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志
哥林多前书14:20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婴孩,在中文的解释中是指幼儿,指一至三岁的小孩。《民法通则》第十九条指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至三岁的幼儿在中国法律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婴孩的行为不能独立完成,多数要由父母监管,我们在恶事上应当靠主无作为,就是要远离罪恶,在善事上要作大人。主藉使徒保罗的口,不仅教导哥林多教会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也是对现在和将来之人的教训。 当我们立定心志跟随主时,就必作好了为主舍弃一切的准备,不为名、不为利,只是为了那位最慈爱全能的主,祂医治我们,赦免我们的罪恶,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使我们成为主的儿女,主的子民,是神家里的人,何等有福。当那一日,圣灵光照我们,使我们发现自己的不配,就立志要一生跟随主,把自己奉献给主使用,甚至愿意虔诚侍主,愿意为主忍耐所受的逼迫和羞辱,因为心中相信,主必洗去我们所有世上的羞耻,主必纪念我们在世上所流的泪,所受的艰难,甚至所经历的苦难,主既因所受的苦难升为至高,也必提拔一切像祂的基督徒,成为天国的子民,可以与主一同享受天堂的永久福乐。 我们行走在属主的道路中,应当靠主刚强壮胆,因所行的道路崎岖难行,就当因信,在主的真理中长大成人,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使我们愈发像基督。当我们向主转回时,好像小孩子,有着谦卑和单一仰望主的心志,如小孩子望向父亲,充满依恋和全然的相信,是主所喜悦的样式,是我们应当靠主谨守的教训。 人从小到大,罪就象滚雪球,越滚越大,惟有主的宝血方能洗净我们一生的罪恶,因此,我们应当知道婴孩在恶事上是受限的,如果,我们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就是立志远离恶事,不对作恶的心怀不平,甚至也不会定人的罪,不走罪人的道路,追求圣洁的人生。 然而,在主面前的,都是罪人。箴言20:11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不论怎样,讨主的喜悦,我们才能得着平安。所以,我们应当顺服主的真理,真理使人自由,使人成为圣洁。如果,我们听从主的命令,顺服主的心意,我们就与主合一,在所行的事上,不再是依靠自己,乃是依靠救主耶稣,就因信得胜。 婴孩会有流人血、欺压孤儿寡妇、奸淫、拜偶像、贪心、贪财、嫉妒、凶杀等等的罪恶吗?当然不会有,因为大人才会去恋慕那些罪恶,婴孩尚未知晓善恶,也无力选择,因此,在恶事就当像婴孩,善事上就当像大人了。主创造万物,知道人心,将这样的启示传达出来,为要叫人明白祂是真神。 当我们追求认识主的知识,竭力顺服主的真理时,就是在天路上不断地进深。当我们练习通达时,我们就是智慧与身量一同成长的,我们当相信,主吩咐我们的,若我们去行了,就必得主真理的光照,使我们走在得胜的道路上,在主真光的照耀下,越走越光明,越走越得胜。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