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与得救(6)
有关“信心”这个题目,我们上几章已经详细谈过了,在此值得再次强调的是:是的,《圣经》从来没有讲过坚守信仰是不需要“信心”的,然而《圣经》也说了,信心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神所赐的(弗2:8-9)。事实上,我们是因着“信”,不是在“信”以外坚忍到底的。从来没有什么信徒“保险”的教义,好象说不管我们如何渡日,上帝总是会保着我们的位子的。 暂时跌倒抑永远沉沦? 首先让我们提醒自己,我们现正生活在一个有限界的现象界、一个麦子和稗子一并生长的田地里、一个有犹大、有彼得的团契中。正如我们传福音给人,对方一时的坚决拒绝可能象征他日后对主的坚定不移(像保罗一样);相反,对方即时的欢喜接受,可能不过是浅土上的种子(太 13:5)。所以我们不应当用暂时现象来作为真理的量度标准。 若有人当初是真信主的话,那么,他暂时对主的离开,不过是浪子出走。浪子的故事,主角不是浪子,而是等待浪子回家的慈父(路15:11-32)。然而,浪子的比喻还不够贴切,因为人间的慈父只能每天呆呆的站着等待,而天上的父神看到他所爱的离他远去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你想知道他会怎样行吗?你要不要试试看?然而,无论你跌得有多深,离的有多远,父放下九十九只羊,也要把你牵回来(太18:12-14);有谁比在主最孤单的时候不认他的彼得更该死呢?你对自己的尺度,不要比神的更严! 有没有人并非真信主却一直在教会中生活呢?有!有的甚至可能是教会领袖、大有侍奉的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主自己说的(太7:21-23)。然而,对于那些今生看上去很稳妥、在教会大发热心、布道赶鬼的假信徒,主那日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 7:23)。换句话说,凡是真信徒,无论现在的属灵光景如何都是主从来就认识的;凡当初根本就不是真信主的人,后来再离开教会,至死都没有回头,那也不奇怪嘛!记得《圣经》指着犹大是怎么说的吗?《圣经》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但对其余的人,包括那位后来不认主的彼得在内,主说:“我……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 17:12) 既然如此,问题来了:我们怎么知道自己属哪一类人呢?这牵扯到“确据”的问题。在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信徒终日患得患失,不确定自己到底得救不得救。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章专门详谈此事。此外,在这一章里,我们主要注重在理念方面的讨论,在下一章,我们要来谈谈坚守信仰的拦阻和持守真道的要诀。 五、得救的确据 一个真正被神重生了的人,会关心到自己是否真正得救,这是一件很自然、也是很正常的事;换句话来说,一个人之所以会关心到自己是否得救,正正表示了他里面有从神而来的生命本质──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个人终日担忧、惶恐,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又或者担心会不会有一天再度失丧──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圣经》明明地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得救与否,是可以知道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 5:13) 向来,宗教也好,神学也好,信徒灵命操练也好,都可分为“人本”和“神本”两种。以人为本的宗教经验,会用人的理性、人的情感、人的经验、人所见所闻的一切来断定事情的真相。 在得救一事上,人本论调的人会说:我“感到”我不够属灵,我“见过”有人放弃信仰,我的确“意识”到陷在罪中不能自拔……所以我不敢说我是得救的。而神本信仰的人会告诉你:不管你想得通、想不通,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不管你在现象界所见、所闻的是什么,“耶和华神如此说”,所以我就要如此信。换句话说,以神为本的信仰,乃是建基在对上帝的道、上帝之应许的确信。 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人没有得救的把握,其原因莫过于两种:第一、在教义上出错。他们所接受的教导是:救恩是要靠自己努力保持的,而且由于有许多离经叛道的事,所以不可以为自己一定能坚守到底(对于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详细论述过了)。 第二、他们过着一个以人为本的信仰生活:他们把眼目放在人的身上,把信心建立在他们的感观和情感之上,而在得救一事上出问题的,常见有两类人:第一类、自我形像低落的人;第二类、良心脆弱的人。我们现在稍微来分析一下这两类人的情形: 自我形像低落──说句实在的,今天在小学、中学、大学,以至工作的年青人当中,十个有九个的自我形像都是很不健康的。他们的自我形像低,其原因可能是基于家境、人生遭遇、在学校或工作上的表现、父母的责备、甚至虐待、失恋、遭人弃绝等。正因为他们有过如此惨痛的遭遇,所以他们内心深处很渴望得到人的爱护、很渴望被人接纳,但同时,他们又对别人怎样看他们极度地敏感。好了,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主耶稣的爱,但他们还是不敢全心去接受这份爱,尤其是当他们认识到这位主耶稣是一位如此圣洁的主时,就更加在意主耶稣怎样看他们。他们潜意识当中有一股惧怕,怕神有一天也会像他们的父母、男、女朋友一样,不再爱他们了。 脆弱的良心──这多半是因为犯罪的原故,他们很可能从前犯过什么罪,又或者现在一直陷在罪中,不能战胜罪的辖制,所以一直过着内疚的日子。他们虽然信了主,但不敢、也不能接受神的饶恕,以致终日不能接受自己、宽恕自己(同时,也难免不能接纳、宽恕那些与他们犯同样罪的人)。 《圣经》的原则永远是:不是以人的体验来断定神应许的真实性(无论这体验对你来讲有多么真实),而是以神的话语来纠正、改观人的体验、人的思想、人的观念;不是我感受到了神的爱,所以我信神是爱,而是因为神说祂是爱,所以我信神是爱;不是我感到被饶恕、被接纳,所以我信我有永生,而是神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所以我信我在主手中是安全的;我们不是说人有了得救的确据,就可以随便犯罪或不必认罪、悔罪,而是说,他不必抱着提心吊胆,终日惶恐的心来到神面前;他为罪忧伤,不是因怕失去救恩,而是因为他为得罪了这个爱他的主而深感痛悔:主啊!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诗 51:4)而真诚的认罪,所带来的,应当是真释放、真喜乐,因为“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将惧怕除去。”(约壹 4:18)但愿每一个信徒,在主里的日子,越来越懂得举目仰天,越来越爱慕、信靠神的话语,让神的道成为我们信仰生活的支柱,让主的灵重建我们的自我形像,让主的宝血洗净我的良心,让我们做一个喜乐的、健壮的、能结果子的信徒。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