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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教会人物简史之二:李志奇教师

作者:基督教华人网     来源:基督教华人网 时间:2019-03-06 10:09 奉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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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李志奇教师(1914-1982),祖藉花垣人。据李志奇长女回忆,父亲从小归信基督,后就读华中协和神学院。毕业后回到花垣牧会,先后在王村、潭溪、沅陵、里耶等传福音。大约在1949年末李志奇教师来到所里(吉首)福音堂担任主任牧师(没按牧),陈心传牧师退休。当时福音堂主日礼拜大约有一百人,主要是外来经商的人为主,本地信徒较少。随着李志奇教师到来,湘西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湘西解放。1952年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州兴建州委大院时,z /-府选址在福音堂所在地,修建委员会的同志与原吉首镇镇长陈忠兴同志一起来到福音堂找到李志奇教师,动员他们搬家。福音堂被拆,教会被禁止聚会。李志奇教师用教堂的木材修建了一幢民房居住。文g e期间被下放到农村劳改,时常被拉去游街、批斗等等。在艰难的环境下他没有放弃信仰,直到文g e结束。1980年得到平反,1982年蒙召归天家,安息在天父的怀中。

  (二)

  在寻访湘西教会遗址及采访当事人发现各教会都存在一个共通的问题:信仰没能在家庭里传承,并且个别子女还存在排斥、敌意的态度。这个问题很可能就是湘西(吉首)教会消失在历史长河里。一个教会消失原因是众多的,当然不能一言而论,本文限于主题在此不多展开讨论。

  采访李义珍过程中,她本人特别强调二点:从小就受洗及父亲带着她旅行布道对她本人信仰的影响,虽然她经历了那个黑暗、动荡、逼 -/迫的年代,父亲受到残酷的折磨,并且她本人长达几十年没有过教会生活。但是这一切外在的环境都不能影响她的信仰,其全家五姐妹都继承了父亲的信仰。在这里我们特别要说明:1952年z /-府强制解散教会时,李义珍只有十几岁,她的兄弟姐妹还都是儿童,在以后长达二十多年的逼 -/迫期间,生活贫困、居住房被充公、下放农村,并且儿女都受到牵连。在采访梁建庆传教士长子梁玉府时,梁玉府也特别提到在那段艰难的岁月里,因着父亲的信仰他们全家经历了许多磨难,可能就是这些磨难导致梁建庆传教士的四个儿子二个女儿都没有跟随父亲的信仰。然而李志奇教师家庭却展现了约书亚信仰的传承,对于湘西教会而言这是一个神迹,一个见证。故此,对李义珍信仰的传承研究对湘西教会传福音、基督教教育及教会的栽培有现行的意义和价值。

  (三)

  婴儿受洗及旅行布道:前者是教会的圣礼,后者是基督的大使命。首先、从婴儿受洗谈起:婴儿受洗不是所有的新教宗派都认同的,在宗教改革初期就有重洗派强烈反对婴儿受洗、随后由浸信会、循道会等等。中国教会至49年解放后受政zh i因素推动形成的两大阵营'合一'的教会:三自会、家庭教会,前者是放弃自己信仰立场就没有原则可言了,后者是背起十字架跟随耶稣受苦的信仰传统,在这两个大的原则下很多教义的差异都可以接受。婴儿受洗在中国那个特殊的年代有条件上的限制及外在政zh i因素就被教会淡忘在历史里。

  婴儿受洗与成人后传承信仰(个体重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及教会发展又有着什么样联系呢?

  一、婴儿受洗符合圣经真理吗,及洗礼与个体重生之间的关系

  拒绝为婴儿受洗是宗教改革后某一些宗派错误的行为:如重洗派。在宗教改革之前大公教会(从使徒至宗教改革)毫无疑问为婴儿举行洗礼。就如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也强烈的反对重洗派这种错误。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三卷第十六章指出重洗派反对婴儿受洗是搅扰教会。

  反对婴儿洗礼的人认为圣经(教义)没有任何神设立的根据,是天主教荒谬的教导及人无知、愚昧行为。如果婴儿洗礼是出于人的愚昧,教会应该拒绝之!如果是出于神的应许,我们就要坚持真理,犹1:3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对于成年人受洗我想大家都没有什么争辩,洗礼象征的意义不仅仅是外在的仪式,重要的是这个仪式所要表明的这个真理。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个真理,就算经历了一次隆重的洗礼仪式是毫无价值的、并且得罪那位设立仪式的神。圣经教导我们洗礼要表明的就是我们的罪被基督的宝血洗净、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这是内在的见证,但是礼也是外在的记号。

  对婴儿受洗最大的质疑就是婴儿根本不懂这些真理,也不能确信自己的信仰。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在旧约里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所赐下的割礼,从本质上割礼和洗礼是一样的,都是圣约子民的记号(恩典之约的记号)。上帝没有叫亚伯拉罕一个人受割礼,而是他的家人及他家里的用人都受了割礼。这个礼就成了一个神选民的记号,凡是犹太人都在婴儿时期受割礼。在新约时代我们仍然在神的恩典之约里,只不过这个约的记号被洗礼代之。因此神赐给我们的应许是给我及我的家人(包含婴儿),在使徒行传里多处记载了那些初信的人接受洗礼时,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当一个孩子生在基督徒的家里,从外在的形式上他已经进入到有形的教会里。《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第九十五问:应为谁施洗呢?答:对有形教会以外的人,要到他们认信基督,并且愿意顺服他时(1),给他们施洗;但有形教会之成员的婴孩都应受洗(2)。不过大多数人说在新约里并没有清楚记载要为婴儿受洗,其实这个问题我们也反过来问,新约也没有明确的反对婴儿受洗。不过圣经从侧面认同了这个礼,比如说(徒16:33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这句话是否让你想起了神对亚伯拉罕的所赐的割礼,这里的他和属乎他的人是否也包含了儿童。不过本文的重点并不是婴儿洗礼而是婴儿洗礼与个体重生的关系,因此关于婴儿礼内容在此不展开。下面我要展开婴儿洗礼与信仰传承的探讨:

  A从原则上讲婴儿受洗与个体重生没有丝毫的关系,凡受过婴儿洗礼的人不等同于重生得救的人。不过这个礼所表明的是一个象征性的意义,就如神吩咐亚伯拉罕为婴儿受割礼一样,而这个象征性的意义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象征性的意义是没有意义,那就说明神的应许是无意义的。这个应许的意义就在于神的应许是不改变的,而这个割礼就是这个应许的印记。同样基督徒也在神的恩典之约里,这个约的记号就是洗礼。洗礼虽然是外在的一个记号,这个记号的意义就是神救赎应许的成就。这个应许是神将救赎赐给我和我的家。在旧约里婴儿都领受了这个割礼的记号,为什么在新约里的婴儿不领受更大的祝福呢?为什么要把他们排除在这个应许之外呢?无论如何,在圣礼中,象征和真道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即使我们能将两者分开,请问:我们应该更看重哪一个?显然,我们既然知道象征服务于真道,我们就能说这象征在真道底下,并因此会更看重真道。因此,既然"洗礼"这个词的意义被运用在婴儿身上,那么为何那只不过代表洗礼象征,必须与婴儿无关呢?即使没有其他理由,让一个理由也足以反驳一切反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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