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财主的比喻
经文:路12:13—40。
“无知财主的比喻”在四福音中除路加福音外,其它三卷均未记载。这个比喻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一个青年人要求耶稣为他及其兄长分“家业”。耶稣“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他来世间不是要作人们“断事的官”,而是传讲天国的福音,“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故此,耶稣用“无知财主的比喻”,对这个青年人所提出的同当时气氛极不协调的问题给予答复,并以此来警戒、教训周围的众人。在这个比喻里,我们看到无知的财主已经“田产丰盛”,但他仍然贪心不足,还要盖“更大的”仓房,收藏他“一切的粮食和财物”。他认为物质丰富不仅使他可以吃喝快乐,而且亦能使他的灵魂安逸,他好象觉得一切都操持在自己的手中。耶稣用大量的事例,鲜明强烈的对比方法说明:没有人“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也没有人靠吃喝快乐能使灵魂安逸,人若要享受永久的福乐,就要“变卖所有的,周济穷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因此,这个比喻的中心思想是:一个人物质的丰富不能证明他(她)的生命也丰富;人也不能掌管自己的生命,一切均在上帝的手中。现在让我们从以卜两个方面来共同思考这个比喻。
一、财主的错误
1.财主贪心不足。信主的人富有并不是一件坏事情,反而能够证明神无限的深恩厚爱和全能。因为富有的人如果能够“变卖所有的”用于善事,就能为自己预备永生。耶稣在这个比喻中没有批评富有本身,就是连财主的富有也没有批评。耶稣只是批评他不知为长远着想,为真生命着想,只知满足自己享受欲望的贪财之心。因为财主的贪心使他感到本已很丰富的家道总是“美中不足”,要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使其“锦上添花”。人一生把心思放在贪财上,就很难在属天的基业上花费力气。“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路12:34)。贪心能使一个人远离神,走向撤旦的罪恶的深渊。诗人大卫说:“贪财的背弃耶和华”(诗10:3)。保罗也说:“贪财是万恶之根,若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提前6:10)。无知的财主“贪心十足”,与神创造人,把救人的心意根本不合拍,又与主所讲的生命之道背道而驰,当然是错误的,应受到主的批评。要求耶稣为他分家业的青年人听了比喻后,我想应该调转努力方向,不再追求家产,而追求属天的、永久的基业了。
2.财主认为他可以掌握自己的一切。圣经上说:“我(财主)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又说,我要这么办,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我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路12:17—19)。这里我们可看到:财主觉得他象神一样,可以安排一切。一切都是他自己的,包括物质和灵魂。他只顾贪财享受,却没有注意到生命即将完结。他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拥有主动权者是神。神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很明显,财主错了!因为我们已经清楚地知道:人生有时,死有时。神使人死,也使人活。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我们的动作,存留都在乎神。神拥有一切,也主宰一切,正如圣经所讲:“他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42:l)。
3.财主认为家产富有,就等于生命的富有。财主认为:他自己富有的家产可以让他一直安安逸逸地享受下去。换句话说,他认为他所拥有的家产有生之年是够享受,但实际情况是,财主家产丰富,生命却非常贫穷。神“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使他无法享受他的丰富。启示录中,主借着约翰给七个教会写信。其中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中有一段这样说:“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3:17—18)。老底嘉教会在物质上很富有,但在行为上是可怜的,在爱心上是赤身的,在生命上是贫穷的。一个腰缠万贯的人如果不做醒,不谨慎,不在爱心、信心、清洁和生命上多追求,弄不好就会象保罗所说的:“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提前6:9—10)
二、给我们的教训
1.不要杞人忧天。由于人的有限性,因此往往会犯一种“思虑繁多”的错误,特别在衣食住行方面。中国有一句古语:“民以食为天”。俗语也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就慌。人们往往为食的更好,会有更多思虑,并作出很大牺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都愿意穿华丽的衣服,以体现其外有的美。但这些忧虑和追求远远比不上为天国,为“荣美的家乡”、为生命的忧虑有价值。耶稣用“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野地里的百合花)”来告诉我们:“不要为生命(肉体的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因为生命胜于饮食,身体胜于衣裳”(路12:22—23)。
神的儿女不应该有贪欲之心。而是“有衣有食就当知足”。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我们应该“一无挂虑,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他必顾念我们”(参彼前15:7)。先知以利亚在以色列国遭旱灾时,神让他住在基立溪旁,用乌鸦养活他(王上17:3—4)。我们的生命“不比飞鸟贵重得多么?”
2.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是神的儿女为自己预备将来而应该追求的正确目标。“神的国”在前几个比喻中已提及,是指神的统治。一个基督徒自己不拥有主动权,而让神来拥有。在天国的这路上,自己没有主动权了,就不可能过份追求神不喜悦的,与天国福份无关的世俗之事。保罗是一个完全被神控制的人。他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现有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由于这个原因,神将他提到第三层天,使他听到一般人不能够听到的神隐密处的言语(参林后12:l—14),得到了永生的凭据。“神的义”在这里不是指神的公义或义行,而是指人和神之间建立的和协关系。人因撒旦引诱堕落后,神人之间的和协气氛被破坏。但神差其爱子耶稣到世间,通过他的死,因信他的名,我们和神的关系就能恢复正常,称神为阿爸父。一个和神关系融洽的儿女,就能揣摸透神的心意,作讨神喜欢的事。一个求到神的国和神的义的人,他(她)还能需要什么?!我们的好处不在神以外。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