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靠行为得救
我们在《信心与行为》灵音小册子已提到得救与行为的问题。现在我们论“行为”,也要提及得救与行为的关系。 一、神拣选人“……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 请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神不是因我们有好行为就拣选我们,叫我们得救,而是神预先知道我们肯相信,祂就拣选我们成为基督徒(参灵音小丛书《神的拣选》)。 二、人犯罪就要定罪世人的行为既然都是恶的,就必受神的报应,结果就要灭亡,没有一个是例外的。 三、基督耶稣造成救赎的工作旧约以献祭赎罪,这是预表耶稣基督是祭性。 1.神赐下独生子(约3:16)耶稣是“神的羔羊”(约1:29)旧约的羔羊是祭性。人犯罪要受刑罚,但他献上无罪的羔羊,代替罪人受刑。 真正无罪的羔羊的耶稣基督,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是为赎去我们一切的罪恶:“……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我们犯罪,应该是我们被定罪,,但耶稣代我们被定罪,我们就得免去神的刑罚。耶稣被钉十字架,成就了神的公义和慈爱。 2.耶稣为我们付了赎价“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4) 例如某人偷了主人一万元,被主人发现,要告他,使他被捕。但他的朋友代他偿还一万元,他便无罪,不用被捕了。不过,他朋友的一万元必须是正当的才可以代赎。如果他朋友的一万元也是偷来的,那他自己也要被捕。朋友用正当的一万元来赎他,他就无罪得释放。 我们犯罪本来我们要被罚,但无罪的耶稣代我们受罚,被钉在十字架上,祂替我们还了罪债,我们信靠祂,父神就不再追讨我们的罪了。 3.耶稣流宝血血是生命。一个人杀了人,是要以命偿命的。 耶稣是神的儿子,祂降生为人,祂的血是无价宝,能赎尽我们一切的罪恶。 4.这完全是神的恩典“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11:6) 有耶稣为赎罪祭(成全神的义),才能谈上恩典,使我们“白白的称义”。(罗3:24) 四、不是靠行为得救“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1.“本乎恩”这是神的恩典。 “也因着信”,这是人的信。神要求人只是信心,不是行为。 2.旧约的人也是因信称义“称义”,是神称信的人为义;“得救”,是我们得着拯救,“因信得救”。 许多人以为旧约的人是因守律法称义或因行为称义,只新约的人才是因信称义的。 但圣经给我们看见,旧约的人也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的: (1)亚伯拉罕: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1-5,创15:6)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