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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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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27:4)“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主的殿”可能是指在基遍的会幕,或大卫为约柜所设的至圣所,或他儿子所罗门所要建造的圣殿。大卫可能在心目中有个圣殿,因为他为此作了许多规划。不过,大卫也许又用殿这个字来说明“主的同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一生中每天都与神同住。令人悲哀的是,这并不是许多自称信徒的人的最大愿望。但那些愿意每天与神同住的人将能永远享受这种关系。(诗90:17)“愿主我们神的荣美,归于我们身上。愿你坚立我们手所作的工。我们手所作的工,愿你坚立。”因为我们的日子屈指可数,所以我们希望自己的工作算数、有效和有成果。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工作看到神永恒的计划和荣耀。如果我们对今生今世不满,并抱怨一切不好的地方,请记住我们要看到工作成就的这种愿望是神放在我们心中的,但是我们的愿望只能在永恒中实现。在那以前,我们必须将自己完全摆上事奉神,尽心,尽意,尽性,尽力来爱神,爱人。今天我们的好行为必须是能显出生命的光,也就是让人们看出我们原来并不是这样的人,但因着相信主的缘故,里面有一个新生命发出光照,人看见从我们好行为上所发的光,就把荣耀归给神。世人所以不认识神,不肯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基督徒缺乏好行为的见证,有很大的关系。基督徒好行为的动机,不是为炫耀自己,沽名钓誉,求人称赞。像(太六2)“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我们好行为的主要目的,乃是显明神的荣耀。把人带到神的面前。使人透过基督徒身上的光,看见我们背后慈爱,拯救的神。感谢主,愿神赐福祂自己的话语。阿们!

(责任编辑:jidu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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