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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中的爱情-------重读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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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静下心来重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与信主前读的感觉完全不同,一种抵达灵魂深处的震撼让我无法平静。

  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年)出生在莫斯科一个贫民医生的家庭里。1843年毕于彼得堡军事工程学校。25岁时发表小说《穷人》引起了轰动。之后,他的作品几乎每一本都成为世界名著,《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死屋手记》、《白痴》、《少年》、《卡拉马卓夫兄弟》……他是一个为穷人说话的苦难作家,他本人和他写的书都充满了大苦大难,看他的书,常常会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1850年,陀思妥耶夫斯基因为参加空想社会主义者小组被 b u,判处死刑,后被赦免改判流放,在监狱服了4年苦役。《死屋手记》就是写这段经历的。

  《罪与罚》写的是一个发生在杀人犯和妓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准确地说这并不是一本爱情小说,爱情只是一不小心在泥潭里绽放了。这是一朵人性和神性共同浇灌出来的苦难之花,它开放得如此艰难,如此惨烈,如此惊心动魄。

  主人公拉斯科利尼科夫(下称拉)是一个聪明英俊的法律系大学生,但是却被贫穷压得透不过气来,无法维持最起码的生活,被迫辍学躲进一间类似棺材的斗室,房东不再供给他饮食,威胁要把他赶出去。面对绝境,他不得不再次去找那个阴险贪婪的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用父亲留下的唯一一块银表去换几个活命钱。一旦过期,他的东西就永远属于这个老太婆了。

  有思想的穷人,最容易有造反的念头,迫切地想推翻这个不平等的世界,成为统治者。拉想到了拿破仑,他认为要成为统治者就必须不择手段,就必须学会杀人。

  他认为,在这样的社会上只有两种可能:压迫和被压迫。只有两种人: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不可能有第三种可能和第三种力量,“不做奴隶,就做统治者”。

  社会道德的混乱,使得他完全放弃了善恶行为标准,更糟糕的是,在他的心里没有给上帝留下位置,这就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开始了向道德底线的冲击。

  他先是在高利贷老太婆那里受到冷酷的打击,然后是遇见了比他还要悲惨的马尔梅拉多夫,喝醉了酒当众讲诉他的女儿怎样因为穷困沦为妓女。这个失了业的小公务员无法养活老婆孩子,和拉一样面临被房东赶出去和饿死的结局,恰好这时他和前妻的女儿索非亚18岁了,他们总算可以继续活下去了,出卖身体是索非亚的唯一出路。

  作者对索非亚的描述让我几次放下书掩面落泪,不仅是因为她受罪,不仅是因为她善良,还因为她是基督徒,天啊,我看见神伴着他一起在罪和苦难中行走。

  后来拉又接到妈妈写来的让他悲痛欲绝的信,他亲爱的妹妹为了挣钱供他上学,不得不去作家教,在主人家里受到侮辱和诽谤,被赶回了家。母亲说拉是他们的全部希望,为了他的前途,他们决定牺牲女儿,把她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他们并不知道,这时的他已经因为没有钱辍学好几个月了。

  没有出路,一条路都没有,到处是苦难,他只是千万受苦人中的一个,这个社会太黑暗了,太不公平了,杀人算什么,杀了那个高利贷老太婆,就像捻死了一只虱子,不杀她,她还会继续害人。他要毁灭这个世界,他要成为统治者,强烈的毁灭欲望占据了他的全部身心。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掌权者要记住这个真理:至少要给人一条生路。一个社会把人逼到无路可走,政权就会动摇了。19世纪中期的俄国是一个苦难深重的国家,当时可怜的老百姓仅仅要求:“让我们至少有个可以去的地方”,但是,国家没有做到。这为列宁的社会主义g e命创造了条件。

  拉让我想起了中国的大学生杀人犯马加爵和那个因为拿不到工钱而杀了人的民工。从医生的角度看,他们都有心理问题,从社会的角度看,这个心理问题是由严重的社会不公平、人格的扭曲、巨大的贫穷落差造成的

  没错,拉是个凶残的杀人犯,尤其不能原谅他杀死了无辜的死者的妹妹,罪不可赦。但同时拉却又是一个经常帮助别人的热心人,冒着危险从火海里救出孩子,在学校帮助比他更穷的人,在街上为受欺负的人打抱不平,自己没饭吃却帮助乞丐,索非亚的父亲去世,把身上仅有的钱都给了他们……

  小说的魅力正在这里,人性中绚丽的火花正是由善与恶碰撞出来的,杀人犯心底也有爱和善,他的恨可能正是源于他的爱。

  作者塑造了一个可爱的妓女——索非亚,这是一个披着罪人外衣的天使。索非亚的继母卡捷琳娜出身高贵受过教育,但是被生活逼疯了,用恶毒的语言逼索非亚去卖身养家。但是当索非亚第一次把挣来的30元钱钱放到她面前时,她给索非亚跪了下来,亲吻她的脚,然后两人抱在一起痛哭。他们可以活下去了,但这是怎样的一种活啊!。

  拉几乎发狂似地对索非亚说,“这样的耻辱和这样的卑贱怎么能和另一些与之对立的神圣感情集于你一人之身呢?”“跳进运河,进疯人院,或者,终于堕落,头脑麻木,心变得冷酷无情。”他最厌恶的是最后那个想法,然而只有最后一条路,也就是堕落,才是最有可能实现的。

  面对拉的质问,索非亚冷静地回答:“那他们怎么办?”这个可怜的孩子首先想到的是“他们”,是与她并无血缘关系的后妈和她的两个孩子,谁能说这不是一个伟大的牺牲?谁能说这种牺牲比“为国捐躯”逊色?她不是没有想过死,但是她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因为靠她养活的人不让她死。她如果去死,就等于间接地杀了人,她的死是不道德的,她也只能用同样不道德的手段去挣钱养家。当活着成为唯一的理由时,尊严退到垃圾堆里去了。我想起我们身边的一些姐妹,那些单纯朴实的农村女孩子,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作“小姐”。

  “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这是杀人犯拉心中坚定不移的念头。但是让拉没有预料到的是,他在杀人的同时也把自己给杀了。他虽然没有信上帝,但上帝造人时放到人身体里辨别善恶的“律”却在他心里存在,他不可能镇静,巨大的负罪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生病,发烧,神志不清,直至精神错乱。他必须要把这个秘密释放出去,必须告诉一个人否则他会被压死的。他找的这个人是妓女索非亚。可能因为他们同样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吧?

  该书最震撼的一节,第4章第4节展现在我的面前。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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