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幸福婚姻的必由之路(2)
最后,由夫妻间的关系来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彼此合一的关系。“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连合”指二人在身体,感情,意志和属灵上的合二为一。身体,是指彼此间的性关系;感情,是指彼此有深入的沟通和了解;意志,是指彼此在作決定時应顾及及对方意見,达至共识;属灵上的合一,是指在属灵的事情上能够彼此分享和支持,有同一的人生方向,同心事主。
这里提到“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在希伯来文原意中指两人如同强力胶一样紧紧黏结在一起。“离开”,不是说人一结婚就要离开父母,不再孝顺父母,离得越远越好,决不是这个意思!基督教是最讲究孝道的宗教,圣经中多处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那么这里的离开是什么意思呢?陈腓力牧师有以下几种看法:
第一,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主,不可依赖父母的供养,当然父母甘心情愿的帮补扶助另当别论。
第二,应在情感上脱离父母,不再依赖父母的温情、赞许、安慰等。
第三,饶恕并忘掉父母婚姻中的失败和由此带来的伤害。
第四,看重配偶的需要、意见、习惯、感觉过于父母的,不因父母不喜欢配偶某些方面而试图改变之,总之要以自己与配偶的关系为首。
当然在“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的经文启示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几个方面的事情。一是,我们要注意“离开”在“连合”之前;亦即,性生活之前必须先有婚姻。因此,这个问题甚至是离婚的问题,“从起初”便已经启示明了(参可10:6)。二是,“二人成为一体,”表明起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的,多妻、多妾,并非出自神的命定。三是,“二人成为一体,”指男性与女性的联合。神所创造的两性,是男女有别的,所以同性恋违背神的创造与心意。 (责任编辑:jiduj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