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一个女人躺在血泊中(2)
今天早晨四点多我就起床祷告,灵修,求神给我爱心,因为我知道我内心也很麻木,反感身边的世界;然后唱“诗篇22、23篇”赞美上帝。 没有想到,刚出门就碰上这茬子事情。我很清楚,这是上帝给我的作业。我相信,这样的小事,对于许多非基督徒朋友一样会按照自己的良心办事,甚至处理得更加完善。拔一毛而利天下,何乐不为。 其次,我是自由职业者,我不需要行色匆匆地上班,我不再担任工商企业的要职,不会有许多的压力压着我埋头走路,我有时间跟随警察去作笔录。 第三,我是一个长跑爱好者,这样跑来跑去,本身是我所喜欢的,锻炼身体,如果是大腹便便的官商,或者高跟鞋卓卓、身材纤纤的女孩子,太折磨人了。 四 曾经有一个非基督徒朋友和我们交流。 我们中间有一个女孩子说,基督徒不可吃动物的血。 那个朋友很直接地说,你们不吃动物的血,却吃动物的肉,是不是很虚伪啊? 如果照着字面理解,单单看这么一句话,是显得很虚伪。从现代科学角度来说,动物的身体总会有毛细吸管,存留少量的血液,想不吃都没有办法。 许多基督徒坚持可以吃血,有些人反对,这方面基督徒内部之间也争论不休。 为什么呢? 五 圣经最早的经文说: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世记9:3-4) 上帝爱人胜过爱动物,为了让人生养众多,享受祂的创造,上帝在与挪亚和他后裔(全人类)订立的“彩虹之约”中,许可人类吃动物,但是不要吃动物的血。 不吃动物的血,不是说血有什么生理卫生的缘故,乃是要人“敬重”上帝创造的“生命”,因为一切命令的总归都是爱。 当基督信仰从耶路撒冷传向全球的时候,耶路撒冷召开了第一次福音大会,神借着当时的教会领袖说: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 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使徒行传15:19-21) 对于食物吃什么,基督徒可以不讲究,唯一的讲究是爱人——不要让人因为吃什么争论不休。 神借着保罗阐述: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 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14:13-17) 人对生命的敬重需要我们学习、操练,整个成长也是一个过程。就像身体需要锻炼,爱心需要实践一样,人的良心很不可靠,被罪所污染了,“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地纠结着。 我个人不吃血,最根本的原因是操练我对生命的敬重,修己以爱神,爱神以敬人,我“深知我的内心没有爱”;如果我们不爱人,对他人的生老病死很冷漠,你既不吃血,又不杀生,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个不是以一种宗教习惯,一种很伪善的表现! 如果有人充满了对别人生命的怜恤,充满了对别人苦难的同情,不小心吃了血又何妨呢?如果一个人快要饿死了,眼前只有一碗猪血,我们难道禁止让他吃吗?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这么狠心! 因为神就是爱,祂喜爱怜恤,不喜欢祭祀。 肖遥 2012-12-13 ------------------ 肖遥的博客(不需要翻墙)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