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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人跟我说我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信耶稣,我会笑这个人神经病。因为同很多人一样,我原先认为基督教就是一群生活了无指望的人聚到一起,迷信地向他们全能的神求助的宗教。
我相信个人奋斗,我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更相信人活着就要有一番作为。从高中开始,我便爱上阅读。阅读丰富了我的视野,它让我的身体虽然停留在贵州山区的一个小城市,但是我的心灵却早已随着作者的文笔走遍江南,看遍大漠。在青春期懵懵懂懂的意识里面,我心灵深处对自己的人生有一个渴望:我渴望成为一名作家。
2008年夏天,我收到了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无法形容我当时内心深处的那份激动,对于我们山区的男孩子来说,能够真正走出大山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更重要的是,我在阅读中产生了对外面世界的好奇心,我期待着像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经历不平凡的人生故事。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经历到主恩,我会成为一个基督徒。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在基督里有这么甘甜的爱;我更没有想过接受基督的信仰可以改变一个人,使他从虚无的世界之中进入十字架的真实。
我接触基督信仰是非常偶然的,与其说偶然,不如说是神按照他的时间表来寻找我。
我刚上大学就参加了管理学院的一个选拔考试,选拔上以后我的专业就由原先的“工业工程”变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因为是国际工程,因此该专业对英语的要求极高。而我这个从山区出来的小伙子连发音都成问题,我如何能够达到专业简介所要求的那样在毕业之后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呢?于是,我就抓住一切可以学习口语的机会去学习英文。
有一次看到外语学院贴的海报,是宣传周五的英语角活动的,我看了以后便记下了。等到周五的时候,我便带着某种期望过去。由于刚开学,活动办得蛮热闹,也有不少英语老师过来,大家虽然英语都说不好,但是至少每个人都在说,这让我喜欢上了外语角。第二次再去外语角的时候,偶然间我就认识了一位大四的学姐,姓潘,她为人谦和,也善于鼓励和帮助人。我们相互留下电话,成了朋友。
过了几天,她发短信跟我说:“我和我班里的同学这周日晚上要到教会去,那里可以学英文,你去不去?”
由于一些原因,第一次我拒绝了她。第二次她再邀请的时候,我便跟她们一起去了。那一次是我第一次接触教会。
教会,这会是什么地方?我想它可能是一个非常严肃,非常森严的地方,在那里,你不能随便乱说一句话,不能开半点玩笑。这些先入为主的想法是缘于以前中学时期课本里面对基督教的描述,课本里生动形象地描述了教皇如何残忍迫害伽利略、哥白尼等等。然而进去了之后,才发现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我第一眼就看到一个美国人很严肃地抱着手坐在后面。英语聚会的小房间并不大,只坐十几个人。有一个叫Susan的中国女士热情地招待我们坐下,并笑语盈盈地欢迎我们:“上帝祝福你。”之后一个南非的女士开门,继而满脸笑容地向我们招手,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
我那紧张的神经松弛了,这里没有那么恐怖。
过不多久,我们开始唱英文赞美诗“Jesus loves me”(耶稣爱我),之后那个美国人就带着我们读圣经,由于没人用英文问他问题,他就退到他的位置上去了。南非的女士就开始跟我们分享她喜乐的生命,大致就是我们不要骄傲,不要妒忌,不要贪婪,我们要感恩,等等。
聚会结束以后,英语聚会的所有人都会站起来,手拉着手一起祷告。之后就有西瓜、零食摆在盘子里面,我们可以随便吃。
这就是我对教会的初步印象。原来教会不是课本里描述的那么严肃,在这里你可以放下一天的忧虑,不用担心人会跟你耍心计使心眼;在这里,你的身心会得到极大的放松。
不得不说,我开始喜欢那个地方。首先教会气氛很好,他们并不拒绝陌生人加入。我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几千里以外的城市,因此这个地方对我特别具有吸引力。其次,更重要的,按照我当时自私的目的,这是我今后学习英语最好的地方。
这就是我生命中经历上帝恩典的开始。从那时开始,一颗福音的种子已经开始在我心里播种,就像圣经中耶稣说的撒种的比喻。我那时候并不是一块好的土壤,因此福音的种子也成长不起来。但是从接触福音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无法从我心里挪去这颗种子。上帝按照他的时间表在等着我接受他所赐下的恩典。
那美国人叫Harry,南非的女士叫Marlise。
以后,我每周日晚上都到教会去。Marlise在我第二次去教会的时候送了我一本新约中英文圣经,这令我很感动。但是对于这本改变生命的书,我却从来没有认真思考,没有认真阅读过。但为了能够跟他们有交流的话题,为了能够在聚会结束以后用英文跟他们聊天,我必须投其所好,于是我还是要读圣经,但不是为了理解圣经,而是专门挑问题。我一般都会把自己挑的问题在7天的时间内酝酿好,脑子里面反复训练英文表达的句子。这样,每当周日晚上的时候,我就成为了英语聚会里面的问题男孩,Harry当时称呼我是“Question Boy”。
2008年圣诞节,Marlise看到我学英语的决心,于是临回国前送了我一部MP3。那时,我跟她认识也就一个多月,我无法表达我内心深处的那种感受,很怪异,又很感动。怪异的是,当我问她是她给我买的吗?她说是上帝给我的。我心里面莫名其妙,为什么是上帝给的呢?感动在于,她人怎么这么好?我只是个陌生人,她居然对我这么好,这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2008年12月28号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Marlise。这么多年了,我也再没有联系过她。不过我想,当时Marlise对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我能够认识耶稣,认识天父。我感谢主,是耶稣让我跟Marlise认识,让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一个基督徒的善良和美丽。倘若Marlise知道我已经经历到主爱的甘甜,基督教,她必定心里喜乐不断。在信仰的世界里面,我们有着最纯真,最质朴,跨越时间和地域的关心与盼望,这是多么宝贵呀!
从2008到2009年这段时间,我是每周主日必去教会,但是不是为敬拜上帝,而是为了学习英文。在这期间,我在教会认识了很多学英语的朋友,我从零开始学习英文发音。教会给了我很多,但是我心里对耶稣的认识却是一无所知。
2009年圣诞节,英语团契的Susan和Grace提议让我和我的几个朋友受洗,我在毫无准备也对受洗毫无所知的情况下答应了。
那时候我对受洗是这样理解的:“教会并不是歪门邪教,相反,她是一个很温馨的地方。再则,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面我与教会的一些弟兄姊妹成为了朋友。他们要求我受洗,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况且,信不信并不是受洗说了算,这不影响什么,我心里面不信他们能拿我怎么样?”就这样,在2009年圣诞节,我正式受洗,成为形式基督徒。
2009年圣诞到2011年7月,我的英文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里面的不信也一天天表现出来。我更多地接触基督徒了,但是接触越多,心里就越抵触。弟兄姊妹口中除了神还是神,我心里极其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