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是敬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
【出22:29】“你从收成的庄稼中和滴流的酒醋中拿来奉献、不可迟延。“要将你的头胎儿子献给我。(吕振中)
在西奈山之约,上帝借摩西颁布神圣的律法中,特别规定了奉献的条例。要他们不仅遵照律法的规定呈献五祭。还要在收割之时,将初熟的庄稼,及初产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
一、奉献是敬拜的圣礼,是生活的义务
摩西的律法分为道德条例和宗教礼仪,后者有时属于上帝对犹太人特殊的要求。而道德条例则是普世价值之共识。但作为奉献的命令,它既是道德该有的伦理操守,更是敬拜上帝不可或缺的圣礼。不仅是敬拜的一部分,也是生活中该有的责任。
二、奉献是神圣的诫命,是伦理的责任
上帝知道人性的软弱,对他手里可以掌控的东西,总是不愿意分享或者交托,无论是权力、物质,还是名利,而总想占有更多。因此,上帝将奉献之礼纳入神圣的律法,成为每个人必当遵守的条例。
上帝既然是全能全有之主,何必要求人去奉献?奉献是给人感恩的机会,也是训练一个人把握金钱的能力。将上帝所交托的,用在上帝所喜悦的事上。我们用奉献支持祭司的侍奉,用奉献帮助需要的人群,这是命令,也是责任。
三、奉献是崇高的权力,是神圣的恩典
我们该奉献什么呢?摩西五经规定是初熟的土产,是没有残疾的祭牲,是要把最好的献上给神。奉献是上帝给祂儿女的权力和能力,祂将祂的恩典给我们,要我们用这恩典去帮助需要的人,支持神圣的圣工。这是神给我们的权力和恩典。
四、奉献是圣工的参与,是社会的明灯
奉献做什么?奉献是参与了圣工,是服务了人群。旧约时代的奉献主要用于祭司们的薪资,并从事社会公共服务。比如,12个支派的十一奉献给祭司和利未人当做生活的需用。而这些祭司和利未人不仅是带领会众献祭,还是社会公共的教师,教导律法和知识。另外,奉献的一部分也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即社会慈善。因此,奉献参与了圣工,也祝福了社会。
五、奉献需要智慧,慈善需要规范
奉献到哪里?奉献怎么用?许多人认为,只要把钱丢尽奉献箱,或者交给慈善机构,或者给了一个穷人,那就是奉献了。其实不是,作为上帝的管家,我们奉献是用上帝的钱做上帝的事,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我们奉献的去处,知道奉献之金钱使用的去向。正如,摩西五经清楚规定十一奉献,感恩奉献,燔祭和平安祭的用途等等。若我们明知一间教会,或者一个机构对奉献管理不透明,你依旧在支持一个腐败的机构,就是在滥用上帝给你的资本。你是在用上帝的钱支持某些人的贪心,是在犯罪。要知道,我们的上帝是正大光明的上帝。若一间教会或者机构的收支不能清晰地公开,那就有不合宜的地方。因此,无论是对群体的支持,还是各教会的奉献,我们都要有智慧和忠心去做。同样,如果我们的慈善是在支持一些懒惰的人,就违背了圣经不做工不可吃饭的原则。圣经给我们留下了清楚的原则,若慈善和奉献不能公开透明及合理使用,你对其奉献的支持,就是在支持罪恶。奉献和慈善都需要规范管理。用于上帝所托付和喜悦的侍奉之上。因此,你的奉献一定要投资在拓展天国的事工之上。
六、奉献需要甘心,慈惠需要量力
奉献多少?祭司是否需要奉献?旧约时代,以色列百姓奉献十分之一给利未人,利未人奉献十分之一给一线侍奉的祭司们。利未人多,祭司少,可见祭司收入高于利未人,利未人收入高于普通以色列百姓的平均值。可见,侍奉者也需要奉献——时间、金钱、慈惠、爱心等等。奉献多少?旧约给以色列人的标准是十分之一——这是用于圣职人员,即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收入。其它还有感恩奉献和祭祀上的献上等等。新约时代没有提出十分之一的绝对标准。圣经提出两个原则:量力和甘心!即,你的奉献要根据你信心的程度,不可勉强而为之(林后9:7)。也要量力(拉2:69),照着各人的能力施行奉献慈惠。
奉献是上帝神圣的命令,是西奈山之约的一部分,是信仰不可或缺的圣礼,是敬拜的一部分,是我们的义务,恩典和责任,也是我们生活该有的侍奉。昔日上帝告诫以色列人当在收割后立刻奉献,今日,我们也当以神圣感恩之心甘心乐意,充满感恩地奉献——用上帝给我们的资源,去做、去支持上帝喜悦的事。
亲爱的父上帝:
祢赐予恩典是要我们恩泽他人, 祢给我们祝福是要我们祝福于人。 祢给我们丰富也要我们呈献祭物, 祢让我们在感恩的奉献中操练敬虔, 参与祢的侍奉,祝福祢要祝福的人。
求祢给我感恩的心, 求祢给我慷慨的灵, 求祢给我创造财富的能力, 求祢给我施惠奉献的热忱。
用祢给我之所有创造倍增的价值, 用我今生合祢心意的奉献投资天国的基业, 如此, 祢使我在今生丰富尊贵, 将来在天家也有荣美无比的奖赏。
愿祢赐给我们可爱的行为, 赐给我们美丽高尚的心思, 祝福我们的言语合宜优雅, 如金苹果落在银网子里, 祝福我们的行为得当纯全, 如祢完全的荣美在世彰显。
使我们生命丰盛, 使我们生活丰富, 使我们纯全完备, 使我们卓越超凡。
奉耶稣基督的名祈求! 阿们!
思考
1.上帝为何吩咐以色列人尽快奉献?你认为拖拉奉献会有何结果?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