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祭坛
经文:来13:10-13 我们有一祭坛,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之上。主耶稣基督曾在这祭坛上受苦,又将他自己的血带进圣所(来13:10-13)。正是靠着他的血,我们这些包括北美人和中国人在内的“外邦人”,我们这些与基督无关的“局外人”,已经得以与神亲近了(弗2:11-13)。他又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当年,拆毁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今天,也连结了太平洋的东岸和西岸(2:14-15)。也正是藉着他,我们两下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的面前(弗2:18)。因而,这座坛乃是人与上帝相遇的所在,也是人与人重逢的所在。 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祭牲,是耶和华神亲自宰杀的。创造之主用这祭牲的皮,遮盖了坠落之后亚当的赤身露体(创3:21)。伊甸园已经失落,生命树的道路已被把守(创3:22-24,但耶和华神亲自用祭牲之皮作的那件衣服,却始终穿在亚当身上。以致在亚当的子孙中,仍然有人求告耶和华,并且在亚当还活着的时侯,出现了个与神同行,后来未尝死味的以诺。亚伯献上的供物,是人类向耶和华神献上的第一只头生的羔羊(创4:4)。圣经没有记载曾有一座坛,因为,与祭坛相比,与后来的会幕乃至圣殿相比,祭牲毕竟更为重要(太23:19)。耶和华神所看中的,首先是祭牲和献上祭牲的亚伯,而不是亚伯曾否建过一座坛。 圣经记载的第一座坛,筑于洪水之后。挪亚作为幸存的人类的代表,在坛上向神献上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燔祭”(创8:20)。尽管人从小时仍然心里怀着恶念,但因祭牲被焚的馨香之气,神将不再咒诅大地,也不再毁灭地上的活物。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创821-2)。烈怒之中涵藏恩慈,审判之中包蕴拯救。因那祭牲被焚的馨香之气,他手所造的日头,至今仍然“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他的慈爱与眷顾,至今仍如“欢然奔路的勇士,从天这边出来,绕至天那边,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他的热气。”(诗19:5-6) 信心之祖亚伯拉罕的一生,是筑坛的一生。从故乡迦勒底的吾珥出发,到迦南应许之地之后,亚伯拉罕至少为耶和华筑过四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其中之一是在摩利亚山上。正是在摩利亚山这一座最高的祭坛那里,人类第一次看到了那只耶和华所预备的“代替的羊”(创22:914)。也正是在手里拿着火与刀的亚伯拉罕和背着燔祭的柴的童子以撒一同走上摩利亚山的路上,人类第次看到一个十字架的影子:圣父为救赎世界,将背着十字架的他的独生爱子,送上了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创2:4-8;约19:16-18)。 雅各筑过两座坛,一座在示剑城东创331820),一座在伯特利(创35:1-3)。伯特利是雅各在遭难之日蒙神应允的地方。举目无亲茕子一身,夕阳西下,倚石为枕。雅各万万没有想到,护佑他终生,总不离弃他的永爱之父,此时、此地,仍然与他同在;从而知道“这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门(创28:16-17)。正是在伯特利的祭坛那里,人类第一次梦见神的使者藉以上去下来的“天梯”(创281012)。这“天梯”,乃是那将要来的道成肉身的“人子”—我主耶稣基督(约149-51)。 旧约苗圃中有两朵“至美之花”《以赛亚书》第53章和《利未记》第16章。前者是“先知型的预言”,后者是“摩西型的预表”但二者又都是指向基督。在《以赛亚书》第53章那里,我们看见一头默默无声被牵到宰杀之地的羔羊(赛53:7-8)。而“宰杀之地”,正是希伯来文“祭坛”的原义。在《利未记》第16章那里,我们看到两只准备用作赎罪祭的羊(利165,被安置在会幕门口的祭坛之侧(利165、7-10) 拈阄之后,为百姓作赎罪祭的那只公山羊被宰杀之后,亚伦要将羊的血带人幔内,弹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因百姓诸般的污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在圣所行“赎罪之礼”(利16516)。而后,亚伦出来到耶和华面前的坛那里,因百姓诸般的污秽在坛上再行“赎罪之礼”(利1618-19)。两次“赎罪之礼”,先是行在施恩座前,后是行在祭坛之上。这是神舍去他的独生爱子,藉他爱子的血,寻找,拯救失丧之人的过程。 百姓藉祭司与大祭司,并藉祭牲之血寻求、就近神的过程,恰恰与此反向:从会幕门口的祭坛开始,最后才进入幔内,这就是为我们作“先锋”的耶稣,用自己的血为我们打开的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来6:20,10:920)。 西乃山下的帐幕之所以被称为“会幕”,被称为神、人相会之处,是因会幕门口有一祭坛,坛上有一祭牲,因舍自己作了万人的赎价,便成了神与人之间更美之约的中保(提前2:5;来8:6)。 另一只归与“阿撒泻勒”的羊,经亚伦按手,承认百姓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的一切罪愆之后,这羊要担当百姓一切的罪孽,被送到旷野无人之地(利16:20-22)。“阿撒泻勒”希伯来文的词根是“阿撒勒”azal),意为“除去”、“挪开”或“移走”。这只被送到旷野无人之地的“代罪羊”,使我们想起主耶稣受洗时,约翰所见证的:“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背负世人罪孽的”(约1:29)。这也使我们想起诗人所写的诗句: 天离地何等的高, 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东离西有多远, 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 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 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8) 我们有一祭坛,这坛乃是我们灵魂的安息之所。诗人之所以羡慕渴想耶和华的院字,是因在耶和华神的祭坛那里,麻雀可以为自已找着房屋,燕子可以为自己找着抱维之窝诗841-4)。 《爱不弃我歌》是我最喜爱的圣诗之作者苏格兰人马提逊牧师(Rev。 George Matheson1842-1906),18岁起双目失明,却以惊人的毅力在格拉斯哥(Gaow)读完了大学,并于毕业后承担了牧职。《爱不弃我歌》写于1882年,马提逊40岁时。关于这首诗产生的经过,有两种不同的传说。一说是因目盲而失去年轻时的爱情,在妹妹的婚礼上有感而作;一说是因一位亲人去世时,成诗于默想的刹那之间。 五十年代初,我曾是金陵协和神学院的一个学生。当时的许多照片都已经丢失了,但有一张在南京雨花台烈士墓前的,却意外地保存至今。在那张照片的背后,我曾写下马提逊的诗句: 使我抬头的十字架, 不皈依你,我复何往? 生世荣华,终归尘土 埋葬了让红花开遍, 生命永不止息。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