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来7:19】(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当人们都认为律法极其重要时,希伯来书却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我们可能会问,上帝怎么会颁布一套一无所成的律法呢?一无所成的意思是说,律法一样都没能成全神的心意在百姓身上,要想真正的成全,每一样都是在耶稣基督里才得以成全的。律法一无所成,只是说‘没成全’,而不是说‘毫无作用’,神颁布律法是有其作用的,当这个作用达到之后,律法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了,我们不必仍然拘泥在死抱着律法上不放了。下面我们分别看看为什么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神颁布律法的作用又是什么?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1).律法不能真正的除罪: 【来10: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旧约的时候,人若犯了罪,就要牵一头祭牲到祭司那里,手按在祭牲的头上,然后把祭牲杀掉,就表示罪人的罪已被祭牲担当了,祭牲已经替罪人死了,罪人的罪就被赦免了。旧约是以色列人都是这么相信的,他们都认为公牛和山羊的血能除掉人的罪,但是,希伯来书在这里告诉我们,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确实,我们反过来冷静思想一下就知道,人犯了罪,杀一只羊、一头牛怎么能除去人的罪呢?起码人和牛在价值上区别就太大了,再多的牛,也抵不上一个人命的价值。但是,耶稣基督舍命流血的价值足够这个赎价了,因为我们再多的人也抵不上创造主的价值。 那么,旧约那些献公牛与山羊血的人,是不是他们的罪就一直没有被除掉呢?他们还能得救吗?答案是肯定的,若是凭着信心献上的就能得救。他们的罪之所以得到赦免,不是因为他们献上的牛羊的血能除掉他们的罪,而是因为凭信,也是靠耶稣基督的血罪得到赦免,因为圣经告诉我们,【来9:15】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人类历史以来,所有得到拯救的罪人,罪得涂抹的唯一途径就是只有靠耶稣基督的血。虽然那个时候的人或许还根本就不知道耶稣基督是谁,他们只是信了上帝在那个时间段对人类的部分启示,耶稣的血就能拯救他们这些相信的人。以色列人守律法惯了,就都以为公牛和山羊的血可以除掉人的罪,其实,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除罪,这是人类最大的需要,但是,律法却不能达成这个目的,所以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2).律法不能得神喜悦: 【诗40:6】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 【诗51:16】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 献礼物是表达对对方的爱和尊重,对方一般都是喜欢的。所以,在律法的制度下,向神献礼物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因此,以色列人就认为我们只要向神献上礼物,神就喜悦了。其实,即使在律法献祭的制度下,神也不是喜悦祭物和礼物,神只是想通过献礼物来考察百姓对他的爱究竟如何。如果他们只是按照律法的要求,献上各样的礼物,但是,却不遵行神的话,那么,他们献上再多的礼物神也不喜悦。 有一次,神吩咐扫罗杀死亚玛力人和他们的一些牲口。扫罗听后先是满口答应,但是,当他打胜了仗,要杀死那些牲口的时候,却发现亚玛力人牲口养的体壮膘肥的,都杀了太可惜,于是,他只把瘦弱的杀了,却把肥壮的留下准备向上帝献祭,众百姓也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人里面都有一种观念:向神献礼物总不错吧?我们又不是留下来这些牲口,自己吞吃了,而是献给神的。但是,因此,上帝借着撒母耳告诉扫罗,上帝彻底废了他的王位。【撒上15:22-23】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到了新约,这个意思就更显明出来了,献祭物与礼物不能得神的喜悦,要想得神的喜悦唯有靠着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所以,律法是惹动神的愤怒的,却不能得神的喜悦。【罗4: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所以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3).不能让人完全: 【来9:9】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来10: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律法既不能除罪,也不能达到让人不犯罪的目的,永远不能让人得以完全,不然献祭的事不早就止住了吗?其实,这里就留下了一句潜台词:耶稣基督的生命可以使我们得以完全。律法只能指出人的罪,却不能使人不犯罪,律法的作用就是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为要怜恤众人。为什么严格的律法不能使人完全,宽松的恩典反倒能使人完全了?有人想,或许是因为律法的要求太高了,人人都达不到,所以,都被律法定为罪人了。恩典嘛,就顺便了,就自由了,无论怎么干都没事,所以,要求一降低,我们就显得相对达标了,不就算是完全了吗。可是事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新约的要求不但没有比律法时代降低,反而是提高了要求。从主耶稣登山宝训的那些话里就能明显的看出,主耶稣反复说:“经上记着……,只是我告诉你们……”。主耶稣的吩咐都是高于律法的要求。那么,为什么律法时代相对较低的标准,人都不能完全,而恩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倒能完全了呢?那是因为律法只是告诉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一切都要靠你自己遵守。旧约的时候,绝大多数百姓都是没有圣灵的,而那些极少数有圣灵工作的仆人,圣灵当时的工作也是恩赐性的,不是做保惠师的工作,那时候保惠师还没有降下来。人靠自己守这些律法规条,当然是遵守不了的,不是因为律法的要求高,而是因为罪人的堕落深,是已经卖给罪了。而新约时期教会中的人,每一位都有圣灵多方的帮助,但是,不会因此自动就成为完全人。这里面还需要我们竭力的按照真理追求、操练,使我们渐渐的达到完全。如果一个人体贴肉体不追求长进或因无知不按真理追求,那也不可能成为完全,甚至发展成为畸形、毒瘤。因为律法也不能让人完全,所以我们说律法原来一无所成。 律法既然一无所成,那么,神为什么又要颁布律法呢?因为律法还是有它一定的作用。 1).律法可以让人想起自己的罪: 【来10:3】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这些祭物的血虽然不能除掉人的罪,但是,可以让人常常想起自己的罪。献祭者通过手按羊头,杀羊、放血、焚烧这一系列的动作,可以让他看到自己是个罪人,常常献祭,常常提醒自己,情境教育印象深刻,这对人靠自己努力不犯罪,还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的,这样就可以维持一个较好的社会秩序。圣经中的律法,其实也就是以色列国的法律,其功能就像其他每个国家的法律一样,具有同样的规范人的功能。 2).指出什么是罪: 【罗7:7】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律法要是不告诉我们什么是罪,我们就不知道何为罪。这个世界对罪的评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的国家对罪有不同的划分,某种行为在这个国家是合法公民,可能到了另一个国家就成了罪犯了。还比如,通奸的罪,在以前的世代里无论在哪里都是大罪,但是,现代社会所谓的文明了,认为你情我愿的爱情追求不能算是罪,于是在大多数的国家里,现在都不再把通奸的行为列为是犯罪了,顶多只能说那些有此行为的人道德不高尚。如果没有一个适用于全人类的权威的罪的标准,那怎么能行,人就莫衷一是,不知道何为罪了。于是,上帝颁布了律法,上帝将来审判罪人的时候,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审判。【启11:17-19】说:“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阿,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作王了。外邦发怒,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你败坏那些败坏世界之人的时候也就到了”。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在他殿中现出他的约柜。 关于律法到底有没有废掉,目前在教会间也存在着巨大的争议。这都是因为不明白律法与恩典地的关系。律法既可以说废掉了,也可以说没有废掉,圣经两方面经文都有。(若要了解详细解释,可参看我的另一篇文章《新约时期的信徒还要不要守律法》)律法没有废掉的原因,就是因为将来律法还要成为审判罪人的依据。 律法不能让人不犯罪,但是,能指出什么是罪,这是律法的第二个作用。 3).引人归向基督: 【加3:2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律法指出人的罪,律法也定人的罪,【加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一方面律法告诉我们,罪人是要被神审判和咒诅的,另一方面律法又告诉我们什么是罪,让我们知道自己就是那将要被神审判的罪人,我们又无法做到不犯罪,怎么办呢?所以,人在律法下非常恐惧战兢。就着这个时候,如果突然一道亮光射过来,告诉我们:“神的义已经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那就是凡信他的,就都可以不被定罪了”。这就如同深陷淤泥中,垂死无力自拔的人,突然接到外面丢下来的悬梯一样,一定是死死地抓住不丢手。律法就是起到这个作用,在救生的悬梯抛下来之前,律法让我们看到我们身处的光景都是如同深陷淤泥一般。律法是我们的训蒙师傅,为了引我们归向基督。不要基督已经来到了,我们还跟着师傅不肯离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