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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发展史----路德的改教与神学理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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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神学简述

路德不单是改教运动的先驱,更是一个伟大的神学思想家。他对真理的阐释直至今日,对信徒依然有极大的帮助。

为了纠正教会,路德对中古神学传统展开严厉的批评。他将神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荣耀神学,第二类是十字架神学。所谓荣耀神学,就是以神的创造作起点,企图运用理性,透过神所创造的宇宙去证明神的存在并掌握祂的神性。中古的神学家所高举的就是荣耀神学。他们一方面用理性去证明神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据神的创造去推断神的属性。这样做,他们不单高举了人的理性,更将被造之物提高到与神的属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从被造之物的性质看到神的本性。所谓荣耀神学就是荣耀人的理性,荣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觉得这种神学将神旨意的奥秘忘记了,他们忘记神的本性与旨意是深不可测,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神不向人启示,人绝不可能认识神。要认识神,我们便得谦卑地按照神的启示向我们显明祂自己,神要怎样启示我们,神用什么方法、途径,我们只有接纳。神在什么地方最清楚的向人启示祂的属性?不是在祂的创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神的尊贵、荣耀、权能与祂的谦卑、宽容、忍耐结合在一起。透过十字架看神,神不再单单是一位高高在上,在权力、威严和绝对智慧中的神,而是一位亲自来到罪人当中,为罪人死的救赎主。这位神不要人与祂保持距离地去认识祂,祂要人与祂亲密地相交,祂放下天上的荣耀,来到人的中间,就是为这缘故。

透过十字架去瞭解神,我们便领会,这位神的行动,真是超乎我们的理性可能想象的,一位无限、永恒的创造主,怎可能会进入有限的时、空中,变成被造物,借此来启示人呢?道成肉身与十字架受死的奥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骄傲,叫人谦卑下来,听任神用祂的途径去启示祂自己。

另一方面,神既然通过受苦将自己显明出来,也通过受苦,叫人得救,那么受苦便有很深的意义和很高的价值。人要掌握神爱我们爱到什么地步,他也要经过受苦,与基督一同受苦。当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领会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夸自己的功劳,不再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而甘愿与主一样背负十字架,被十字架带到最卑微的地步。在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领会神的荣耀。透过十字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为罪所要付的代价是何等的大。十字架显示神的公义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对这公义的神,人再不能凭借什么来消解神的义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这一无依靠的情况下,人只有完全仰赖神的恩典,人只有紧握神恩典不放;他不敢再夸自己有什么好处,他只可夸基督的恩典。这种完全的仰赖,这种一无依靠的紧握,便是"信心"的经历。因信称义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而因信称义也是路德十字架神学的中心。

路德对神的恩典体会得很深,乃因为他对人的罪性的可怕体会得很深。在他的经历中,人要立志为善,但行出来的尽都是恶。人幻想自己能够行善,也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美善,更构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满身败坏,被罪恶的势力捆锁,完全没有能力为善。人既没有能力为善,也当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称义。那么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但问题却来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却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完全出于神,那么没有得救的人是不是神不救他们呢?路德的答案是清楚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拯救谁就拯救谁,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拣选。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路德的预定论跟加尔文的有些不同。加尔文的预定论是完全以神的主权出发,因为神有绝对的主权,祂预定一切。路德的起点却不同,他是从人的无能出发,人没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于神。而现实告诉我们,世上很多人没有得救,这现象怎样解释?只有用神的拣选与预定作解释。

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吗?就这个问题路德写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册子,就是《论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认为这本小册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在这小册中,路德直接了当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实,人在犯罪后,根本连分辨善恶的能力也没有,何来有能力选择善?人在犯罪后,他的意志便沦为罪的奴仆,他没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选择这样做或那样做吗?不错,但这选择也是不出罪的范围;即是说,人可以选择这样犯罪或那样犯罪,无论他怎样选,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对善与恶,可以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即使他真的选择了善,但他立刻便发现,他根本没有能力将他选择的善实现出来,这样的选择便是一种虚幻的选择。要有真正的自由,人必须被基督释放,被基督释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实,救恩的目标是在于叫人得到这真正的自由。得救后,人第一次成为自己的王,他可以独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辖制,他可以自由地来到神的面前,与祂相交。但这完全自由的人却甘愿作众人的仆人,好像基督一样。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为他人而拥有的。以前他被锁于自我中心之内,现在他从自我中心的捆锁中释放出来,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责任与爱,这便是真自由的意义。

在路德的神学中,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圣经的权威。对路德来说,圣经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据。教皇的谕令、议会的决定、教会的传统,这一切与圣经对照起来,便显得微不足道;它们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达,但却不是真理的依据,只有圣经是神启示的真理的依据。但问题立刻来了,我们怎知圣经是神的话语,有如此绝对的权威?我们如何去证实?对路德来说,这问题简直不是问题,因为圣经本身便是最好的证明,圣经中神话语的权能叫我们不能不承认它的真确性。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们解经时如何避免自己主观的思想、假设加在经文上面曲解圣经?路德提议信徒理解圣经时最好用圣经去解释圣经,即是透过其他经文去瞭解一段经文。更重要的,所有的经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称义的道理。不单全本圣经以此为中心,就是每一段经文也以此为指标。经这个角度去瞭解某一段经文,便甚为稳妥。不过,路德因为太强调以因信称义为中心,以致对雅各书有一些偏见,因为雅各书常提到信徒的行为,因信称义的道理似乎不够明显,于是路德觉得它比其他书卷不那么重要。同样地,旧约比较多谈律法,因信称义也不及新约明显,故也不及新约重要。这样一来,便造成圣经正典之内还有正典的观念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将"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发掘出来。路德认为,无论每一个信徒在什么岗位,他的工作都应该是神所呼召的,因此工作没有圣俗之分,所以在教会内圣品人员与平信徒的分界绝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岗位的分别。路德将呼召扩充到信徒的职业上,叫信徒认识无论作什么他都是在服事神、敬拜神,这样对职业的理解在欧洲的文化发展中,至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们便可以直接来到神的面前,领受神的赦免,也可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听神的话语,并宣讲神的话语。这样,路德大大的扩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责任,这一点对日后教会及信徒个别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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