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无比的魅力(二)(2)
加3:21-25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多年来,很多人一直都解释、教导并传讲“训蒙的师傅”仅仅是指仪文律法,而不包括十条诫命。 有关加拉太书中的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的训蒙的师傅是什么律法呢?是仪文律法和十条诫命的道德律法。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在这节经文中,圣灵通过使徒特别说到是道德律法。 到如今很多传道人已经认识到了这一解释。但是,也许还没有完全明白既然我们不再在律法之下,那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它。训蒙师傅乃是十诫的教导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我们必须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我们不再在十诫律法之下,为什么需要遵守它呢? 作为一班子民,我们一直宣讲律法,直到我们干旱如同基利波山没有雨也没有露。我们必须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并且在传讲时必有汁液和营养,就如同将食物给饥饿中的上帝的百姓。 显然,在我们传讲律法的方法上有一些错误。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放弃对律法的强调,也不是要传讲基督我们的义来取而代之,而是要“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怎样传讲在律法中的基督呢?关键是要理解“基督和律法的关系”。 我们应当理解基督与道德律法的关系…我们应当详述律法和福音,说明基督与这伟大的义的标准的关系。一旦把基督放在他和律法之关系中的真实地位上,在这一重要问题上存在的错误概念就会消除。律法和福音是如此结合的,如果没有把这些题目完美协调地结合起来,就不可能传讲在耶稣里的真理。律法是隐藏着的(蒙上面纱的)基督的福音;耶稣的福音正好就是详细说明的律法,显示其广泛的原则。 从西奈山赐下的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写照。很多人声称是真理的教师,但在向百姓传讲律法时完全不懂他们是在谈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学习它;他们没有付出心力来理解其意义…他们没有理解基督和律法的关系,所以不能向他们的听众以展示救赎的计划这样一种方式来传讲它。 上帝的律法只是衡量品格的真实标准。基督通过他的生活和教训,通过他神圣的品格,向全世界展示了顺从律法意味着什么。 主耶稣来到我们世上,彰显了他父的品格。他来活出了律法,他的话语和品格每天都是对上帝律法的正确展示。耶稣乃是对律法是什么的一个生动的表现,并且他在他个人的品格里揭示了其真实的意义。 主耶稣在他的生活和榜样里将上帝的品德展示给人。上帝的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写照。而在基督里人们有了其原则的例证,并且榜样远比已有的规则更加有效。耶稣是律法的成全的一个活的例证,但耶稣成全律法并不是意味着破坏和废除。他成全了律法,履行了律法所要求的每一方面。圣经写到基督说,“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他怎样做到这一点呢?——在天上宇宙面前,在未堕落的诸世界面前,也在犯罪的人类面前,他活出了律法。 总而言之,律法是上帝品格的副本;然而“基督显示父”,“上帝在基督里显现”。“基督是律法的人格化”,“他是上帝律法的活的代表”,“他是上帝律法的具体化”,“他的品格是上帝律法的表达”,“在人性里他活出了律法”,“他活用了律法”。 石版上的十诫是上帝品格的描述;但耶稣是活的律法,他是一个示范。他是人性化的律法;以我们相同的人性行走,呼吸,谈话。尽管这与写在石版上的律法相同,但当我们从耶稣身上看的时候,是多么不一样啊! 所以,当十诫律法,训蒙的师傅,带我到基督那里,信心就随之而来了,我就不再在石版上的道德律法之下,而是在基督之下,他是带着新的层面的律法,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会进一步看到这一点。 当训蒙的师傅(十诫律法)引我到基督那里,我不再在训蒙师傅之下,基督,活的律法说:“跟从我。”(太4:19)跟从耶稣却不守上帝的律法,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耶稣声称,“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约15:10) 所以,当说到把基督放到律法里,是指义或耶稣义的品格,也就是他对律法的顺从。这就是基督“那无比的魅力”。因此,当我们把基督放到律法里,我们就将他完美的品格放到律法里,并且当道德律法引人到基督那里,它就引我们到基督我们的义那里,就是他对律法的完全顺从。当律法从这样的观点被接受时,它也是“无比的魅力”。当发现并经历这一点时,我们就会和大卫一同说,“我却喜爱你的律法,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70,97) 石版上的律法仍然需要吗? “在这信来到之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锁上,直到信显示出来。”(加3:23,NEB)在信来到之前,我们是在律法之下。 那么,我们怎样达到这个信呢?“这样,律法被赋予责任,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加3:24,NEB)所以是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去信。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加3:24-25)因此,律法有美好的工作,就是引导我们到基督那里。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