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几个终身归神的拿细耳人
经文:民6:1-6 何谓拿细耳人?“拿细耳”是分别、归主的意思;“拿细耳人”来自希伯来文音译,含义为“奉献者”,顾名思义拿细耳人就是分别为圣归耶和华神的人。今天我们的都是主耶稣基督用“重价”(宝血)所买赎回来的人,都是属主的人,已经归给神了,可以说我们每一位都是被主分别为圣归给祂的拿细耳人了。我们从《圣经》看三位终身归主的拿细耳人。 我们首先看作拿细耳人的三个条例: 作祭司只有利未支派亚伦子孙中的男丁才可以,而拿细耳人是那个支派的男女都可以,时间可长可短,可终身也可是一段时间,但是必须要出于自愿,是甘心乐意的把自己献给神。拿细耳人许愿献身服侍神,其应禁戒的三项事,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却藉此不断提醒拿细耳人,要分别为圣,与世俗有所区别。兹叙述如下: 第一条禁戒清酒浓酒及葡萄与葡萄制品:民6:1-4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3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作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4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吃。 当时在以色列人的生活中葡萄酒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饮料;生活中也常食用葡萄及其制品(如葡萄饼)。但拿细耳人在许愿期间,要滴酒不沾,甚至于不吃葡萄,过着单调朴实的生活,避免在享受中放纵肉体的情欲,这也是一种舍己奉献、刻苦己心的表现,是为讨主喜悦甘愿放弃自己应有的某种权利(林前8:13,9:)。 第二条不可剃发:民6:5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自古以来,在宗教礼仪上,有以服装的差异作为敬虔的记号。例如神吩咐犹太男人在外衣的边上,要作繸子。目的是要提醒百姓记念并遵行神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民15:37-41)。拿细耳人不可剃发须留长发,也是一种离俗归神的凭据。神在这里却刻意要求拿细耳人不可剃发,不要追求外表上的装扮。一方面是让外人可以轻易辨认;一方面是也可以自我警惕,谨慎言行。拿细耳人不许剪掉他们的头发。只有活人的头发才会愈长愈长,所以它变成拿细耳人活在神面前的象征。这是一种属神之人的见证。 第三条不可接近死尸:民6:6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 如《圣经》所述,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纵使是父母或弟兄姊妹去世,也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若以世俗的眼光来看,神对拿细耳人的要求未免过高,甚至违反人性。但为使他们能专一服侍神,不受世俗的干扰,全然的归神为圣,因此神就立下此规定。 我们再来看三位终身归主的拿细耳人 一.被情欲所困的大力士参孙 1.参孙出生:士13章记载了参孙的出生。士13:2-4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3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4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5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24-25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25在玛哈尼但,就是琐拉和以实陶中间,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 参孙的出身是好的,在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离弃真神,侍奉偶像时,参孙的父母持守自己的信仰,依然侍奉耶和华神,过虔诚的属灵生活,因此“耶和华的使者(道成肉身前的耶稣,祂的名字是奇妙)”向他母亲显现,告诉她要生一个儿子的喜讯,而且告诉她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孩子出生后,神赐福给他,也与他同在,使他力大无比。 2.参孙的侍奉:A.参孙的第一次婚姻:士14:1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和亭拿的女子的爱情不合神心意,注定了他婚姻的失败,神藉参孙击败非利士人。 B.亲近妓女:士16:1参孙到了迦萨,在那里看见一个妓女,就与她亲近。 以色列人是属神的子民,十诫中的第七诫就是不可奸淫,但参孙在男女关系上却很随便,在迦萨看见妓女就与她亲近,这次,参孙侥幸脱离了非利士人的手。林前6: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C.参孙和大利拉:士16:4后来参孙在梭烈谷喜爱一个妇人,名叫大利拉。 参孙与大利拉的爱情则让他断送了性命,他爱大利拉的美貌,大利拉却为了银子出卖了他,使他沦为无泪英雄(参士16:18-21)。 参孙是个特殊的士师,他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件兵器,却是无敌英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他能赤手空拳打死狮子,只是打不过自己的情欲,一直带罪侍奉。 3.参孙不守拿细耳人条例:参孙是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的人,他却玷污拿细耳人的条例,A.醉酒:士16:19大利拉使参孙枕着她的膝睡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于是大利拉克制他,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解经家都认为参孙喝醉了酒,要不,别人来剃除他的头发,他怎么能一点儿都不知道?B.接触死尸:士14:8-9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9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C.被人剃除头发:士16:16-17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甚至他心里烦闷要死。17参孙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她,对她说:“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神与参孙立约的记号就在头上,因此他的头发是关系他生死存亡的大事,他也一直没有用剃头刀剃过头。但在美女蛇大利拉的催逼下,他就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她,以致被仇敌用剃头刀剃了他的头发,神也离开了他,而他竟不知道(参士16:20),他藐视所许的愿,神就使他失去了力量。. 4.参孙的死:士16:28-30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29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30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非利士人给他们的神大衮献大祭时,就拉出参孙来戏耍,参孙求神赐他力量,他就力大无比,弄断了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参孙也与他们同归于尽。参孙是得胜的,他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他又是失败的,他是被情欲所捆绑的失败英雄。 二.以色列杰出的领袖撒母耳 1.从神那里求来的儿子:撒上1:10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祷耶和华,11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不用剃头刀剃他的头。”……20哈拿就怀孕。日期满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 因着哈拿不生育,她的对头毗尼拿就作她的对头,大大激动她,心里愁苦的哈拿把自己的痛苦带到神的面前,神就顾念她,使她怀孕生下长子撒母耳,她也按所许的愿把撒母耳奉献给神,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神作拿细耳人。 2.杰出的以色列领袖:撒上3:19-21撒母耳长大了,耶和华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20从但到别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华立撒母耳为先知。21耶和华又在示罗显现,因为耶和华将自己的话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这话传遍以色列地。 在撒母耳出来侍奉前,以利和他两个儿子曾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担任祭司的职分,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参士21:25)。以利的二子藐视神的祭物,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不听父亲的劝说。当世袭的祭司无法忠心地侍奉神,祂就兴起“拿细耳人”。撒母耳是以法莲人,他是拿细耳人(撒上1:1、11),因为忠心侍奉神,神就立他做祭司,身穿以弗得,并从事献祭的工作(撒上2:18、35,7:10)。并将大祭司的尊荣赐给撒母耳。一般祭司的父母去世,可以靠近父母的尸体;但大祭司不可以挨近死尸(利21:11)。神对拿细耳人的要求与大祭司相同(民6:6),可见在神的心目中,拿细耳人的地位就好像大祭司一样。从以上我们可以窥见拿细耳人的由来是因人类悖逆神的结果,也可以说是神的心愿,神盼望每一个被造者——全人类成为贵重的器皿、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属神的子民,去荣耀祂,见证祂。 撒母耳身兼士师、先知、祭司三职,他持守拿细耳人条例,一生归神作拿细耳人,过圣洁敬虔的生活,归正了以色列人的信仰,带领以色列人抵御外强,膏立了两代君王扫罗与大卫,在以色列由士师世代向王国世代转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是圣经上少数的几个从出生一直记载到死亡的至关重要的人物。 三.耶稣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 1.应许之子:路1:11-20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坛的右边向他显现。12撒迦利亚看见,就惊慌害怕。13天使对他说:“撒迦利亚,不要害怕,因为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约翰。14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15他在主面前将要为大,淡酒浓酒都不喝,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16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17他必有以利亚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叫悖逆的人转从义人的智慧,又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18撒迦利亚对天使说:“我凭着什么可知道这事呢?我已经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纪老迈了。”19天使回答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来对你说话,将这好信息报给你。20到了时候,这话必然应验。只因你不信,你必哑巴不能说话,直到这事成就的日子。” 我们从神使者的预言中可知:施洗约翰是神的应许之子,一生归神作拿细耳人。 2.约翰的生活:约1:80那孩子渐渐长大,心灵强健,住在旷野,直到他显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太3:4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约翰不仅出生特殊,他的生活也特殊,人都住在温暖舒适的家里,他却住在旷野;穿着朴素简单: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食物也特殊:吃的是蝗虫、野蜜,都是纯天然产品。他过着敬虔圣洁的生活,恪守拿细耳人的条例。 3.约翰的侍奉:约1:6-8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施洗约翰知道自己的位分是给耶稣作见证,他如一盏点着的明灯,照亮黑暗的世代,约1:19-28记载了施洗约翰为基督所作的见证,他传扬天国的福音,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他谦卑虚己,约3:30“他必兴旺,我必衰微。” 4.约翰的死:太14:3-10起先希律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的缘故,把约翰拿住,锁在监里。4因为约翰曾对他说:“你娶这妇人是不合理的。”5希律就想要杀他,只是怕百姓,因为他们以约翰为先知。6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欢喜。7希律就起誓,应许随她所求的给她。8女儿被母亲所使,就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9王便忧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给她。10于是打发人去,在监里斩了约翰。 约翰嫉恶如仇,勇敢地指责希律王娶他同父异母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是不合理的事,因此得罪了希罗底,被 b u下监,在希律的生日时,希律因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得意忘形,起誓应许随她所求的给她,女儿被母亲所使要施洗约翰的头,希律甚忧愁,但没有推辞,就斩了约翰,成为杀害约翰的罪魁祸首。 施洗约翰不辱自己的使命,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引人到主面前,虽然在世上仅活了30多年,但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