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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执手的奇妙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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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的恩典够我用的(连载七)

结婚

  我想,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他就应该把自己的人生划分为二,与自己的过去一刀两断,看过去的"我"已经死了。正如保罗所说的:"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

自从蒙恩得救,主以外的一切,我都已看作如同与自己无关,肉身的事情,全然不再放在心上,认为根本不值得考虑。所以,再也没想自己以后还会结婚成家,只想专一为主而活,度过短短的一生。尤其是有了经历之后,更不想有任何缠累,因为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坐监或殉道。母亲若过世,我就孤身一人,再也无挂无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一般人过的那种正常生活。

我母亲和我姐姐当然都挂念我找对象之事,常听她们谈论这事,但我却十分不以为然。那时我根本不懂她们的心情,觉得自己有没有对象和别人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每次母亲提及这事,我都断然拒绝,对于母亲企盼的态度和失望的神情不屑一顾。后来自己做了父亲之后,才懂得那时一个作母亲的心情。现在回想起来,许多事情都很内疚,后悔那时年轻不懂得体谅母亲的心。孝敬父母真的是一件最不能等的事。

一九七四年,我还在长清的时候,桥南一位弟兄受我母亲委托,将道真姊妹介绍给我。因为我不在家,我姐姐陪我母亲在家,她对道真说:"你上这里来大概不行,你看家里穷成了什么样子,什么东西也没有。还有,你看这房子这么破烂,多么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倒塌了。三元也没有准备过日子,而且他早就说,一旦屋子倒塌了,自己若被砸死在里面就算了,如果死不了就在这礼拜堂的废墟上搭个窝棚,自己在这里守着主的家。"道真听了这话,用诗篇八十四篇第十节的经文回答说:"宁可在我神的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我姐姐就再也无话可说了。

家里写信让我回家,说要为我介绍对象。我心里十二分不愿意,但那时主正在操练我无条件的顺服,我知道所有环境都是神给摆上的,因此无论对人对环境,只要不是违背真理原则的事情,都学习弃绝自己的意见,无条件地顺服神的手。因为知道神的意念,非同人的意念,且高过人的意念,于是我就赶回来了。

我姐姐对我复述了她和道真之间的对话,说你无论愿意不愿意都要和她谈一谈。于是第二天,码头一位弟兄带我去了桥南村。我来到桥南村才知道,多年来不断有人向道真求亲。在当时来说,有的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好,她却一一谢绝。她曾经在桥南聚会时见过我一面,那时我穿得特别破,她从未见过这么年轻的人穿这么破的衣服。但她反而因此感到我很不平常,所以弟兄一向她介绍我,她竟欣然同意。

我和道真谈了约两个多小时,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听我自己在说。于是我将这许多年所有的经历都给她讲了,没讲一点"好事"。其实很多事不用我说她都知道,房子什么样子,家里什么情况,她都看得一清二楚。

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一般弟兄姐妹所不知道的。除了这许多年的经历,还有村里的人如何欺负我们。比如每天劳动休息的时候,大家坐满一屋,连床上也躺着好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侮辱我们的话。下地劳动忘记带工具就向我们借,用完后非但不还,反而摁在稻田的水底,自己去找也难以找到。如果因为找工具耽误了时间,下地劳动去晚了,这又是犯错误,再说没有工具也没法去参加劳动。曾经有几次养过几只鸡,但是养大之后大白天就在自己屋里被人抓走了。后来好不容易盖了个八平方米的低矮小草房,总算有个不漏雨的地方了,可是村里人在劳动休息的时候,把房顶上的草抽下来坐在屁股底下,坐完临走前,用脚一踢草就随风刮跑了。久而久之,房顶下半部分的草几乎全被揪光了。还有的年轻人,包括女孩,明明满坡的水田水沟里都是水,随处都可以洗脚,却故意到我们吃水的水井里去洗脚。甚至往里面小便。有意思的是,对于这些人的行为,村里人无不批评他们坏,可是有许多人一面批评别人,一面自己也做坏事,我想这些事都是不由他们自己而做出的。

除了每天白天受侮辱,还有夜间来调查,真是昼夜不得安生。无论任何情况下,家里照样来弟兄姐妹,母亲照样外出传道,这些都随时可能给自己惹来大祸,将来可能坐监或殉道等。我把一切的可能都详细地对她讲了。

我还告诉她母亲的问题:母亲因为所受的刺激较多,有时她脑子里会无中生有地想出我很多莫须有的错,让我难以接受。而且过一段时间她会累计在一起,没完没了地向我发脾气。我莫名奇妙,她却十分生气。有时夜间她醒来,大声把我从梦中叫醒,生气地盘问一些我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别人不知道她脑子有问题,还信以为真。

我说这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个月两个月的问题,而是多年来天天如此,你应该再三考虑之后再作决定。她却说:"既然这些都是为了主而忍受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事实确实如此。这些年的经历,除了为着主的缘故,并无其它任何原因。特殊的年代里,除了为着信主之外,还有其它原因,比如家庭成份不好,或有历史原因,或自己得罪过人,或自己做过什么错事等。可这些我全没有。我的家庭成份是贫农,而且自己年轻,更没有其它问题。而我所遭遇的这一切,说白了并不仅仅是因为信主,最主要是因守在教会不走,还在全村人的眼皮底下来来往往搞宗教活动。如果我搬到村里去住,那就肯定什么事情也没有了。

我听她这样说,又给她出了一道难题:因为她父亲,也就是我将来的岳父,那时还不信主。我说,你应该把我对你说的这些原原本本对父母说清楚。我想如果这件婚事是出于神,就是想散也散不了。如果不是神的事,谁想成也成不了。对父母实话实说,如果他们不同意,就说明这不是神的事,你就顺从吧!日后她果然对父亲讲了,不料她父亲说:"无论你找什么样的(对象),只要你自己同意我都不反对。"这真是人所意想不到的事,男方是这样的情况,作为一个非信徒的女方家长怎么会同意呢?后来,有一位老年信徒对岳父说:"你是否知道你女儿找的人家是怎样的?就在漫坡里,没有大门,也没有院墙,你绝对没见过这么破的房子,连场院屋子也不如,家里什么也没有。"他却回答说:"我不相信穷有根,也不相信富有苗。人不能光看眼前。孩子无论找什么样子的,只要她自己舒心愿意就好。孩子找对象,如果大人替她当家,就是条件再好,只要她自己心里不如意,也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订婚之后,我从来没有钱给道真买衣服。因为只要我们手里有几块钱,往往就用在其他有困难的弟兄姐妹身上了。道真也是这样,有时她手里有点钱,往往就用在我身上,给我做衣服。

在环境最紧张的时候,弟兄姐妹都不能来,由于她是我的未婚妻,所以只有她能常来看望我们。她的娘家桥南离苌庄约有二十五里路,因为没有自行车,那时更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通汽车,因此,她每次来来回回总是步行。她每次来,我也不同她讲什么话,她只是看一看就回去,每隔三、四天就要来一次。那时我根本想不通这么远她为什么来得这么勤,只是常常见她祷告痛哭流泪。我也不知道她祷告些什么,为什么这样痛哭。几年之后,有一次聚会时她和弟兄姐妹交通,我才听她说出她那时三天两头到我家而且经常痛哭祷告的原因。那时候工作组整我的材料,据说一定要逮捕我。于是她祷告说:"主啊!你知道苌庄是你的家,你的家里缺少人,一旦三元被逮捕进监了,母亲这么大岁数了,身体又有病,现在自己连水也打不动了,怎么生活下去?哪怕我们今天登了记,结了婚,明天再让三元被抓进去,那么,从此我就能够到那个家里去了,和母亲一块儿看门,继续接待和服事弟兄姐妹"。我听了这话,非常感动。从此在任何时候,我都有了一颗不能不尊重她的心。因为我想,她愿意找我,无论条件多差,环境多恶劣,还有我这个人在。如果我这个人不在了,她还愿意来这个家,若不是全然为着爱主还能为着什么呢?

一九七八年春天,五月十二日(旧历的四月初六),我们结了婚。结婚的前几天,她还爬上房顶修房子,泥墙皮。村里人都希奇得不得了,说没过门的媳妇,不但不嫌穷,还会干泥瓦匠的活,自己上房修房子。

自从蒙恩得救,虽然那时候不明白圣经,也没有人给自己讲,但看自己的一切就是死的,感到一个归主为圣的人,任何关系自己的事情都要分别为圣,不沾任何世俗的东西。我们结婚也是这样,没有举行什么仪式,非常简单。虽然没有告诉任何人,但还是有几个弟兄姐妹知道了。道真也是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才对父母说明天要结婚,因她觉得她在婚姻上做出这样的选择,就已经够难为自己的父母了,所以不想让父母在自己身上花一分钱。道真也是很俭朴的,又常常奉献或施舍,因此结婚的时候,连裤子都是济南的一位姊妹送她的旧裤子。为了让裤子显得新一些,她把裤子重新加工了一下,拆开,让穿旧的裤表朝里,里面那一面朝外,然后重新缝制起来,第二天穿上它结婚。不料袁家村有一位姊妹,她虽然不知道道真结婚,却受感动,从自己箱子中找出一块布料,连夜为道真作了一条新裤子,在天刚亮的时候就送到西王村的仕兰姐家。仕兰姐不知从谁听说道真那天结婚,见这位姊妹天这么早送来竟然是连夜赶做起来的新裤子,于是说,道真今天结婚,一定需要,必须趁道真还没有动身之前送到,于是急忙动身送到了桥南道真那里。那时,道真已经穿上那条翻新的旧裤子,还未走,见仕兰姐送了新裤子来,于是,换上了新裤子去苌庄完婚。

村里的人听说我们要结婚,都很高兴,主动来帮忙,可是来了看看没什么可帮的。他们问是不是要生产队里派车去接新娘,我说:"不要,她自己走来"。他们都诧异得不得了。他们问需要什么,我说什么也不需要。我母亲和我姐姐说要从村里借一张桌子来,我说为什么要借桌子?平时吃饭就在小矮桌子上。大家说今天结婚,在桌子上吃饭好看,我说在小矮桌子上最好看了。我母亲和我姐姐说,我们不喝白酒,可以买瓶葡萄酒,我说淡酒浓酒都不要。大家做了几个莱,我说平时吃什么,现在就吃什么,也不用做什么菜,更不用什么甜酒,也不要借桌子。不料,过了一会儿,村里仕英姐和别人一起抬来了一张桌子,还带来一瓶葡萄甜酒。我母亲和我姐姐非常高兴。母亲说:"我说要弄点甜酒,你不同意,你看,主给咱们预备了吧?!"这样,我也就不再说什么,虽然心里很不乐意。不料,大家把"酒"倒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味道不对。原来,葡萄酒和醋瓶子放了在一起,她们临来的时候不留心拿错了瓶子。倒出来才发现不是酒,而是食醋。大家都笑了,我也放了心。虽然有了桌子,但屋子太小,我也不愿意用,大家还是在小矮桌子上吃了饭。

我们结婚除了唱诗祷告,什么仪式也没有,门上也没有贴什么对联,一切和平时一样。我们为结婚所花的钱,总共只有两块钱。我原本说一分钱都不必花,我姐姐说:"原来的镜子摔坏了,怎么也得买两个镜子吧。"我说:"那就买一个吧,用的时候,大家又不是一起照。"姐姐说:"结婚怎么也要买两个。"于是,用七角钱买了两个镜子,三角五分一个,另外剩下一元三角钱买了糖请大家吃。

在商店买镜子和糖的时候,康希俊叔也在场。他为人非常耿直,我们受逼 -/迫的时候,他在村里常常替我们抱不平。在那种形势下,对于挨整的人,人都躲得远远的,谁也不敢说同情话。他却憋不住似的总想说。大家见我结婚只买这点东西,十分不解,他却感慨万分,激动地当众对大家讲信耶稣如何如何好,列举了许多。又说:"就当着工作组的面我也得这么说,做人就得实话实说!"(当时工作组还正在村里调查我)最后,他说:"信耶稣哪里都好,就只有一件不好!你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件不好吗?就是信的人太少了。都信才好!"旁边人一面听,一面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那时听见这样的话,点头也是有危险的。

那时,希俊叔全家还未信主。后来,他们全家信主,忠心爱主服侍神。孙宝英姊妹就是他的儿媳,康秉生弟兄是他的孙子,于纯华长老是他的孙媳。康秉生和于纯华夫妻二人很为神使用,后来我在济南教会工作,就由他们主持苌庄教会的工作。

我们结婚后,趁此机会一起去临朐看望了主家的老人们。在临朐,晚上查经聚会上,炳昌大叔叫我作结婚的见证,我很茫然,说:"什么见证?什么事也没弄。"因为我总以为,如果操办了些什么事,可以把怎么弄的说一遍,什么也没弄,根本没有过程可以描述,所以想不出说什么。大叔说:"就是要你对大家说说你白天说的那些,就是你什么也没弄的那些见证。"于是我把白天对大叔讲的,世俗上那一套什么也不要的整个结婚过程复述了一下。大叔说,你看,这样的见证多有力量呀!这是为弟兄姐妹走出了一条脱俗的道路,以后青年结婚也应该这样做,脱开世俗那些做法。那时我一点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因为我们结婚这样做,不过是照着自己里面的感受,从来没有想过会被神的仆人看为有着特别的属灵意义,更没想过会对别人有什么影响。

注:题目为编者另加

【作者简介】 王三元牧师,甲子之年,现居山东济南,为长春里教会牧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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