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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人心的福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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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面对的是罗马兵。罗马法早期规定,罗马兵可以叫佔领处的平民,帮忙揹背包走一里路,罗马法可以保障这样的行为合法。但是第二里路,我猜犹太人很会算,一里路几步大概都算好了,距离到了,多一步也不走,行李一丢就走了。耶稣在这样的状况下说,你就为他走第二里。第一里路是法律,第二里路是你的自由。耶稣说,你就甘心、乐意为你的仇敌服务吧。我到现在还在学习,但我明白这是耶稣基督带来的新伦理,一直不断在挑战我的生命。

 

        三、结论

 

        最后我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到31节跟你们分享。有一个财主和拉撒路,财主天天奢华宴乐,拉撒路是讨饭的,在财主家的门口。中间怎麽互动圣经没有记载。后来两人死后,拉撒路到亚伯拉罕怀裡,财主则在阴间受苦。我以前在当主日学老师时,觉得不知道要怎麽跟孩子解释,总不能要孩子去当乞丐,才能到亚伯拉罕身边。后来我看了一个注释,解释得蛮有趣的,财主到阴间以后,他碰到上帝,就跟上帝抗议不公平:「拉撒路在我家门口,别人都赶,但我从来没赶他,你对我这样公平吗?我经过他旁边也从来没有表达不屑,甚至连看不起的眼神都没有,这样我很冤枉为什麽给我们俩这麽不同的待遇,我什麽都没有做。」当他讲出这句话时,上帝对他说:「一个需要的人在你家门口,你什麽都没有做,那就是你的罪。」

 

        不只大专事工,在任何情境裡面都有很多很需要的事工:学生事工、文字事工、沿海事工、残障事工,以及关心受害女性的事工,都要一边自己找钱,一边自己奉献心力。我希望我们是真的关心这些弱势者,在信仰裡面关心卑微的人,因为我深深相信一句话,这句话成为我一辈子的金句:「你们给一杯凉水,给需要的任何一个人,那就是做在上帝的身上。」学生事工是一个要边做工,边自己找钱的事工。日治时期台湾就有学生事工,最早是用YMCA,进入一段时间后用基督教青年会,推动的人中间可能认识,像廖继春、颜春和开始推动青年事工。

 

        战后慢慢开始有青年团契。最早开始的学生团契,是美兰长老教会。第一个地方就是总会的地方。今天的场所是总会的地方包含后面卖掉的土地。当时做学生事工不希望有聚会,就是跟你当朋友,希望你到各个教会聚会。当初的用意是不增加对方对方聚会的负担。和平教会也有参与那样的事工。

 

        直到民国六十三年,长老教会才觉得要开始自己的学生事工,就分城北区、中区跟南区。我们今天叫北区大专学生事工主日,不叫台北,还留着当时的文字。北区大专学生事工的第一个工作者就是我们和平教会的庄文生牧师,也就是庄丁昌牧师的儿子。参与过这些团契的年轻人,今天在各个角落发光发热。我带领了那麽多青年裡面,有位年轻人的文章刊载在使者杂志上,他是医科的年轻人,他参与了团契以后,认为一个基督徒的医生选科别应该有所不同吧!别人选好赚钱、轻鬆的,我的价值观应该跟别人有所不同。当我看到他做出这样的信仰告白,我感谢上帝。这个工作需要你们代祷以及奉献。

 

        感谢大家。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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