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玛利亚人故事中常被忽略的主题
路加福音10章25-37节讲的是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也许这个故事情节太过引人注目,所以我们对该故事的印象和教导一般都停留在“爱邻舍”这个主题上。但我们仔细阅读整个故事,会发现故事中的律法师提问的是“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而耶稣的回答也是紧扣永生的主题: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你去照样行吧(路10:37)。可见该故事的中心主题是永生,是耶稣向一位不怀好意的律法师指出正确的永生之路。接下来我们按照故事情节的发展,从三个角度去分析耶稣这次具有针对性的个人布道。
一、福音的突破口
25-29节: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在这轮对话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律法师的动机:试探耶稣。这个动机是不正当的,甚至称其为邪恶的也不过分(此处的试探二字是非常强烈的用词),但耶稣并没有因为其动机的不纯而隐藏真理,乃是抓住机会,用令人惊叹的爱和智慧,将永生的道路指示人。
犹太人很关心永生的话题,也经常讨论该话题,他们的观点一般是:明白妥拉(Torah,律法)话语的人就有永生(参约5:39)。所以律法师提出这个问题和他试探耶稣的动机是相符的:他作为律法师当然明白律法,从他对律法的总结也可以知道他对律法非常熟悉,和耶稣对律法的总结高度相似(参太22:37-40),而按照他固有的理念—认为明白律法就有永生,所以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永生的人。一个自以为有永生的人(或者说对永生有很清晰答案的人),却提出“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的问题,很显然是在试探耶稣。
耶稣并没有质疑或者揭开他的不纯动机,而是肯定了律法师的回答:“你回答的是。”紧接着耶稣吩咐他:“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首先我们要注意这句话和我们一向所接触的“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的教义是没有冲突的。人若能守全律法,就必因此活着(利18:5),但历世历代没有一个人能够守全律法(所以我们才要信靠耶稣基督,披戴祂为我们成就的义)。此外我们也要明白耶稣这句话的目的,并不是告诉律法师:这就是得永生的途径,否则祂就不用道成肉身,也不会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耶稣这句话的真正用意乃是向律法师发出挑战,这个挑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挑战他们原有的永生观念—明白律法就有永生;耶稣让律法师去行出来,而不是停留在明白的程度上,这个挑战无形中否定了律法师的信仰;二是让律法师亲自去挑战自己所明白的律法,让他在挑战中明白自己压根没办法守全律法。
这位律法师在耶稣的挑战之下深知自己没有办法守全律法,所以在听了耶稣“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的吩咐后,就为自己找了借口:“谁是我的邻舍。”他把无法践行律法教导的原因推卸到无法确定实践对象的问题上,其隐藏的意思是:律法没有告诉我如何界定谁是我的邻舍,所以我无法践行。他把责任推到律法的身上,希望以此来掩盖自己无法爱邻舍的事实。
虽然此时律法师并不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但耶稣的话语已经深深的击中了他的问题本质,在他自以为全备的信仰中撕开了一条口子,同时撕开了他那自以为有永生的虚假安全感。
二、比喻的引导作用
30-35节: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耶路撒冷和耶利哥之间路徑迂回,沿途尽是多岩石的旷野地带,常有盗贼出没,埋伏袭击手无寸铁的客旅,这个人就是在这样的路上,被抢劫,又被打得半死。祭司和利未人从他身边经过,并没有伸出援手,而是“从那边过去了”。也许他们是怕在这样的环境中自己也被抢劫,但更大的可能是,如果他们伸出援手,而这人最后死了,他们就是挨近死尸,按律法他们就不洁净了(利21:11)。身上有了污秽,如果不小心亲近圣物,就会被剪除(利22:3),他们必须要先用水洗身,才可吃圣物(利22:6)。作为宗教领袖的他们不愿意为他人冒这些危险和麻烦,他们看重自己的安全和礼仪的洁净胜过他人的生命。这充分暴露了他们人性中的自私,也暴露了他们作为宗教领袖所具有的只有死板的宗教仪式而没有真正的宗教内涵。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拯救这位落难者的是一位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嗤之以鼻、绝不会纳入“邻舍”范围的族群。在犹太人的观点里,撒玛利亚人是从淫乱生的,是血统不纯的人,犹太人绝不会和撒玛利亚人发生任何交集(参约4:9)。这位律法师在第37节的回答中,也不愿意说“撒玛利亚人”,乃是用“是怜悯他的”来代替。
这位好撒玛利亚人对落难的人的救助是非常不容易且十分到位的。首先他要突破民族隔阂(因为这个落难者应该是犹太人,唯其如此,才和前面的祭司、利未人以及这位撒玛利亚人,产生强烈的对比),他的爱心胜过了民族间的仇恨,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和他民族有仇的人,乃是一位受伤需要帮助的人。其次他要突破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惧怕,在这条危险的道路上多呆一刻都会增加不少风险,另外他把落难者带到店里可能会遇到其他撒玛利亚人,这些人可能会因为仇恨而攻击这位好撒玛利亚人。再者他的善举是需要付出很多代价的,不但要亲自处理伤口,让伤者骑自己的牲口,还要亏损油、酒、钱财,按照估算当时的二钱银子大约可以维持二个月的膳食费,这是一笔很大的钱财,从后面的对话来看很可能这是当时他身上携带的全部银子。最后这位好撒玛利亚人的爱心并不是肤浅的,乃是完全的。他对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从这句话中我们知道他对这位落难的犹太人的帮助是全备的,是自始至终都在关心和付出的。
三、救赎的最后显明
36-37节:“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律法师之前说的是:“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现在问的是:“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这两句话一对照,我们就会发现,我的邻舍,就是当我落在强盗手中时,怜悯我的人。也就是说这位律法师就是耶稣口中的落在强盗手中的那个人,他需要得到怜悯他的邻舍的帮助,而这位邻舍当然就是耶稣。如果说这位律法师是比喻中的好撒玛利亚人,显然和本段角色性质不符;如果说这位律法师就是比喻中的祭司或利未人,就会让耶稣对永生的教导和“信子的有永生”的教义不符(此处已经是布道会的结尾,此时的教导一定是要向人提供正确的出路,虽然用词也是“去行”,但用意和28节是完全不同的,稍后将解释此处“去行”的含义)。耶稣在比喻中暗示落在强盗手中的人就是这位律法师,乃是要让他和在场的人真正明白救赎的真义。
律法师一直以来以自己的学识,以自己对律法的精深理解而自鸣得意,他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依靠律法,可以指着律法夸口,晓得神的旨意,能分辨是非,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参罗2:17-20)。所以他和耶稣在探讨爱邻舍的话题时,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是施助者,而看不见自己真实的生命状况。耶稣正是通过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揭开了律法师生命的糟糕本相。
这个人居住在宗教中心(耶路撒冷),是宗教的核心人物(律法师),他自以为安全,自以为可以靠着自己对信仰的熟悉和对宗教经典的理解而得救。但实际上,他是罪恶社会的受害者(被强盗伤害),是宗教主义的遗弃者(祭司和利未人不能救他)。他是在宗教主义、律法主义中垂死的人,他在生命的救赎问题上完全没办法自救(被打个半死),他的羞辱在明处被显明出来(衣裳被剥夺)。他一直以来所依赖的信仰没办法救赎他,他向来所指望的为他赎罪的祭司和利未人连拿件衣裳遮盖他羞辱都办不到(因为犹太人认为如果自己的影子碰到尸体也会不洁净,所以他们要远离这位落难者,自然就不会拿衣裳遮盖他了),他只能躺在旷野,在对自己信仰的绝望中等死(如果没有人及时救助,旷野中夜晚的寒冷和野兽的出没,必死无疑)。
就在他绝望无助的时候,一个他从未指望过的人出现了。他以前是何等的看不起这个人,他曾经是何等的排斥和仇恨这个人(正如犹太人排斥撒玛利亚人),并且他将这仇恨化作了实际的试探,但今天这个人将他垂死的本质显明出来,并且“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路10:34)。这个人就是耶稣,唯有祂能够给予人全备的救恩,唯有祂能给以我们完全的爱,唯有祂的爱总是不离不弃。
此时的律法师不得不承认:这位怜悯人的才是垂死之人的邻舍。接着耶稣教导他:你去照样行吧。律法师要行的是什么呢?他是一个可怜的垂死之人,自己丝毫没有自救的能力。他所要行的就是放弃自己的偏见,承认自己的软弱,去接受“邻舍”的怜悯、帮助(犹太人一般不接受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的油和酒)。这位邻舍就是现在和他说话并触摸他灵里实质的耶稣,他要的是接受耶稣的怜悯和医治,他要的是离开以往徒有其表的宗教,去接受真理的本体——耶稣,他只有等自己得到医治并健壮后,才有能力追随耶稣的脚步,切实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如此他才能真正得到永生。
亲爱的朋友,很多时候我们就如这位律法师看不见自己生命的可怜和危险。但愿今天耶稣能触摸你我的心灵深处,并纠正我们错误的永生观念。让我们放下自我救赎和错误的宗教信仰,真正的去接受这位人类的救赎主。也盼望所有尝过主恩滋味、得到永生的信徒,能够效法耶稣去寻找、引领在外迷失、受伤的人。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