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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自然律以身试火的,难免要尝到烧伤的痛苦;违反心灵道德律的,一样要承受害人害己的苦果。苦罪相生,人不但在苦难中辗转呻吟,更被罪孽拘囚在黑暗死荫之地;神要我们明白罪带来苦,更要引导我们因苦知罪。
历代教会都同意,罗马书里有使徒保罗对福音真理本质最深刻、最系统的论述;可是针对该书第七章十四至廿五节保罗以第一人称描写自己陷在罪中痛苦挣扎的经历,解经家们有不同的诠释。在教会中广泛被接受的一种解释是:保罗这里说的自己,不是那位已经得救、被召成为使徒的保罗,而是悔改信主前的法利赛人扫罗,因为:第一,作为一个重生的基督徒,明明已从罪中被拯救出来了,怎么还说自己是卖给罪(v.14),并且常有明知故犯的表现呢(v.18)?第二,保罗呼喊“我真是苦啊”(原文直译为:我是一个多么可怜不堪的人哪),这与基督徒常经历的平安喜乐是不符的;如果人信主后有这样的痛苦,那么信主到底是为了啥?第三,经文描述中有明显的过程转折,保罗不是说这一切的苦,“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吗(v.25)?
我在信主之初接受的也是这套诠释,因为罗马书第七章读来的确有怵目惊心之感,令人有些沉重不快。可庆幸的是依着这样的理解:“我真是苦啊”已成过去,不会是我信主后要面对的处境了,我大可只享受保罗在第八章所说的“如今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v.1)那种得释放的喜乐。
但是问题因着以下几点,实际上并没有根本解决:
第一,若说保罗信主前就能对罪有如此的觉察警醒、甚至感到痛苦不安,这一方面违反了圣经对于不认识基督救恩的罪人的揭示,另一方面不符合保罗个人蒙恩前的自我认定,同时也与我及其它许多人未信主时的个人体验相去甚远。
圣经中提到在亚当里的人“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意思是说我们无论多么自以为能够反躬自省,只要不让神全然圣洁的大光照进,就必然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放纵私欲并且以罪为乐。倒不是说未得救的人都对罪没有感受,毕竟人作为受造,都有神荣耀的形像,即使因为犯罪堕落而致使这形像残破不堪,也还是恻隐、是非、羞恶、辞让之心人皆有之的。律法的功用刻在世人心里(罗二15),不过这功用对于失丧者而言既带有选择性,又不完全。说律法的功用带有选择性,是因为人往往律己宽而待人严;所谓“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那雪亮的眼睛都是对着别人的,他们常能看到别人眼中的刺,但对自己眼中的梁木却视而不见。说律法的功用不完全,是因为人自设的标准无法满足全善的神;即使人格高洁如孔子,当他说自己“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时,我们还是不能不存疑:这个“矩”的规格究竟是什么?
信主前的保罗也是个以“不逾矩”而自我感觉良好的法利赛人。我们若细查新约经文,会发现他在得救之前自信自义,在最严谨的教门下作法利赛人,最引以为傲的是“比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加一14);而这位扫罗一方面“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另一方面却极力逼迫残害耶稣的门徒而居然不感到一丝迟疑不安。罪最可怕之处,就是使陷在罪中的人对罪全然无知;这么一个从内到外都以遵行律法沾沾自喜的犹太人扫罗,这么一个不自觉有罪的罪人,是不会在信主之前就深深地发现自己里头没有良善的。
就我个人的感觉而言,我在第四期“信友之家”里写了篇蒙恩见证,文章劈头第一句话就说自己是个理想主义气息相当浓厚的人,这确实就是我的自我形象。若说信主前我对自己有什么不满和苦恼,那决不是因着发现了什么自身的人格缺陷,而是诸如勤奋不够、毅力不坚等等缺乏拚搏的精神而已。许多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基督信仰,也不是因为认为这个“教”不好,他们反倒是同意信教没什么不好,因为宗教都是劝人为善的;但他们自认并不需要在这个意义上去信,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并不差,一辈子待人做事都对得起天地良心,甚至比起他们所见的一些基督徒还好得多。保罗及我们多数人未信主时,实在都不会把自己评价为“这取死的身体”!
第二,若将保罗对罪的觉察与痛苦的呼喊解释为他信主前的心声,容易使人误以为保罗的信主,是他发现个人不能战胜罪的当然结果;但这与事实不符,也与我及其它许多人信主的转折点不相合。
圣经启示的救恩正途,是从认识罪的可怕与可恶,进而悔改、凭信心接受主耶稣在十架上流血代赎的拯救;虽然如此,这条路却又并不是人凭着自己就找得到的。“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二1),我们之所以得救,并不是自省其非之后去寻找上帝,而是神主动的带领;我们觉察自己的罪,也并不是面壁顿悟的结果,而是神逐步引导的过程。从保罗蒙召的经历来看,他显然并不是因为无法摆脱罪的痛苦而向神呼求后得救的,恰恰相反,保罗之所以信主,完全是主怜悯他在无知中犯罪而直接光照唤醒他的主动作为(徒九)。
我个人之所以信主,也并不是因为看到自己有多么败坏,而是因为经历到生命中价值的失落以及理想的幻灭,因此不能算是带着为罪忧伤痛悔的心进入救恩之门的。说穿了,我是个自觉挺有向善之心的人,相当自义,总是固执地相信生命必须伟大崇高,必须有值得我为之生、为之死的目标,好让我“只把这腔热血卖与识货的”。寻寻觅觅,这个世界老也不能给我答案,最后终于在基督里发现了生活与生命的意义,满足了我心底最深的渴望;也因此蒙恩不久就放下本行,入读神学院。可以说,我对信仰认真追求,不过显示出我性情中好学深思、执着求真的特质而已。
我周遭的弟兄姊妹因着自觉内里没有良善而前来信主的确是少见。从中国来的同胞深受无神论教育影响,信仰上最大的障碍总是“究竟有没有神”,我们会花许多力气去找科学的、考古的证据,等到承认世上有神,而且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神时,问题就解决了大半。基督徒常说“人的尽头就是神的开头”,但这尽头并非指人与罪斗争的尽头,真正的情况是当我们因为学业、事业、感情、健康等生活中的难处而觉得走投无路、空虚无力时,圣经话语的安慰与教会肢体的关怀往往成为支持我们奋力前行的力量,许多人也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蒙恩成为基督徒,“扑向灵魂梦寐以求的故乡”。我与多数弟兄姊妹信主前的光景如此,因此若说罗马书第七章保罗的吶喊是他信主前的心境,未免有点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