王位”,并且要“统治全世界”,历世历代,都要歌颂他。所罗门的后裔中,的确出现过不少君王,但事实上,他的后裔并没有一直做王,更没有“统治全世界”。因此,从字面的角度理解,这段话同样可以看作是诗人对君王的一种祝愿。不过,从寓意的角度理解,这段经文就是指耶稣和他的门徒永远作王。经上说,信奉基督的人,就是他的儿女(参来2:10),他们要“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2)。

《诗篇》第45篇,是诗人在一位以色列君王(可能是所罗门)与外族王后的婚礼上随口吟出的诗歌,他以细腻的笔触,从多个角度见证了这位君王“比世人更美”的事实。诗人笔下的君王当然够美,但诗中的句子显然另有所指,那就是真正“比世人更美”的弥赛亚,他以其完美的姿态,吸引我们义无反顾地追随他,侍奉他,正如坎伯·摩根(CampbellMorgan)所言:“如果诗内含有的真理比我们现在能够理解的更大的话,就可以援引到一个人的身上,充满了贵重和美丽。正如我们所看见的是主的荣耀,我们立刻愿意放弃我们所有的家庭和财富,为了得着他完全的称许,并且成为他的器皿,藉此将属于王的族类繁殖下去,并把王的荣耀宣扬于世世代代的百姓中间。”是的,本诗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引导读者去认识这位“比世人更美”的万王之王——耶稣。

【作者简介】 李世峥,男,汉族,1979年1月生于陕北农村。受家庭熏陶,自幼跟从基督。曾先后在两所基督教神学院攻读神学五年,2001年起在教会全职侍奉,2004年接受教师(副牧师)圣职,2010年接受牧师圣职。现任一基督教杂志责任编辑,并参与基督教图书出版事工。同时,在一教会参与讲台侍奉及圣事,亦在圣经学校做兼职教师。博主向来爱好写作,成为传道人之后,对文字事工有所看见,亦有所托付,因而一直致力于文字侍奉。1998年以来,已在全国主要教会刊物发表文章160余篇,共约6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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