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 vs 惧怕
列王记下 17:33 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从何邦迁移,就随何邦的风俗。列王记下 17:41 如此这些民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他们的偶像。他们子子孙孙也都照样行,效法他们的祖宗,直到今日。 列王记下17章,描述了以色列人因为离弃神一切的诫命,拜偶像,事奉巴力,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情,至终神向以色列人大大发怒,从自己面前赶出他们,使以色列人从本地被掳到亚述。而亚述王从巴比伦、古他、亚瓦、哈马,和西法瓦音迁移人来,安置在撒玛利亚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们就得了撒玛利亚,住在其中。 而讲到这些被迁移来的人,开始他们不敬畏耶和华,所以神叫狮子进入他们中间,咬死了些人。至此他们知道害怕了,亚述王就“叫所掳来的祭司回去一个,使他住在那里,将那地之神的规矩指教那些民。”本是要指教那些人怎样去敬畏耶和华,学习神的诫命来事奉神,不料最终的结果却是以上两节经文所记载的:“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 “这些民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他们的偶像。”他们成了信仰搀杂,终不得人、神称许,被轻弃的一族。 这两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想起另一句非常熟悉的圣经:“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这里中文虽然有区别,一个是“敬畏”,一个是“惧怕”,但是在英文和原文当中,用的都是同样的一个词:“fear”。为什么同样的一个情绪反应,会产生这样截然不同的结果? 再想想现实生活当中,不也存在很多这样的人?比较典型的是那些事实上的确有“敬鬼神”态度的人,承认“头上三尺有神明”,但是看看佛啊、耶稣啊、真主啊,弄不清哪个真哪个假,又哪个都不敢得罪,干脆每样都信。而反观我们自己的经历当中,这样的景象也屡见不鲜。就算信主之后,多少时候,我们想起神来,都是一种“惧怕”的感觉,非常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神,但是另一方面又感觉完全遵照神的命令行,难于登天,跟自己的现实情况相差太远了,于是经常处于矛盾之中,一直尝试着怎样能够把“信仰”和“现实”协调起来。这样的惧怕神,一点不能带来平安和喜乐,更莫提什么“智慧的开端”,有的就是疲累不堪的痛苦和矛盾。 细细考究这些的“惧怕”情绪,就会发现有一个共同点,虽然说表面上是“惧怕神”,但实际上,并不真认识神,也不真在乎神,他们真正惧怕的,是自己的利益受损失!这样的“惧怕”,其实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一心考虑的,不过是怎样让自己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让自己少受一点痛苦。 却不想,属灵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舍弃”的原则。正如主耶稣说过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译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什么时候,我们把自己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想尽办法去保护、呵护它不受伤害,什么时候,我们所受的亏损和伤害却会是最大的。 而真正意义上的“敬畏”,产生于真实对自己、对神的认识,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人,认识自己的地位并站住自己“做人”的地位。把神遵为神,并因为他是神,而把神摆在自己的利益之前。认识神是大能的神,他是掌管宇宙万物的神,他是主宰,他有权利凭自己的爱好行事,我们在他眼里实在不算什么。认识我们不过是受造的,并且我们还犯罪得罪了神,为自己铺设了毁灭的路。认识这位神不但伟大,还是爱,他没有看我们如蚂蚁如蛆虫,按我们所是所行来对待我们,却愿意差遣他的儿子降卑来道成肉身,成了赎价,完成救恩,使一切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样的神,就他的所是,怎么不配得一切的敬拜、尊崇、赞美和感恩?!这样的神,就他的所是,配得在我里面做王,使我甘心乐意把一切交给他。如果神所安排的,正好与我的利益相符,那么感谢神!如果神所安排的,正好与我的利益相反,那么求神给恩典使我们能够依然愿意降伏并发出感恩和赞美!因为他是神!我不过是人... 哦,神啊,帮助我轻看自己的利益,能够愿意舍己跟随你。救我脱离“惧怕”,进入真正对你的“敬畏”。帮助我,我不要事奉二主,我要单单事奉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