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圣经告诉我们婚烟是一生一世,婚约是到死才终结的,神的儿女就不可掉以轻心,以為错了可以对换,可这绝不是消费者可以拿去更换的东西。
我们知道:很多制度都是人定的,如社群,z /-府;但婚姻是神设计的。第一对夫妇是在世界最美丽的地方成亲,鸟语花香,风和日丽,还有创造主作他们的证婚人。神造女人的本意是要女人作男人的配偶来帮助他,英文是HELPMATE,OR HELPMEET即一个同甘共苦的好帮手。现代人看婚姻已经是歪了。故此在开始明白怎样处理终身大事以先,牧者们建议神的儿女们从圣经的角度看当守的婚姻制度。
首先,我们当愿意跟从神的话,听从他的引导和他在这方面给我们的教导
一:先要拒绝接受这两种世上的婚姻观点:
罗曼蒂克的爱情是人人追求的,就像爱情小说里的山盟海誓,大团圆结局;在当中没有所谓婚姻问题,家庭纷争,婆媳问题等等。
对婚姻抱消极的看法,视婚姻如例行公事,只是延续下一代的责任,向父母交代;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终日周旋在异性朋友当中,追求个人满足,认為并不是非结婚不可;或认為婚姻是个人己事,任何人不得插嘴。
二:再来了解什麼是基於圣经上的正确态度呢?
彼前1:14-15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选择事上也要圣洁,因為经上记说:你们要圣洁,因為我是圣洁的。”
箴3:5-6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a.婚姻是神设立的,假若依他的旨意去行,那是美好的。
创2:18-24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眼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為女人,因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為一体。”
传4:9 “两个总比一个人好,因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没有别人扶起他来,这人就有祸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敌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
弗5:21-23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b.婚姻并非一切,而只是今生的制度
路20:34-36,38 “耶穌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
c. 我们与神的关系却是永恒的。
罗8:38-39“因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穌里的。”
d. 若独身是另一个选择,独身便是美好的。
是际遇——哥林多前书7:26,38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受这苦难。”
是恩赐——哥林多前书7:7,32-35 “我愿意眾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愿你们无所掛虑。没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宠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
e.神与人的关系是超越其他人伦关系的
路14:26“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所以父母的意思不能超越神的重要性和神的要求,倘若与神的教导相违背,基督徒不能為遵行父母的话而违背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