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罪人的恩典
约8:1-11
刚才我们所读过的经文,记载主耶稣在耶路撒冷教训众人之后,众人都回家去了,主耶稣同门徒往橄榄山去,第二天早晨,他又回到圣殿里教训人。正在聚会讲道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因犯罪被捉的妇人来,免强她站在众人中间,然后问耶稣说:先生!这妇人正在犯罪被拿,按摩西的律法,我们要用石头打死她,你说该怎办她呢?他们这样问,并非真正把妇人交给耶稣处分,为的是想得着来陷害耶稣把柄,主耶稣无论怎样说,他们都有借口控告他。主耶稣不理他们,就弯着腰在地上写字,表示不愿意看这些奸恶的事。他们就不断的催逼耶稣。主耶稣就直起腰起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说了之后仍弯腰写字。很希奇的,他听见这话,从老到小就一个一个地溜走了,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妇人在那里。主耶稣说:妇人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先生,没有,我也不定你的罪,回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现按这段经文的内容取题:“犯罪的妇人蒙主拯救”主耶稣原是罪人的救主,他降世原是拯救罪人。所以使徒保罗见证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一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给后来信耶稣得永生的人作榜样。现在我们来看这女人犯罪后的情形,和主耶稣怎样拯救了。按这个题目我们分两段来学习:
一:妇人犯罪后的痛苦:1-6
我们现在设身处地来思想,一个幼弱的女子,因不幸被人陷害,欺凌,又被人当场捉拿,你想她是何等伤心痛苦,被迫站在众人中间,低头下掩,满面含羞。罪如网箩,毒钩,人的罪若不解决,今生要受报应,将来还要受刑罚。为什么人犯罪不肯悔改,他们不知犯罪的刑罚可怕。
1、被捉时后悔莫及:1-3
现在请先看经文:作者先提供这故事的背景:「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因住棚节已过(参七37),所以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说明当时的犹太的耶路撒冷,没有给主住宿的地方。太8;20『橄榄山』在耶路撒冷城外东面山脊。「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祂那里去,祂就坐下教训他们。」虽然没有人接待耶稣,主仍然顾念百姓灵性的需要。正当耶稣教导百姓的时候,假冒为善的文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被拿的妇人来扰乱会场。此种罪恶行为发生在耶路撒冷,圣地圣民之中,很可能又是在守圣节之人中,你看当时的社会是何等的败坏。现今的世代比起当时社会有过而无不及,可说更是败坏,如同所多玛一样。现在我们回到主题方面来,设身处地来思想这个妇人当时的景况,若是通奸自然是后悔不已,不应该干此丑事,只怨自己意志力溥弱,受人欺骗。现在怎能见得别人的面。假若这女人是个幼女,是被人无故欺凌,事情若发生在田野,无人解救,更是伤心。只怨自己不应该独自外出,遭此祸害。这正如雅各的女儿底拿,因独自出外被示剑玷辱一样。终身留下污点,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主内青年人特别当心你的道路,以免我们后悔莫及。撒但在各处暗设了许多网罗,求主光照我们识破仇敌的圈套,胜过各种罪恶。
2、被控告又羞又怕:3-4
文士和法利赛人,强迫那妇人站在众人中间,就对耶稣说:先生!这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拿的。这不幸的女人,不但只被人欺骗陷害,现在她的恶行暴露在大众面前,你想她是何等的羞愧,确是满面含羞无地自容。不但如此;他们在公众面前向耶稣控告这妇人。说明这妇人的罪证确凿,无可推诿。当时的情景好似罪犯公审大会,法利赛人是控告者,他们让耶稣临当时的法官。可见当时这妇人真是心惊胆战,不但只羞愧万分,又是生死关头。可见人犯罪后的心态真是如此。经上说: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如狮子(箴28;1),律法上也这样记载:罪人必心惊胆战,叶子被风吹的响声,要追赶他们,他们要逃跑,像人逃避刀剑一样(利26;36)
3、按律法必被治死:5-6
他们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这样问「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摩西的律法确有记载(利20;10,申22;22/24),不过是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因为他们是犯了第七条诫命。这可怜的妇人,当时她的性命就在主耶稣的权下,若主耶稣说:应当按律法惩办,那妇人立刻一命乌呼,被人用石头打死。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不但肉身死亡,灵魂还要永远受苦。当时这个妇人为什么没有被治死,是因主耶稣的怜悯,智慧的拯救。
二:耶稣拯救的恩典:7-11
当法利赛人在耶稣面前控告这妇人的时候,主耶稣为什么弯腰在地上写字,首先表明他不愿看这奸恶的事。他们自己可以处理的事,故意带来麻烦耶稣。他们要按律法治死这个不幸女人,为什么那个男子可以逍遥法外,这完全是违法的。而且他们并非真的要控告这妇人,不过把这不幸的女子当作牺牲品,为主是要寻借口陷害耶稣,使耶稣堕入他们的圈套中。但主耶稣有无比的智慧,不但没有把柄落在法利赛人手中,而且拯救了那个被害的妇人。
1、提醒众人省察己罪:7
他们还是不住的追问耶稣,于是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犯过罪的,可以先拿石头打他。当主耶稣第一次弯腰时他们觉得不满,不住的催逼耶稣说话,主耶稣在此就指出律法上的惩罚必须执行,但执行的人必须是无罪的,按摩西的律法,见证人当先下手(申17;7)。主耶稣并不说犯罪的人不要受惩罚,应当让她随便而去。但主耶稣的话是显出这群控告别人的人都是罪人。叫他们首先省察自己,若要审判别人,自己一定要无罪。主耶稣在登山训众的时候曾说过: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太7;5)使徒保罗也说过,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的和别人一样。
2、众人退去自觉有罪:8-9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