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的几大问题
在查考约书亚记的时候,有几个问题想避也避不开。搜索一下各方对这问题的解答,把自己认为较合适的答案放在此处,以供参考。 1、约书亚的「长日」(10∶10-13) 根据约书亚记十12-14的记载,「日头在天当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日之久」,这事怎样解释呢? 约书亚记记载了多个神迹,其中最值得讨论及最引人争议的就是在基遍之役中,白昼的时间延长了二十四小时(书十12-14)。有人题出反对意见,认为若地球突然停止自转二十四小时,整个地球及其表面的各物均会遭受难以想像的灾害。至于那些相信神无所不能的人,便会坚称神有能力防止这些灾害,使自然律暂时失效。然而,根据圣经希伯来原文,我们似乎没有绝对必要去认定地球突然停止自转。第十三节指出日头「不急速下落,约有一天之久」。其中「不急速」的字眼,似乎是指地球的自转速度减慢,以四十八小时作一次自转,而非平常二十四小时。 根据严夏利(Harry Rimmer)的报告,有某些天文学家已作出结论,认为在我们的天文历中少算了一整天。严夏利指出,哈佛天文台的白加荣(Pickering)将这少算的一天追溯至约书亚时代,而耶鲁的托顿(Totten,C.A.)亦持相同意见(参看芮百纳Bernard Ramm,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rure[Grand Rapids: Eerdmans,1954],P.159)。芮氏于其着作指出,他不能使这份报告存入档案,可能是因为大学的有关部门不希望把这类记录存入他们的档案中。 此外,解释约书亚记十12-14尚有另一可能性,是对dom作出略为不同的解释(dom这个字在KJV中翻译成「你站住」)。这个字通常解释作静默、停止或止住。因此,格兰威治的莫达斯(E.W.Maunders)及普林斯顿的威罗拔(Robert Dick Wilson)提出以下解释:约书亚的祈祷是恳求不要让太阳所散发的热力照射在战场作战的士兵身上,使他们在有利的情况下作战。紧接着战争的一场大冰雹,使上述观点获得一些凭据,受到那些向来不提出问题的人士所支持。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第十三节似乎更支持「长日」的说法--「……日头在天当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日之久。」 奇里及德里兹(Keil and Delitzsch,Joshua,Judges,Ruth,p.110)则认为,以色列人及约书亚能在「长日」中完成两天的工作,假如对他们来说,是神以超自然的方式令白昼延长,那么,经文所指的就是一个以神奇的方式而导至的「长日」。假如地球自转仍保存其计算时间的功能,那么,奇里及德里兹就难以解释地球是否以一般的速度来自转。他们又题出另一个解释:神以折射的方法使地面保持光亮,当正常的日头下落的时间来临了,神便特别利用光线的反射,使人们仍能看见周围的事物。 2、屠杀迦南人(书6,8,10) 当以色列人攻占耶利哥城,他们把城烧毁,除了喇合及其家人(书六24、25),所有城内居民都被烧死,在艾城(八24、29)及其他地方也是如此。这种完全破坏的争战称为圣战,或「奉献」,动词可译成「完全破坏」参六 17:「在耶和华面前毁灭」)。 如果圣经就表达此题目所用的语言,暗示这种「奉献」之所以实行,是因以色列人相信神如此要求(虽然没有任何地方显出神直接提出这个要求),那实在是令人反感的想法。但是约书亚的行动有数次被形容为「正如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所吩咐的」,或「如耶和华仆人摩西所吩咐的」(十40,十一12)。 若说神曾命令人去杀人,或说他吩咐其子民全然灭绝一城内的活物,实在会叫一些学者不能接受,于是他们便建议——旧约的耶和华,并不是耶稣基督的那位父。这当然不是耶稣及使徒的教训,因为新约清楚把他们的神等同那位亚伯拉罕的神、以撒和雅各的神,以及那位向摩西和先知启示自己的神。 对这个问题其中一个解释,是当时的宗教文化,确有这种宗教性的「奉献」。古代近东人常常把人、财物、俘掳献给他们的神。当然,一个行动不会因为习俗就当作为正确,但这却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以色列人不觉得这是错误。前文已提过,神的启示,是渐进的启示:他按着他子民的程度,按部就班地带领他们,最后使他们到达他的标准。在这一点,以色列人确未到达登山宝训的地步。如果他们已经成熟,神亦会向他们启示爱仇敌的教训。 但这不是唯一的答案。圣经有关迦南人的教训不单是「灭绝他们」!在此吩咐背后,是有它的理由的,我们最好先了解一下迦南的文化及宗教背景。在耶和华眼中,迦南人罪大恶极,他们不单行可恶的事,而且还引诱以色列人参与他们这些「宗教活动」。在叙利亚的拉斯珊拉(Ras Shamra)所发现的乌加列文献,令我们知道迦南宗教习俗的详情。奥伯莱在一个讲座中,曾经因为那些娼妓、婴儿祭礼等习俗,把迦南宗教形容为人类最腐败的宗教。 耶和华不断提醒以色列人他是圣洁的神。他不能容忍这些恶习,尤其以事奉神的名义行这恶事,就更罪加一等。迦南人一定要被惩戒。而且,以色列人的宗教必须保持纯洁;迦南宗教那些官能的引诱,肯定严重威胁敬拜耶和华的宗教那种严谨的伦理。一个外科手术医生,为了病人的性命,会毫不犹疑地除掉病人的一只手或一只脚,甚至一个主要的器官。因为这事关乎以色列的属灵生命(神希望世界能藉以色列得福:所以这也影响整个世界的属灵生命),因此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除灭迦南。 我们承认,这个问题是圣经内一个难了解的立场,上述的解释,只不过是企图加以答辩。不过,历史就是一个审判——以色列人或因过多杀戮而生厌,或受官能宗教的引诱,没有灭绝迦南人,令迦南宗教渐渐盖过以色列的宗教:从先知书可见,神因此严厉地惩罚以色列——他容让外强压逼他们,入侵他们的国土,破坏他们的城市,最后耶京被毁,以色列民被掳,这确是一次可怕的审判。 我们试复述一遍——耶和华没有下令杀死所有外邦人,他只要他们灭绝迦南人。这不是一个永久的策略,而是为了面对一个急逼的处境——当时,以色列要占领神应许给他们列祖的迦南地。后来,阿摩司、弥迦、以赛亚等先知的道德及伦理教训,便把神的话告诉他的子民:最后,耶稣来到世上,成全了先知和律法,更彰显了神全完的启示。解释灭绝迦南人这个行动时,必须考虑到上述的各种因素。 有几点是藉得注意的∶ a. 谋杀与公义的杀人不同∶谋杀是蓄意及恨恶以致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另一方面圣经中有提及死刑[创9∶6],自卫[出22∶2],不可非议的战争[创14]。 b. 迦南人不算为无辜∶迦南人很早就受著神的咒诅(创9∶25),他们是邪恶的行不道德的事情。神形容这地的罪应有的结果为『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利18∶25) c. 这地无辜的居民不会遭受杀害∶所多玛俄摩拉是很明显的例子,若有十个义人全城都会得救(创18∶22起)(创19∶15);神又拯救三万二千在道德上洁净的人(民31∶35);妓女喇合和她的全家(来11∶31)。 d. 神给与迦南人几百年的时间悔改的机会(彼后3∶9),才施行毁灭(创5∶16),正如癌细胞的割除。 e. 以色列人面对的不是一个宗教的圣战,而是神主的争战(出23∶27-30;申7∶3-6;书8∶24-26)。以色列人作为神审判的手。 3、基遍人用诡计与以色列人立约,为何以色列人需遵守这条约呢? (书九章)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